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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4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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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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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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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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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屏边县审计局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屏边县审计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屏边县人民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屏边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屏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屏边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屏边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屏边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屏边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县管干部及依法属于屏边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州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屏边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屏边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重大政策部署及中心工作,创新审计理念,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审计和权力运行监督,既抓重大问题查处、堵塞漏洞,又通过深化改革提高审计绩效,在确保改革发展重大政策落实、维护财经秩序和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审计实效的目标出发,科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项目,突出对财政资金、权力运行和保障民生等审计重点内容,深入开展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政府投资、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2018年计划审计项目19个,完成审计项目37项,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6项、投资审计项目25项、预算执行审计项目5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1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0176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33万元,管理不规范1742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27万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320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306万元,应调账处理13万元,已上缴财政306万元),核减投资额1103万元。移送县纪委处理问题线索1条。提出审计建议87条,较好地维护了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的有效执行。三是持之以恒抓党建促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病能力。四是内强素质,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委权威,始终做到政治上坚定清醒,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不偏不松。五是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六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七是以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思想为指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将扶贫政策宣传作为入户走访的一个重点,到贫困户家中进行走访宣传,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一对一”主题宣传活动,激发贫困户“自富”内在动力,助推贫困户从“要我脱贫”逐渐转变为“我要脱贫”,克服“靠等要”的思想,树立“自强、诚信、感恩”思想,从思想上帮助其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高度重视派驻队员驻村工作,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八是坚定不移狠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纳入屏边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屏边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县审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屏边县审计局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屏边县审计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41.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7万元,占总收入的82%;其他收入78万元,占总收入的18%。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44.6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人员基本工资及艰边补贴增资,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年底县财政拨入审计工作专项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审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6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48万元,占总支出的72%;项目支出104.06万元,占总支出的28%。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有1人退休1人调出,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与上年对比增加49.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人员基本工资及艰边补贴增资,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39万元。原因为合理预算项目资金,有预算才支。支出内容主要为与审计项目相关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支出以及审计业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4.住房保障支出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4万元,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预算的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的6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审计八不准纪律,规范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54万元,增长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1万元,增长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5.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是2018年审计项目及脱贫攻坚工作都需要大量使用公务用车,公车维修维护等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万元,占支出的57%;公务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占支出的43%。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审计项目及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接待人次245人。主要用于接待州局和其他县市人员到我单位培训及交流学习、村委会干部来访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县审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及差旅费增加,其他日常开支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屏边县审计局资产总额262.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76万元,固定资产152.4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93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增加77.3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0.86万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万元。
四、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决算公开表-系统导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