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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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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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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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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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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201000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负责全县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对机动车辆号牌申领、安全检验和驾驶证申领工作,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交通保卫工作;指挥和参与处理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和侦破交通事故逃逸疑难案件,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系列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5.19”“9.19” 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州委“13611”、州局“1151”工作思路和三项重点工作、县委“一个中心、两个示范、三个特色”的战略目标,牢牢把握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的总体要求,全县公安机关顽强拼搏、连续奋战,面对严峻的维稳形势、艰巨的十九大安保任务,繁重的业务工作,坚持“四个意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屏边社会治安政治稳定,为屏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多点发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政治建警,善待严治并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全县公安机关以公安改革为契机,以铸造坚定的职业操守、锻造专业的职业素养、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为主线,扎实推进“善待为基础、铸魂为核心、严治为保障”的公安党建、职业文化、公共关系、职业保障、教育训练等各项工作。一是以党建为引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公安队伍对党忠诚。全县公安机关以“两学一做”、“学习陶保焕等公安英模”“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等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深入学习“四个意识”、“四个铁一般”、“五个过硬”,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公安英模重要讲话专题学习,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的热潮,做到上墙上网上心,深深把中央政策和会议精神融入到每一位公安民警的思想和血液中 ;组织开展党建知识竞赛,以党建引领队建、以队建促作风转变,以作风转变促战力提升,一年来共组织全局民警专题学习10次,民警撰写学习笔记146本,心得体会184篇;二是以警察职业文化建设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为抓手,提升警队文化底蕴和职业荣誉感。以机关党委、警察协会、工青妇组织入手,组织开展有益于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活动,充分发挥警营文化软实力的作用,全面提升全局民警精气神;通过警营开放日、开门评警、网络APP、微信公众号等修建警民沟通的桥梁和平台,强化榜样宣传力度,加强全国公安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咪彩所长”陶保焕的先进事迹和打击违法犯罪等成果的宣传报道,外塑形象,加强民警和群众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合作,构建良好警察公共关系;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和参加国家公祭日活动,缅怀和瞻仰革命烈士,激励屏边公安传承英模精神、增进爱国主义教育。三是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契机,推进职业保障建设,激发警队活力。结合实际起草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奠定了基础;做好从优待警工作,落实民警岗位津贴、加值班补贴、轮休、体检等制度,慰问因公受伤民警彭熙等民警及家属66人,发放慰问金3万余元,受理侵犯民警执法权益案件2起,刑事拘留侵权人1人;教育侵权人1人;发放全县公安民警津贴补贴300多万元。认真执行《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实施办法》,2017年禁毒大队、法制大队、和平派出所3个集体被州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民警马雄金等5位民警被州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十九大前期州委州政府对在安保维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交警大队被记集体嘉奖1次,苏吉卫、牛斌被记个人二等功、杨太华、白玉高被记个人三等功。十九大期间县公安局开展即时表彰,对白河派出所、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和王超等5名民警进行了表彰。四是以教育训练工作为动力,强化警务实战,提升战斗能力素质。认真组织11期126名民警参加全州“全警轮训”,9人获优秀学员,2人获优秀管理干部,组织全局开展警务实战训练1次;精心挑选10名民警参加摩托快反中队训练;抽调民警李玉珠到北京电子科技大学培训机要密码工作技能,抽调陈学奇到省厅网安总队,民警高陈旭、姜国琼到州局刑侦支队,石鹏铭到州政法委随岗训练,我局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技能得到了提升;组织全局民警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培训,加强了保密纪律;继续选派年轻民警参加教官集训,加强业务和教学训练,壮大我局教官队伍,目前我局教官库共有教官16人,其中,柴晓斌入选省级教官库,熊正伟、刘思超入选州级教官库。五是坚持从严治警,强化作风养成,提升警察形象。严格贯彻落实“三项纪律”“七个决不允许” 及“十个严禁”等规章制度,开展对收受“红包”“六个严禁”“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和警车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加强重点岗位监督,落实财务审计和涉案财物专项治理;整合政治处、纪委和督察资源,形成监督合力,落实监督教育管理措施,规范民警行为,培养民警“守纪律讲规矩重养成作表率”养成,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
