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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34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80100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制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预算;编制县本级财政总预算;汇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监督各乡(镇)预算的执行,汇总全县财政总预算和部门预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专户资金;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全县国有资产;监督执行行政和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加强财务检查监督,负责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加强财源建设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一个园区、三大工程”的战略部署,以“保工资、重民生、促发展”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科学组织资金,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职能,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征管稳增收,圆满完成收入目标。努力克服经济下行、收入目标持续增加、财政支出高位运行的巨大压力,充分发挥财政协调作用,分析收入形势,强化征管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收入预期目标。一是强化对重点行业、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全面强化税源管控。二是强化日常征管,摸清底数,加强部门间协作,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加大欠税清缴。三是科学调度,及时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收协控联管责任,提高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四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二)调结构惠民生,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以保障民生需要为重点,持续增加民生保障支出。一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脱贫攻坚。整合涉农资金25659.75万元,融资资金累计135631.82万元,加快推进精准脱贫步伐。二是加大特色小镇建设投入。筹集资金16564万元,推进特色小镇配套项目建设。三是切实落实强农惠农补贴。直接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4663.39万元,进一步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四是大力推进“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855万元大力实施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四位一体等公益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配套。五是教育投入稳步增长。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投入,下达资金3282.63万元,全县教育投入达32426.6万元,超过法定增长要求。六是文化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加强。安排技术创新和各种科研项目专项资金75.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1323.24万元。七是社会弱势群体扶持力度持续加大。投入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7274.5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442.95万元,救灾救济31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875.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1707万元,优抚及孤儿生活保障56.87万元,就业补助261.6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6223万元,健康扶贫兜底保障830.15万元。八是投入政法经费4397.03万元,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推改革建机制,财政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一是扎实做好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工作。健全所有部门预算审查批准机制,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了部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预算约束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力度,严格界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供给范围,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三是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县乡政府网、各部门网站公开了全县财政总预决算、县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数和除涉密部门外的县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各乡镇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四是加强专户管理,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销户6个,目前有存量专户7个。五是加强行政企事业及国有资产管理。完成地方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和政府经管资产统计工作,严格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确保出租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六是加强金融信贷管理。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小贷公司监管,积极运作好信贷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七是抓好财会人员培养和业务培训工作。招生会计函授学员90名,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软件管理培训,完成全县120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会计基础评价工作。八是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实行“验旧领新”,规范票据使用行为。争取省、州彩票公益金项目20个、资金450万元,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的社会效应。

  (四)严监督重管理,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高。一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将检查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报县纪委。二是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下发《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3个行政事业及重点企业单位开展检查。三是完成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对6个2017年预算公开及15个2016年决算公开不规范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督促各单位完成了整改。四是配合省财政厅完成我县2017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五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严格采管分离,扩大采购范围及规模。六是配合做好常规审计工作,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为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436,334.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74,696.19元,占总收入的94%;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561,637.87元,占总收入的6%。与上年收入12,812,235.22对比减少3,375,901.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7,798.14元,其他收入减少2,148,103.02元,主要原因是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减少了对本单位的项目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778,708.72元。其中:基本支出8,698,944.92元,占总支出的99.09%;项目支出79,763.8元,占总支出的0.9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208,665.07元,基本支出减少883,595.87元,项目支出减少1,325,069.2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列支的部分项目,本年度未开展,无相应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98,944.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887,595.87元,主要是减少了办公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96,555.67元占基本支出的79.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02,389.8元占基本支出的20.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76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5,069.20元,主要是本年内实施的项目减少。本单位项目支出主要为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方面的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和奖补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74,455.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3%。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62,416.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财政事务行政运行7,021,906.1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0,000元、预算改革业务支出100,000元、其他公共事务支出15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0,8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13,000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1,580.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1,491.4元、死亡抚恤36,763.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0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11,20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全部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797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2,322元、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7,441.8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369元,为预算的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369元,为预算的9.25%。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5,801.8元,下降63.78%。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7,369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国内接待费支出37,36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761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对财政工作的检查指导以及各乡镇财务人员会议食宿的安排。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1,78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1,561.3元,主要因调整工资等刚性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水电费、差旅费、公车租用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3,624,586.19元,其中,流动资产2,743,776.93元,固定资产10,880,809.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4,422.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2,329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986,039元;出租房屋130.95平方米,账面原值53,168.1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76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530元,包括货物支出250,530元、服务支出10,000元。货物支出主要为办公设备采购(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会议桌椅),服务为信息技术类。采购供应商均为小微企业。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此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801111



附件【2017年度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决算公开表201809060223447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