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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71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4801000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屏边县实际,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屏边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客运、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县管公路、桥梁、码头等的建设。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5.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6.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7.协调上级交通垂直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8.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蒙屏高速公路建设屏边段快速推进。蒙屏高速公路项目位于蒙自市、屏边县境内,路线起点接开(远)河(口)高速冷泉镇现有单喇叭互通立交,终点接屏边县滴水苗城寨门附近的国道G326线,路线总长度40.425公里,屏边境内段长24.825公里。当前我县主要负责征地拆迁和协调服务工作。红河州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目前下达屏边段征地任务数3602.467亩,其中永久性征地2185.307亩,临时性征地1417.16亩。截至目前,我县完成屏边境内段用地丈量3167.228亩,其中永久性用地丈量2146.74亩,临时性用地丈量1020.488亩,完成坟迁移128冢,房屋拆迁52户15211.05㎡;强电迁改我县境内共有36段,目前完成迁改30段;弱电改迁我县境内已基本完成。

  (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重点、补短板、促攻坚,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的交通网络。一是5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646.65公里的通村组主干道路改造建设。屏边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国家开发银行针对全省129个贫困县安排的扶贫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5.25亿元,计划建设137条通村道路646.65公里,涉及全县5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6737贫困户,项目分38个标段于2017年10月全面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完成路基开挖605公里,开挖土石方650万立方米,路基片石换填16.16万立方米,C15边沟浇筑399公里,天然砂砾石路基调型399公里,级配碎石基层完成130公里,混凝土整齐块弹石路面完成21.26公里。累计完成投资20963万元,占总投资43.5%。二是40.6公里的2017年撤并建制村硬化路、窄路基路面改造建设。共计6个项目,合同总投资2379.7029万元。目前,舍古冲村民委员会撤并建制村硬化路建设项目完成路基6.846公里,前进公路、团坡公路、白河公路窄路基路面改造工程及皂角树村民委员会、独家村民委员会撤并建制村硬化路工程预计12月底完工。三是屏边至新华、和平公路建设项目。总里程68.83公里,拟按四级公路标准,分为5个路段建设,2018年先行对卡口至人白公路段9.842公里、和平至白羊坪段5.135公里进行建设,卡口至人白公路段已全面完工,和平至白洋坪段由于资金原因目前暂缓施工。四是屏边县湾塘乡湾塘至人字桥路面硬化工程。拟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里程15.8公里,目前已完成全线土方路段开挖,正在进行石方路段开挖及构造物施工,完成投资1070万元。五是2018年第一批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项目。共3个项目,总计29.715公里,其中:旧寨村民委员会11.967公里,途径卡口村委会、上腊梯、人白公路;底古马村民委员会10.128公里,途径金厂河、底古马、石躲坎;湾河村民委员会7.62公里,途径鸡蛋坡、洒卡、花坝子水库。此项目通过屏边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提前实施,已完成下达计划的路基29.715公里,完成水沟29.715公里,正在进行路面备料和施工,预计12月底完工。六是2018年窄路基路面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师宗公路23.094公里路基拓宽改造,目前,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批工作,正在组织招标工作,预计12月底完工。2018年度预计可完成县级固定资产投资8.1亿元。

  (三)项目前期、规划和储备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屏边至河口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根据省委陈豪书记的指示,屏边县积极向省州汇报,于2018年5月9日取得省发改委出具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屏边至河口高速公路有关事宜的函》),现正在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支撑性报件编制工作,预计于12月底完成屏边至河口高速公路《工可》及支撑性报件的编制上报审批工作。二是正在开展屏边县城至和平至蒙自老寨乡二级公路(屏边境内段)《工可》路线方案研究及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屏边县精准脱贫攻坚村级“施工图”项目表(2018-2020年)填报工作、完成2018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编报工作、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库规划表填报工作、完成2018、2019乡村旅游公路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项目为屏边县城至和平至蒙自老寨乡公路(屏边境内段)、前进至王家公路。