(二)严密措施,稳控有力,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全县公安机关切实提高站位,围绕情报信息收集研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群体性事件处置、重点领域维稳等重点,着力夯实维稳基础,顽强拼搏,为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作出了突出贡献。一是周密部署、严密防范,圆满完成各项安保维稳任务。以全国“两会”、春节、花山节、清明、劳动节、“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省“商洽会”、十九大、州庆、省州领导到屏调研等安保为主线,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制定方案和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局领导深入一线指挥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了各项安保活动的绝对安全。二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坚持预警在先,主动作为,切实掌握深层次、内幕性、行动性的情报信息,2017年共搜集各类情报信息207余条,采用62条,上报涉疆涉恐及维稳类网侦信息249期,采用124期,为上级决策提供了可靠参考。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紧紧围绕山林、土地、提升人居环境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等我县突出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共排查纠纷218起,化解212起,协助化解涉众性纠纷1起。有效预防了“民转治”“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四是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建了摩托车快速反应中队,修改完善了《屏边县公安局一、二、三级应急相应处置预案》,对人员构成和职责任务作了明确规定和细化,规范了响应、调度、集合、处置等工作流程,结合当前的暴恐形势,联合铁路、学校、银行等相关单位开展紧急拉动18次,模拟警情实战演练15次,全面提高了民警出警处置的技能和危险加一的意识,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成功处置了“3.30”新现交通事故家属堵路、“4.03”涉军群体集体到县政府上访、“9.07”新农干田村山体滑坡、“10.11”万玉会妨害公务等突发性事件,及时降低了社会风险,未出现处置不当或事态扩大的情况。五是加强重点领域管控工作。突出打防邪教工作,始终保持对“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高压态势,严防其在我县做大成势。针对辖区重点关注人群实行公安、乡镇、村委会三级管控,落实稳控措施。六是全力维护信访秩序。受理信访2件,办结2件,依法对妨害公务的万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对非正常上访的蔡某依法进行了刑事拘留,协助有关部门处置了龙湖园拖欠民工工资、腊哈白石头村财产纠纷等事件,维护拆违现场10余次。七是抓宣传、重查处,强化打防暴恐能力。召开全县反恐怖工作会议部署全县反恐维稳工作。制定下发了《屏边县进一步加强〈反恐怖主义法〉“六进”宣传工作方案》等4个工作方案,深入排查涉恐重点阵地、场所44个,确定全县防范恐怖袭击重点单位,严格落实行业场所实名制登记,查处违反实名制登记相关规定网吧4家,旅馆3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开出首张十万元“反恐”罚单。组织开展反恐演练10余次。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六进”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进校园、进村寨”宣传活动8次,约 2600余人参加了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单行本及相关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高了全县人民的知恐、识恐、防恐、反恐意识。
(三)突出重点整治,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夯实公安基础工作,突出重点,紧抓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和区域,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确保屏边社会治安稳定。一是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扫黑除恶、打击“盗抢骗”、“反电诈”等专项行动,全县共接处警1.5万余起,立各类刑事案件397起,与去年同期立500起相比,立案数减少103起,下降20.6%;破各类刑事案件111起,与去年同期破170起相比,破案数减少69起,下降34.7%。抓获刑事作案人员57人,刑拘51人,逮捕38人,移送起诉67人,取保候审15人。打掉犯罪团伙5个22人,抓获网上在逃人员24人,缴获摩托车80余辆;破获“6·21”和“8·25”两起故意杀人案,实现连续13年命案全破;二是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盗刷银行卡”、“非法集资”“假币犯罪”等各项专项活动,大力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13起;立案2起,破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获“1·20”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两亿余元,查缴非法票据500余份,收缴假币13000余元;开展对“善心汇”摸排管控工作,确保人员稳控在当地。三是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组织开展了 “4·14打击制毒犯罪”、“5·14毒品查缉”等专项严打整治行动,共查获毒品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缴获毒品1185.17克,完成率为100%;完成零星贩毒案件5件,完成率为100%;收戒吸毒人员10人;开展禁毒集中宣传8次,有效打击了毒品违法犯罪势头。四是强化社会治安管控。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加大治安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整治,为群众生活创优质治安环境。全县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155起,查处150起(查处年前案件1起)。以创新治安管理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狠抓社会治安专项行动,结合当前严峻的反恐形势,深入组织开展了涉危、涉爆物品安全管理、缉枪治爆、旅游治安秩序、特种行业集中清查、零售散装汽油管控、护校安园、“黄、赌、毒”等一系列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共捣毁赌博窝点19个,收缴各类电子游戏机550余台,收缴赌资12.7万元,查获涉赌人员94人,集中销毁游戏机254台;查处涉枪案件1起抓获嫌疑人2人,收缴各类枪支226支,军用子弹661发,三无烟花爆竹11件,管制刀具54把;检查全县公务用枪单位11家,发现并限期整改安全隐患9处,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开展涉爆、涉危单位排查整治,发现云南天宇爆破技术有限公司各爆破服务点隐患3处,针对其违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收缴违规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约702.3千克;排查登记管制刀具销售点12个、射钉枪销售点4个;严格零售散装汽油的管理;对辖区内的75所中小学、8所幼儿园进行了摸排检查,提出整改意见40余条,指导督促学校及幼儿园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学生上下学“护学岗”工作,全力维护校园安全。
(四)抓服务、抓落实,提升社会管理服务能力
