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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264
  • 发布机构
    新华乡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3
  • 时效性
    有效

新华乡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全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工作总基调,抓招商、上项目、惠民生,着力稳增长、扩投资、促发展,全乡各项经济指标稳中有升,全年预计完成财政总收入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45万元;上划中央增消“两税”收入预计完成120万元;上划中央省州所得税收入完成33万元。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129万元,完成年预算数的111.49%,增支322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完成招商引资72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00%。实现粮食播种面积4.4万亩,粮食总产量986.6万斤。经济作物播种面积7569亩,其它农作物面积1.16万亩。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1.115亿元,同比增长7.3%;实现农村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80元,同比增长11.69%。全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887万元。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预计分别完成1.62亿元和8289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0.78%和11.25%。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机构数与上年一致,决算与编办一致。

  分别是:

  1.行政单位:新华乡人民政府(新华乡人大、新华乡党委)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新华乡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分别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华乡兽医站、新华乡农技站、新华乡水利站、新华乡林业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华中心校、新华幼儿园、屏边县徐屏中学、新华乡卫生院。

  (四)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2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新华乡决算总收入合计36063216.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68960.67元,占总收入的90.8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706184.05元,占总收入的4.73%;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88072元,占总收入的0.44%。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长24.8%,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2017年度支出合计37636954.39元。其中:基本支出33393527.73元,占总支出的88.73%;项目支出4243426.66元,占总支出的11.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计0元,占总支出的0%。较上年增加了38.28%,主要原因拨款增加支出也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新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93527.7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新华乡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43426.6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92085.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4%。与上年对比增加33.61%,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9777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7%。主要用于新华乡政府、人大、党委、财政所、乡纪委等部门的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教育(类)支出15943697.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3%,主要用于新华乡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106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新华乡文化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文体活动开展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3615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3%,主要用于民政办和社保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1672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34150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9%,主要用于城建办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540515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5.53%,主要用于农技站、林业站、水利站职工的工作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华乡2017年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7403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603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2216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脱贫攻坚工作,接待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新华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新华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0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运行维护费148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础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上年增加98000元,是由于今年扶贫项目增加,下乡任务繁重,所以用车经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新华乡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33批次,4063人,接待费开支226030.00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决算增加12416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检查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1、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2、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3、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4、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华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927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39779689.46元,其中,流动资产产18322640.00元,固定资产14218080.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工程1399863.60元,无形资产583910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新华乡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207641.00元,货物支出额为78555.00元,工程支出额为39086.00元,服务支出额为9000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