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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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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白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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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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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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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白云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乡紧紧围绕县委“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和“美丽苗乡·森林屏边”建设战略部署,坚持“生态立乡,文化兴乡,开放富乡,产业强乡”的发展思路,以精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植、社会事业建设为重点,加速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全乡呈现出经济平稳运行,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全年实际完成财政总收入1370000元,其中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0000元,为年初预算数740000元的114.9%;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10000元,为年初预算数24570000元的10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2100000元,同比增长46.5%;完成招商引资70000000元,同比增长40%;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15810000元,同比增长11%;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5690元,同比增长11.5%;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73170000元,同比增长7.3%,贷款余额80810000元,同比增长12.9%。
2017年白云乡确保了预算收入的合理有效支出,投资1722341元完成杉树贵州寨老年活动场所、里古白文化活动室、杉树文化活动室、杉树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白泥塘村中央少数民族村寨等的建设;对猕猴桃产业补助494650元。白云乡成立了乡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完成重点产业推进组牵头开展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林下山地鸡存栏58000羽,出栏21500羽;2017年共预订棕榈苗60万株,已发放85万株,完成种植4250亩,地块落实2300余亩;完成猕猴桃种植3115.9亩;完成生姜种植11500亩。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机构数与上年一致,决算与编办一致。
分别是:
1.行政单位:白云乡人民政府(白云乡人大、白云乡党委)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白云乡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分别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白云乡兽医站、白云乡农技站、白云乡水利站、白云乡林业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白云中心小、白云幼儿园、白云中学、白云乡中心卫生院。
(四)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9人。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白云乡决算总收入合计27055891.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08294.17元,占总收入的97.2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56397.55元,占总收入的0.58%;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91200元,占总收入的2.18%。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长-8.39%,原因是本年度基金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2017年度支出合计27810133.77元。其中:基本支出25133107.29元,占总支出的90.4%;项目支出2677026.48元,占总支出的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计0元,占总支出的0%。较上年减少了6.43%,主要原因分析部分项目款尚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白云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133107.2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0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白云乡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77026.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76%,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项目以及实施以前年度项目工程。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屏财预[2017]第82号白云杉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项目金441200元,用于建设杉树村委基础设施建设。
3.年初预算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元,支出40800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4.2017年年初预算工作经费210000元,支出209864.48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和日常开销。
5.屏财行[2016]32号2016年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经费121000元,支出121000元,用于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
6.2017年初预算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经费215500元,尚未支出,用于保障村委会和村小组运行。
7.彩票公益金白云村文化活动室修缮资金补助50000元,尚未支出,用于白云村文化活动室修缮。
8.彩票公益金里古白村委会老年活动中心资金50000元,尚未支出,用于里古白村委会老年活动中心。
9.红财综【2016】115号彩票公益金里古白文化活动室200000元,尚未支出,用于里古白村委会文化活动室。
11.红财综发[2017]40号彩票公益金马马村马马寨文化活动室项目资金200000元,尚未支出,用于马马村委会马马寨文化活动室。
12.红财综发[2017]43号彩票公益金底土村级体育建设资金50000元,尚未支出,用于底土村级体育建设。
13.红财综发[2017]62号彩票公益金太平村委会村级体育设施建设资金50000元,尚未支出,用于底土村级体育建设。
14.红财综发[2017]22号彩票公益金底土村委会平滩村文化活动室项目资金500000元,尚未支出,用于底土村委会平滩村文化活动室建设。
15.红财综[2016]115号彩票公益金500000元,支出300000元用于里古白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剩余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26709.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与上年对比增加10.6%,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5751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白云乡政府、人大、党委、财政所、乡纪委等部门的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教育(类)支出1217590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白云乡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471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白云乡文化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文体活动开展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763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民政办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28159.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229296.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8%,主要用于城建办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3279313.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4%,主要用于农技站、林业站、水利站职工的工作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白云乡2017年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23753.5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881.8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17871.68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21851.5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脱贫攻坚工作,接待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白云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白云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881.85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运行维护费105881.85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35217.84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础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上年增加49.84%,是由于今年扶贫项目增加,下乡任务繁重,所以用车经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白云乡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400批次,8360人,接待费开支417871.68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决算增加221851.58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检查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1、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2、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3、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4、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白云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2035.1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28482336.11元,其中,流动资产17057800.42元,固定资产10967726.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工程456809.63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白云乡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6641351.3元,货物支出额为181420元,工程支出额为6459931.3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白云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4日
附件【白云乡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