2017年,以“放管服”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主线,紧抓服务管理,全面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17年上半年安全感满意度由2016年122位上升至96位。一是提升效能,便民利民。以《“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跨越式发展铁警勇争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主线,紧紧围绕1151工作思路,按照“不破法规破常规”的工作原则,着力提升服务群众亲和力,强势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明确 “放管服”重点任务66项。以优化窗口服务促亲和力提升。一次性办结、办证绿色通道、错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案件回访回告、户籍管理和证件免费邮寄等服务不断优化,有针对开展辖区中学生办理身份证开辟绿色通道,流动车管所下乡等活动10余次。推行公安户籍、交管、出入境,互联网平台、手机APP、电话等预约、咨询服务。共受理出国(境)申请1504人次,其中受理、审核公民因私出国普通护照996人次;往来港澳通行证(签证)389人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19人次,异地办证受理14人次,免费为申请人寄递证件服务641人次。办理二代证15799份,省内异地证94证,办理临时身份证1606份,通过绿色通道办证7828份。二是积极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全力推广行车卫士。利用赶街日和进村寨契机,加大宣传力度,现已安装行车卫士摩托车1800余辆,已报名准备安装行车卫士200余人次。三是亲情服务,精准扶贫。摸情况,找办法,制计划,多措并举,结对帮扶 169户 577人。及时解决建档立卡无户口贫困户落户问题,为230余名无户口人员落户。加强贫困留守儿童帮教管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对帮教管理成效的监督、更加注重引入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人士对留守儿童的帮助。收到社会捐助衣服、鞋子600余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完成交警指挥中心建设,加强指挥调度和提升出警效能,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合理安排勤务,每日安排警力40余人,采取蹲点守候和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路面管控,规范交通参与者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纠正交通违法行为15255起,处罚驾驶员9780人,与去年同期比较,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上升30%,处罚驾驶员上升45%,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25个,劝导员75人,开展劝导25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8起,受伤205人,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其中,发生一般程序事故99起,简易程序事故159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4.1%,受伤人数下降21.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0%;发生人员死亡交通事故1起,死亡2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7000元。流动车管所下乡考试办证3次,参加考试人数3000余人,全县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进一步提升了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为群众出行创优质的道路交通环境。五是加大消防管理力度。2017年共检查单位1888家,发现火灾隐患276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758处,下发责令改正书1501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30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5份,责令“三停”12家,罚款53.6万元;出动警力29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31辆次,消防人员189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3人,疏散人员162人,抢救财产价值109.6万元。全年发生火灾4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45800元,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六是加大监管场所管理力度。深入开展“保卫十九大”全州监管场所安全质效提升百日会战”,根据问题清单,出资25万元,逐条进行改造完善,现第一阶段工作已经通过领导小组验收;针对各类犯罪嫌疑人,按年龄、犯罪类型等分别设置了过渡监室、未成年监室、已决犯监室、留所服刑犯监室、单独关押室等,保证收得下、看得住、管得好,确保了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七是加强网络舆情管理。落实辖区网吧监管责任,加强对网吧的日常检查,在全县网吧推广手机“实名宝”运用;查处违规网吧4家,处罚金合计0.9万元;排查管理网站20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通过网上巡查,共搜集处理上报舆情信息724条,省采108条,公安部十一局采用1条,正确有效引导了网络舆论。八是加强宣传,引导主流。为广泛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群众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采取传统形式和新媒体结合,文字、图片、视频和文艺展演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构建公安宣传大格局,年内组织缉枪治爆、禁毒防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宣传活动70余次,开展文艺展演2次。
(五)紧盯“1151”工作目标,三条主线落地开花
201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1151”工作思路的关键之年、收官之年,屏边公安紧紧抓住“1151”工作思路这个目标,全面夯实“数据警务、执法规范化、基层基础”三条主线。在情报信息支撑力、治安管理创新力、警务实战制胜力、执法规范公信力、群众亲和力等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第一,基层基础。制定下发《屏边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工作方案》,明确派出所职责、机制、行为、保障,各派出所完成功能区改造,统一外观标识,优化勤务模式,城区所已实行队建制勤务模式,各乡镇派出所实行综合勤务模式;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100人,加强社会治理,同时建立社区民警与各社区、村(居)委会联络机制,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隐患排查、重点人员帮扶等工作,每名社区民警物建3名信息员,提升社区民警对辖区人、事、物的管控力,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4起,排查隐患36处。刑侦、法制、禁毒、后勤等警种,紧抓专业警务技术教育培训,全力提升各警种实战基础建设和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各警种业务培训10余次,切实提升队伍“软实力”建设,着力打造“一专多能、一警多用”的一线实战部门。投入100万余元新购置一批警用装备,提升整体战斗力和装备正规化水平。完善应急处突机制,规范应急处突力量。组建两个应急处突机动单元共60人,并定期开展演练,确保处置有章可循、组织指挥规范顺畅。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白河派出所新办公楼完成建设,新现派出所办公楼、平安小站建设已招投标完成。全额保障基础派出所警力和经费,各派出所开展“五小工程”建设。第二,智慧警务,以情报信息支撑为依托,全力推动智慧警务建设,服务实战应用。着眼于采集。信息采集常态化,采集各类信息200余万条。采集捺印指纹290份,采集DNA信息155份。落脚于应用。做精做强情报查控队,通过情报研判应用提升街面的见警率、管事率和打处率,实现重点人员管控和重大事件预警。完善情报研判联合坐席制,建成“同步上案、多侦联动、合力攻坚”的情报侦察工作模式。完善重大案件警种联动工作机制,建成“多点响应、多侦联控”工作模式并形成打击违法犯罪新常态。制定社会治安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及应对措施或处置预案,为领导决策提供高价值的情报信息服务,全面提升情报信息支撑力,做到预知、预警、预防。