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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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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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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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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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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8101000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 县委党校是县委直属事业机构,是县委培训教育干部的学校。
县委党校的职能任务一是对我县科级以下各级不同层次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培训。二是培训中青年后备干部。三是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四是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五是及时完成县委安排的阶段性培训工作。六是进行社会调研,撰写调研文章,为县委决策提供服务。七是举办学历函授教育培训班,系统的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县委党校作为我县培训基层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认真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中共屏边县委党校主要取得了六个方面的工作成绩:
一是基础设施不断夯实
投入资金30余万元新增培训教室1间、讨论室7个;对学员公寓的电线、网线、电视闭路线等进行规范布局,学员宿舍更加规范美观;启动了进校道路提升改造的前期规划和学员食堂建设规划设计工作;完成了县教育培训中心发展规划编制初稿、乒乓球室建设和网球场划线等工作,培训中心的功能设施不断完善。
二是各类培训秩序井然
2017年共举办各类专题培训14期,其中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4期;认真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千堂党课校下基层”和 “流动党校进农村”培训活动。选派5名教师参加县委宣讲团,到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社区等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互动宣讲18场次,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传达和落实。
三是科研资政有序开展
完成《屏边县建设苗族风情旅游胜地的探索》课题研究,启动《对传承苗族传统文化人才缺失问题的思考》研究工作。
四是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出台并认真执行县教育培训中心集中学习暨工作例会制度,干部职工学习意识不断增强;积极选派教师到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州委党校等参加各类培训,党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过硬,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五是教学方式得到创新
采用“党校+高校”、“党校+基地”、“党校+互联网”模式,建立了由432名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组成的党校师资库,师资力量更加雄厚;将屏边烈士陵园进行提升建设,列为党校的教育教学基地,学员接受党性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更加直接直观;开通“苗乡党校”微信公众号,学员学习更加轻松方便,对外宣传力度更加快捷有力。
六是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选派驻村工作队员1名、动态管理工作队员35名,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帮助吉咪村委会和吉咪党支部解决办公电脑1台、会议座椅20套,兑现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及党建工作经费1万元;配合新现镇党委、政府及吉咪村干部做好政策宣传、土地协调、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为贫困群众如期脱贫摘帽奠定坚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县委党校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委党校2017年收入合计1,720,004.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9,604.30元,占总收入的99.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4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与比上年1,755,533元对比减少35,528.7元,减少幅度为2.02%,减少原因本年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委党校2017年度支出合计1,780,004.30元。其中:基本支出1,760,004.30元,占总支出的98.88%;项目支出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总支出1,695,533.00元对比增加84471.30元, 增加4.75%。主要原因分析一方面是因为2017年将其他收入1.04万元和上年结余6万元全部用于办班和购买办公设备,另一方面是2017年本单位购置办公设备、人员经费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屏边县委党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0,004.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1,644.30元,占基本支出1,760,004.30元的93.8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8,360.00元占基本支出1,760,004.30元的6.16%。与上年决算支出数1,675,533.00元比增加84471.30元,增加0.48%,主要原因分析一方面是因为2017年将其他收入1.04万元和上年结余6万元全部用于办班和购买办公设备,另一方面是2017年本单位购置办公设备、人员经费等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屏边县委党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0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党校日常工作经费运转:办公费1,000.00元、电费4,0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委党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9,604.30元,占本年总支出1,780,004.30元的99.42%。其中:(基本支出1,749,604.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769,604.30元的98.87%,比上年决算数1,675,533.38元增加74,070.92元,项目决算支出20,0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769,604.30元的1.13%,与上年决算支出数20,000元对比无增减)。与上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1,695,533.00对比增加74,071.3元,主要增加原因分析:2017年原因是因为2017年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471,194.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769,604.30元的83.14%。2050802款干部教育总支出1,471,194.10元,其中工资福利出支1,223,521.10(基本工资510,264.00元,津贴补贴448,795.00元,奖金77,662.10元,绩效工资186,8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6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5,660.00元(办公经费26,644.00元,电费7,121.00元,电话费1,089.00元,差旅费9,957.50元,培训费9,338.50元,公务接待费4,305.00元,维修(护)费180.00元,会议费4,800.00元,劳务费8,370.00元,工会经费4,550.00元,其它交通费66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39.00元),项目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元(办公费1,000.00元、电费4,0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总支出是129,713.00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29,473.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3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96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2%。主要用于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474.00元;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2,150.00元(退休费0元,公用经费2000.00元,福利费150.00元);2080801款死亡抚恤3,336.60元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01102款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110,44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费110,449.6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委党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00.00元,支出决算为4,305.00元,完成预算的2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05.00元,完成预算的29.6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70.31%,差异率较大主要原因: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30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0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下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开展培训班接待外聘教师等。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13,188.00减少8883元,其中:接待费减少3,883.00元,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本年度减少接待费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5,0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改制,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及保险费由用车平台支付。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县委党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96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开支:办公费27,352.00,电费7,121.00元,电话费1,089.00元,差旅费9,957.50元,培训费9,338.50元,公务接待费4,30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工会经费4,5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39.00元,他资本性支出2,3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300元)。与上年决算数29,960.00元对比增加68,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的原因是购买办公用品等费用增加,具体如下:
1.新增培训教室1间、讨论室7个,对学员公寓的电线、网线、电视闭路线等进行规范布局;
2.启动了进校道路提升改造的前期规划和学员食堂建设规划设计工作;
3.完成了县教育培训中心发展规划编制初稿、乒乓球室建设和网球场划线等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6,586,191.46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36,459.53元;固定资产为6,349,730.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数6,747,523.8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1,332.34元,其中固定资产比上年数6,628,287.93元减少278,55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32,258.00元,其中报废报损车辆1辆,账面原值318,18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00元,无偿划拨车辆1辆,账面原值114,073.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屏边县委党校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181,39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69,800.00元,其他资金为111,595.00元;与上年决算数15,400.00元对比增加165,9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比2016年0元增加69,800.00元,其他资金比2016年15,400.00元增加96,195.00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25,93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68,639.00元,其他资金金额为57,300.00元,与上年决算数15,300.00元对比增加110639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比2016年0元增加68,639.00元,其他资金比2016年15,300.00元增加42,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政府采购金额增加原因是2017年购买办公设备(桌椅,电子显示屏等)。
(四)预算绩效信息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8101111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党校)2018090412063504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