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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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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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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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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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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国有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国有林场是以生态修复、生态建设、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服务为主的公益型国有林场,其主要职能是:
保护和培育下辖10个国有林区国有森林资源,做好森林火灾的宣传、预防和扑救,林业有害生物的预警和防治,森林资源和林地的保护与管理,区域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持区域生态安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屏边县国有林场在县林业主管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创新,抓管理求效益。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国有林场改革
1、成立了屏边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委托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对林场固定资产、设施设备、低值易耗品进行专项审计,现清产核资工作已全部完成。
3、依据前期调查成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编制改革方案。现改革方案已编制完成,并经县人民政府通过上报实施,相关工作正有序开展。
4、根据最新二类资源调查成果,委托系生态院编制2016—2025年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目前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等待省州验收。
5、目前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已基本进入总结完善阶段,完善后即可迎接省州及国家级验收。
(二)林地管理
1、明确岗位,落实责任,采取定人定岗,分片负责的方式,将国有林区分配到每个职工,使林区的管理工作落实得更具体,更到位,确保国有林区无森林火灾,无人为破坏。
2、一如既往地抓好各联营林场经济林木及石漠化封山育林区的日常管护工作,确保林木无牛马贱踏,无火情火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6074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74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60740.5元。其中:基本支出360740.5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0740.5元。无与上年对比数据,主要原因为屏边县国有林场2017年8月才改革完成纳入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74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6%。主要用于基本人员经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54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基本人员经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289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7%。主要用于基本人员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无与比2016年对比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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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无此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384515.66元,其中,流动资产1384515.66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无与上年对比数据。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金额0元、采购工程、服务支出金额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此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开决算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附件【国有林场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