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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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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白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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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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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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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白河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人民政府成立于1987年,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环境,加强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在财政各项改革上下工夫,力争使财政各项体制机制趋于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积极推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使我镇财政预决算更加公开透明;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建立完善财政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监督管理,实现财政管理改革向纵深迈进。
2、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注重发挥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积极筛选申报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多渠道争取财政资金,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同时,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主动汇报我镇实际困难,进一步壮大了财政实力,优化了债务结构,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民生支出保障有力。紧紧围绕“重民生、促发展、保和谐”的要求,增强财政调控能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兑付2017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农村五保、农村低保等惠农资金1153万元,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全镇群众共享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4、精准扶贫成效显著。加大政策性涉农资金发放力度,2017年,启动实施农危房改造984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652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397户,拨付补助资金1586.5万元。拨付种植业补助资金465.79万元,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404户;养殖业补助资金243.8万元,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232户。同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为贫困户贷款,解决农村贫困人员资金难问题,有力保障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果的巩固和提升。
总的来看,2017年我镇财政预算执行良好,全镇财政运行正常,财政增收节支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财政自给率低,税源结构单一,无支柱产业,增收额小,吃饭与建设的矛盾突出,“营改增”政策下营业税不再增收造成财政收入减少,人均可用财力较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白河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白河镇政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白河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白河镇水利站、白河镇文化站、白河镇农技站及兽医站、白河镇林业站、白河镇城建办、白河镇民政办、白河镇卫生院、白河中学、白河中心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白河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5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6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白河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40130811.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00303.21元,占总收入的91.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3171259.08元,占总收入的7.9%;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9249.10元,占总收入的0.6%,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16.67%,原因是本年度应国库科要求,扶贫专户专项资金不做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白河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54924515.02元。其中:基本支出40645234.02元,占总支出的74%;项目支出14279281.00元,占总支出的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长56.6%,主要原因是去年做入决算的扶贫专项资金今年已全部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全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645234.02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长34.7,主要原因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各项工作经费增加,津贴补贴也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全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79281.00元,与上年对比, 较上年增加192%。其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主要是扶贫项目)较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乡镇工作经费支出208713.00元;积案化解工作经费支出49426.00元;党政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50000.00元;美丽苗乡区域化党建长廊以奖代补支出250000.00元;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资金260000.00元;村委会、村小组工作经费306500.00元;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支出1000000.00元以及各村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白河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84117.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长60%,主要原因扶贫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99228.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白河镇政府、人大、党委、财政所、镇纪委办等部门的职工工资福利、日常工作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教育(类)支出1931136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白河镇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65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白河镇文化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文体活动开展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06697.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主要用于白河镇民政办职工以及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各类保险缴费支出以及村委会、村小组工作经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7378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福利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3394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城建办职工工资福利、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13542584.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农技站、林业站、水利站职工的工作福利、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支出,党政办公设备购置、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等方面的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支出19544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主要用于政府及各部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白河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9603.00元,完成预算的1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569.00元,完成预算的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7034.00元,完成预算的230.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脱贫攻坚工作繁重,下乡任务多,各类扶贫会议增加,以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费增加。
白河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197.00元,下降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没有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31.00元,下降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66.00元,下降2.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党委政府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以及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白河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569.00元,占39.5%;公务接待费支出157034.00元,占6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569.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569.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础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703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70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3140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检查工作以及扶贫工作开展产生的各类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度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交通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白河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8501.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主要原因本年度脱贫任务繁重,会议增加,导致会议费以及各类办公经费增加。白河镇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各项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白河镇资产总额35438209.39元,其中,流动资产13272281.42元,固定资产18949939.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033866.04元,无形资18212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435377.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286.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27平方米,账面原值648414.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14项,账面原值9999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白河镇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21999687.03元,其中货物支出金额为498843.50元,工程支出金额为21400843.53元,服务支出金额为10000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白河镇2017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附件【2017年度白河镇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