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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750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招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847201000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对内对外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发展战略,负责起草制定全县对内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国内投资企业认证、国外投资审批、招商引资中介人资格确认和实施奖励审查、申报等日常工作,并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负责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中心的有关工作;帮助外来投资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内外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组织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类大中型招商引资展洽活动;负责收集、整理、包装和编印全县的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对屏边县招商项目的信息反馈等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的区域协作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好与各经济发达地区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经济技术联合协作工作。

  (5)负责县内在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友好交往活动中,对外联络、洽谈等相关业务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县完成省外实际到位资金44.34亿元,实施招商引资项目79个,协议总投资86.18亿元,同比增长17.63%,其中实施结转项目9个,协议总投资33.42亿元,新开工项目70个,协议投资52.76亿元。

  2018年州级考核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①年内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44.34亿元,完成任务数44亿元的100.8%,同比增长23.19%;②年内实际利用外资200万美元(任务为200万美元);③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8个(任务数为6个),资金到位率47.2%;④年内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12.17亿元,完成任务数12亿元的101.41%;⑤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10个(任务数为8个);⑥引进并新开工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南部产业标志性项目5个(任务数为2个),圆满完成州级考核的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招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招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196,370.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7,463.8元,占总收入的91.73%;其他收入98,907.12元,占总收入的8.27%。同比减少11.89%,主要是核算的五险有小幅度减少,总之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招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206,775.61元。其中:基本支出995,998.49元,占总支出的82.53%;项目支出210,777.12元,占总支出的17.47%。同比减少15.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74%,项目支出减少16.8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招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5,998.4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1%。与上年对比减少14.74%,减少原因是核算的五险有小幅度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招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777.12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的正常开展,与上年对比减少16.82%,减少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接待费用。2018年度共接待客商145批次579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招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7,868.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与上年对比减少18.8%,主要原因核算的五险有小幅度减少,项目资金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减少了2.8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4,545.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招商引资办公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4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0,7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职工医保费用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63,0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招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660元,支出决算为66,633.47元,完成预算的3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633.47元,完成预算的301.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批给的预算数仅为11660元,招商部门的职责工作需要实际支出远远大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3,727.93元,下降3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727.93元,下降39.6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66,633.47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633.4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6,633.4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前期工作中接待客商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招商局部门资产总额498,187.12元,其中,流动资产206,343.12元,固定资产291,84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631.9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4,531.99元,固定资产增加37,1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屏边县招商局2018年度招商引资项目经费,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1、引进省外到位资金44亿元;2、实际利用外资200万美元;3、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12亿元;4、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6个;5、引进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8个;6、引进并新开工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南部产业标志性项目2个。去年结余项目经费57870元,县级财政预算安排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经费资金3万元,县级追加预算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42907.12元,州招商局安排重点项目经费1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60777.12元,实施主体:屏边县招商局。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按照实施计划,完成年度资金支出计划及年度目标任务,项目自评为“优秀”。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领导重视。健全招商引资的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建立“人人都是招商主体、人人都有招商任务”的责任体系。主要领导带头招商,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衔接协调,亲自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出班子成员的整体作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谋招商、抓招商。

  2、改善条件。除创造良好的招商环境外,一是保障项目策划包装、开设宣传窗口、参加招商节会、举办项目推荐会和开展外出招商活动等工作经费,保证各项招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招商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加大屏边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在全县形成“人人都是招商主体、处处都是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提升屏边影响力,为招商引资奠定良好基础。

  3、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关于印发屏边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屏政办发[2011]74号。单位按通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每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预算超标准的事项,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屏边县招商局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屏边县招商局2018年人员编制3人,年未实有7人,退休1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屏边县招商局全年收入1196370.92元,支出合计1206775.61元,其中:基本支出995998.49元、项目支出210777.12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我县完成省外实际到位资金44.34亿元,实施招商引资项目79个,协议总投资86.18亿元,同比增长17.63%,其中实施结转项目9个,协议总投资33.42亿元,新开工项目70个,协议投资52.76亿元。

  2018年州级考核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①年内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44.34亿元,完成任务数44亿元的100.8%,同比增长23.19%;②年内实际利用外资200万美元(任务为200万美元);③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8个(任务数为6个),资金到位率47.2%;④年内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12.17亿元,完成任务数12亿元的101.41%;⑤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10个(任务数为8个);⑦引进并新开工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南部产业标志性项目5个(任务数为2个)。圆满完成州级考核的目标任务。

  2、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评价等次为优秀。

  四、改进措施和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847201111



附件【屏边县招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2019082703592308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