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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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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玉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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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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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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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玉屏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综合实力持续提升。2017年,全镇坚持以脱贫攻坚为主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工作总基调,抓招商、上项目、惠民生,着力稳增长、扩投资、促发展,全镇各项经济指标稳中有升。
2.脱贫攻坚成效明显。举全镇之力聚焦精准脱贫这条主线,以脱贫攻坚统揽全镇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严格按照“三率一度”和“6965”考核标准要求,结合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和“百日行动”开展,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做实做细各项工作。
3.人居环境明显提升。紧紧围绕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农村“七改三清”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分片包干、条块结合,积极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各项工作。积极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全镇117个村(居)民小组配备了165名保洁员,将各村保洁制度纳入村规民约进行管理,保洁员配备实现了全覆盖,保洁工作基本实现常态化。全面严格开展“两违”摸底调查,按照“管住当前、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思路,对镇辖区内蒙屏二级路玉屏段、屏新公路玉屏段、省道S221线玉屏段周边11个村庄公路两侧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四堆”清理、两违建筑拆除。
4.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和安排,主动融入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积极做好蒙屏高速公路建设玉屏段地质勘察和设计等相关协调服务,切实做好云南建投集团蒙屏高速公路四、五项目分部的办公、钢筋加工及拌合站场地等占地协调落地工作,完成涉及3个村委会13个村民小组215户462亩项目建设用地和179亩临时用地征迁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持续快速推进;做好滴水苗城1号路和半坡公路的征迁服务,工程进入扫尾阶段;扎实做好牧羊河溪流湿地公园建设的协调服务,新城片区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做好大龙树烈士陵园片区湿地公园建设的征迁工作,目前土地征收已完成,房屋拆迁安置等工作正有序推进;认真做好水冲子烈士陵园通道改移的征迁工作,土地征收和21户民房拆迁全面完成,现正进行回迁安置前期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屏边县第一中学改扩建土地征收工作;切实做好屏边综合商贸城建设各项服务工作,积极做好大围山生态养老公寓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主动配合规划区内其他各重点项目推进,县城建成区面积由原来的2平方公里提高到3.84平方公里;整合资产资源,启动了我镇镇级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继续推动17个村(社区)平台搭建,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主动融入12月10日启动的屏边滴水苗城(苗族)特色小镇建设。滴水苗城玉水寨、姑租碑刺竹林、平田石头寨安置房完成分配,所涉农户已陆续入住。
5.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力度,完成了姑租碑、上平寨、刺竹林、杨居寨、拉扎、新农田心、马空笼、融水寨(撇枝)、滴水寨(零开农贸市场片区)等10个村庄亮化工程;完成平田(老昆河公路玉屏段)、阿季伍建制村通畅工程(库外项目)建设;抓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完成投资800余万元的大份子公路建设并投入使用,解决了全县最后一个村委会通村公路硬化的问题。全镇基础设施不断夯实,生产生活条件、投资环境和产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6.产业发展取得实效。紧扣“百万亩绿色产业”建设目标,积极发挥地域优势,结合玉屏镇“三河两线”经济走廊的产业规划布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巩固保有量,继续扩大增量,截至2017年12月31日,落实猕猴桃种植680亩、荔枝640亩、枇杷737亩,砂仁种植1281亩,甜柿种植256亩,发展了以华科庄园为代表的“三项产业”示范园7家,以陈永兴种植户为代表的示范户33户,以猕猴桃、荔枝、枇杷为主的“十百千”工程建设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截至目前,全镇组建各类扶贫专业合作社27家,注册资金1.3亿元,辐射带动1023户贫困户实现土地流转5000亩,带动贫困户实现就近就地就业1000余人,落地我镇的公司达19家,种植大户39户,特色产业呈现出规模化发展趋势。全镇累计种植猕猴桃达到17098.6亩、荔枝15188亩、枇杷8397.2亩。其中,荔枝挂果面积5000余亩,猕猴桃挂果面积7000余亩,产值突破7000万元,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明显。
7.社会民生持续改善。继续实施“教育振兴金秋计划”,兑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82.24万元,贫困生生活补助88.5万元。师资队伍不断加强,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全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9.73%。民族文化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群众性文化活动日益活跃。成功完成2017年苗族花山节竞赛类项目活动的承办工作,积极组队参加屏边县庆祝建州60周年文艺汇演。积极探索“花山节”市场化运作机制,协助斗牛协会开展比赛4场次,助推屏边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全面二孩政策,全面清理整治违法生育行为,查处违法生育37例。切实做好民政、残联、社会保障等各项民生工作,深入做好抗旱防涝等防灾减灾工作,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4户4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30户30万元,发放小额到户扶贫贴息贷款131户66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078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6845人,“两保”参保率分别达129.8%和105.6%。全面开展农村低保精准施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清理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低保584人,农村低保3169人,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1650.5万元,农村低保金776.5万元,发放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76.1万元,支出救灾资金30万元,救济粮11吨,支出医疗救助金39万元,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2万元,核发各类抚恤优待金194万元。
8.社会环境和谐稳定。认真落实综治维稳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平安建设职能,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和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和宣传、防范、化解等方法,妥善解决了一大批疑难复杂纠纷和信访案件,保障了十九大等重大会议、节日期间安全稳定,积极巩固平安创建成果。
9.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现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聘请了法律顾问,积极推进“三重一大”等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积极改善政府办公条件,实现政府顺利搬迁。充分发挥为民服务中心、站、点作用,全年累计办理事项29992件,办结率99.7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网上公开,对贫困人口脱贫出列情况及扶贫项目进行公告公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镇人民政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防保站、镇中心校及镇财政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2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85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9.48万元,占总收入的76.98%;其他收入1348.20万元,占总收入的23.0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75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4.90万元,占总支出的60.61%;项目支出2661.78元,占总支出的39.3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94.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56.7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增加等。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0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玉屏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1.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28.18万元,主要原因专项业务工作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2.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2.1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教育支出1649.80万元,主要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6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体育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0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0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计划生育及其他医疗卫生事务支出;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16万元,主要用于管理服务和社区建设经费;
7.农林水事务支出779.1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90元,支出决算为32.09元,完成预算的74.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预算的43.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24元,完成预算的88.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控制会议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09万元,下降15.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7万元,下降5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0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控制会议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5万元,占18.23%;公务接待费支出26.24万元,占81.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公务人员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2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6.2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2批次,接待人次6021人次。主要用于出差接待、会议接待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5.16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所需的办公费、维修费、培训费、差旅费相应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4763.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64.05万元,固定资产1699.5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7.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8.38万元,其中货物采购35.73万元,占采购总额的3.69%,工程采购928.36万元,占采购总额的95.87%,服务采购4.29万元,占采购总额的0.44%。
(四)预算绩效信息
部门2017年度无预算绩效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附件【玉屏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