推动警用平台提档升级,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和指挥调度平台、公安移动警务、4G无线图传等系统立入规划,完成执法记录仪、人脸前段+后端、350MPDT、环州数字防控网、移动警务通、平安城市监控补位、电子警察、违章抓拍等项目规划,预计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目前项目已审批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12月底开始实施,切实提升屏边公安警务科学化、智能化;第三,执法规范。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执法机制改革。建立案件管理中心,规范接处警和受立案工作,全面推进案件“统一入口、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全面实行以执法办案积分为基础,包括执法管理委员会、主办侦查员、派驻法制员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五位一体”的执法管理机制,不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执法办案系统,完成执法中心和各派出所办案区提升改造,加强执法信息动态研判,推进执法办案区“四个一律”和讯(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执法办案区视频与执法办案系统对接,推动建立现场视音频记录、执法办案区视频、监管场所视频一体联通机制。推进执法制度完善。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细化执法操作指引,创建规范执法标准,制定出基层急需、民警急盼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完善执法民警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县局组织开展常态化执法培训4次,规定各科所队每周组织不少于4小时岗位训练,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完善执法标准、执法制度,形成覆盖全警、简明管用、执行有力的执法标准和制度体系;坚决落实“一案一审”,加大监督考评,落实案件终生负责制,用责任倒逼民警执法办案规范化,共审核行政案件32件,审核刑事案件61件。第四,扁平化指挥。为保障扁平化指挥体系的科学、规范应用,采取多项措施,力求指挥体系效能发挥最大化。全面规范县局对讲机呼号。通过重新组网、扩容通信信道、改变组网模式,完成全局70余部对讲机写频工作。强化对讲机使用管理。出台了《屏边县公安局350M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采取集中统一培训的方式,对民警详细讲解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强化对讲机的使用管理。建立350M无线通信点名制度。将对讲机下发各部门,由指挥中心每天对各部门进行值班点名,并实行每周通报制度,强化对讲机使用的监督工作。实现点对点指挥调度。明确各对讲机呼号及使用民警,通过平安城市监控、接处警平台和350M无线通信网络实现对警情点对点通报,指挥调度迅速,应急处置赋予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高效指挥,年内及时解救轻生人员2人,抓获盗窃摩托车团伙2个9人,扒窃团伙1个5人,盗窃重楼团伙1个2人,有效打击了犯罪行为,并在“6·21”与“8·25”杀人案侦破中,发挥关键作用。
(六)举全警之力共筑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铜墙铁壁
按照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44353”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通过扎实抓好各项安保措施的落实,坚决实现“5个严防发生”(严防发生严重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严防发生重大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严防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进京访,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犯罪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道路交通事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3个不能发生”(不能发生暴恐案事件,不能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能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长主持召开了全县十九大安保维稳信访工作会,县委书记就十九大安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目标和任务,提出“全力以赴,万无一失”总要求,并划拨50万元作为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经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为十九大安保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县公安局从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安保维稳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许春平同志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乡镇派出所所长、局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公安机关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乡镇派出所和局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屏边县公安局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动员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民警、武警、辅警和一切力量自觉融入安保工作大局。二是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十九大期间收集情报信息100余条,被上级采用40条,有力提升了情报信息服务领导决策和实战的能力;三是加强邪教重点人管控工作,开展了宗教领域、藏疆人员、涉军涉企等不稳定因素排查,加强对“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高压态势,严防其在十九大期间滋生事端或在我县做大成势。针对辖区重点关注人群、重点上访人员实行公安、乡镇、村委会三级管控,落实稳控措施,辖区重点关注群体未出现漏管、失控的现象;四是加强社会面管控,屯警街面、提高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置能力。与武警官兵开展武装联勤巡逻,优化巡逻模式,实现全覆盖。巡特警、快反中队充分利用现有警力,采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24小时不间断对辖区主要路段、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逻,进一步严密社会面巡逻防范,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同时,平安网络志愿者参与巡逻防控,城区红袖标飘了起来。五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对我县涉军群体、善心汇、重点上访人员进行排查梳理,依法对妨害公务的万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对非正常上访的蔡某依法进行了刑事拘留,将重点人员全部稳控在当地。六是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联合旅游、住建、安监等部门,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旅游景区以及商场、市场等场所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彻底消除隐患彻底将安全隐患漏洞“清零”,坚决杜绝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深入辖区企业,对营运客车、危爆运输车辆的安全性能开展排查,及时发现整改车辆安全隐患。重点围绕临水、临崖、临谷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全、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示警设施缺乏路段进行排查。每日安排警力20余人,采取蹲点守候和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路面管控,规范交通参与者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十九大期间,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017年以来,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部署要求,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全力以赴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截至12月底,屏边县驾驶人拥有量为22748人,机动车保有量34080辆,且每年以5%速度递增。全年共纠正交通违法行为50853起,处罚驾驶员3347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上升327%,处罚驾驶员上升213%。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84起,受伤218人,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其中,发生一般程序事故103起,简易程序事故181起,统计上报1起,死亡2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统计上报事故下降75%,受伤人数上升25%,死亡人数下降33.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00%。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40辆,在编实有车辆39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7,223,328.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77,404.87元,占总收入的86.3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445,924.02元,占总收入的13.6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3,120,443.96元。其中:基本支出33,803,925.67元,占总支出的78.39%;项目支出9,316,518.29
元,占总支出的21.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03,925.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51%,增加原因主要在于人员工资收入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16,518.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82%,项目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部分装备在12月份进行采购,采购过程较长还未结算,年初拨付的反恐经费中武警中队经费未及时来办理拨付。屏边县公安局2017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智慧警务建设、派出所房屋建筑物构建、集群对讲系统构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49,682.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与上年对比增加2.35%,增加原因主要在于人员工资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33,869,92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4,56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纳,遗属生活保障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05,19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4.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社区治安维护;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6,379.12元,完成预算的77.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1,884.12元,完成预算的8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495.00元,完成预算的38.8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6194.8元,下降4.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3950.80元,下降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22244.00元,下降16.2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列支范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1,884.12元,占90.1%;公务接待费支出114,495.00元,占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1,884.1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1,884.1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主要用于日常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49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4,4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2,440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州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列支范围,杜绝一切不合理不合法的开支行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7,27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65%,减少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了经费使用管理,进一步减压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电费、水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50,769,674.53元,其中,流动资产8,015,625.06元,固定资产42,754,049.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52828.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495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526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71项,账面原值128298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300.00元;出租房屋 973.08平方米,账面原值889897.1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924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7056563.15元,其中货物类629964.00元、工程类570776.00元、服务类719,523.15元, 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348575.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此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