  (四)农村公路管养不断加强。我县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为中心,围绕州局下达的农村养护质量考核“优良中路率、经常性养护率、绿化率”指标,开展好各项工作,着力提高我县农村公路养护水平。一是实施养护中修工程。投资390万元完成屏边县2017年农村公路中修养护工程,项目涉及玉圭公路、团浪公路、百福公路、咪租公路、红星公路等县乡道,主要进行沥青路面修缮、弹石路面提弹、防护工程及排水工程,现已完工。2018年养护中修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湾塘公路K3~K8段及团浪公路K20+545~K21+145段弹石路面提弹,边沟路缘石修复,预计12月底完工。二是实施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截至目前,全县公路水毁统计损失200余万元,已累计投入抢险机械台班95台班次,人员133人次,投入水毁保通资金43.77万元。三是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资261.35万元完成屏边县2017年第三批安防工程团浪公路、底土公路建设,共完成C30钢筋混凝土防护栏3286.9米。屏边县2018年第一批安防工程实施金厂河公路、喜乐公路、放阳公路、马卫公路、白(河)白(云)公路、马鹿塘公路、新(华)-戈(姑)公路、杨水公路共八条农村公路164.018公里,项目总投资1351万元,于2018年8月开工,现完成投资426.85万元,占计划总投资32%,预计12月底完工并组织验收。未通客车建制村公路安防工程实施期咪公路、底咪公路、永胜公路、吉咪公路、水田公路、王家公路、新马公路、新侬公路、牛碑公路、里古白公路、太平公路、咪崩公路、红星公路、坡背公路、岩峰公路、河南公路、西沙公路共17条农村公路220.505公里,项目总投资2645万元,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批,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预计12月底完工并组织验收。四是实施预防性养护工程。投资116.8万元修复芷白公路、湾塘公路、喀纳斯-东兴、玉圭公路、师宗公路、马鹿塘公路、阿母黑公路、菲租克公路、底土公路,进行天然粒料填补路基、沥青路面填补坑塘、水泥混凝土路面灌缝、路基缺口挡土墙等工作,共完成沥青路面修复2815.98㎡,M7.5浆砌片石挡土墙1930.36㎡,警示桩61棵。五是开展绿化工作。投资12.9万元实施新湾公路K0+000~K4+300路段公路绿化工程,种植红花荷860余株。六是全力推进路政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路政管理目标考核制,将考核指标具体落实到人,严格按照“巡查—告知—反馈”制度加大上路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制止了各类损坏、占用路产的行为,维护路产路权。

  (五)运输市场持续向好。全县道路运输工作始终坚持运输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出行的理念,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强化运输行业监管。加大对运输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结合年内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活动等工作及春运、暑期、汛期、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活动期间,组织人员深入客运企业、客运站开展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联合检查,检查次数共47次,查处一般隐患79条,整改完成79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严格落实运输行业维稳工作。督促客运企业、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实名制售票验票客运管理规定,开展扫黑除恶、反恐防范、缉枪治爆等工作,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三是创建四好农村公路,营运好农村客运。全县共有营运班线车辆92辆,公交车5辆,出租车60辆。县级客运站全年完成道路旅客输送162780人次。我县将于年底前开通建制村客运班线35条,实现全县建制村100%通客运班线的目标。四是依法查处违规运输行为,打击非法营运,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全年组织运管执法力量,开展运政执法,共查处违规运输案件818件,其中非法营运案件66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2.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3.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5,428,653.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78,554.57元,占总收入的98.35%;其他收入750,098.81元,占总收入的1.65%。2017年度收入合计37,358,224.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58,224.38元,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5,000元,占总收入的1%。2018年比2017年增长21.6%,主要原因是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改革,管理权下划,2018年决算数据并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6,032,908.42元。其中:基本支出7,446,835.15元,占总支出的13.29%;项目支出48,586,073.27元,占总支出的86.71%。2017年度支出合计26,505,679.25元。其中:基本支出4,787,679.25元,占总支出的18%;项目支出21,718,000元,占总支出的81%。2018年比2017年增长111.4%,主要原因是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改革,管理权下划,2018年决算数据并入县交通运输局,加之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增加,屏边至河口高速公路项目前期费用资金支出也对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46,835.15元。2017年度日常支出4,787,679.25元。2018年比2017年增长55.54%,主要原因是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改革,管理权下划,2018年决算数据并入县交通运输局。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586,073.27元。2017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18,000元。2018年比2017年增长123.71%,主要原因是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增加,屏边至河口高速公路项目前期费用资金支出也对应增加。主要支出为红财建发(2018)152号屏河高速公路前期费用支出10,000,000元,红财建发(2016)年198号战区恢复费7,000,000元和红财建发(2017)153号人字桥公路工程款7,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34号湾塘至人字桥公路建设资金3,230,000元,公路养护资金18,843,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57,705.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52,056.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8年比2017年增长109.35%,主要原因是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增加,屏边至河口高速公路项目前期费用资金支出也对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3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的奖励性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6,835.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遗属生活补助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4.城乡社区(类)支出1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7%。主要用于支付红财建发(2016)年198号战区恢复费和红财建发(2017)153号人字桥公路工程款,分别支付7,000,000元。

  5.农林水(类)支出3,2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红财建发(2017)34号湾塘至人字桥公路项目建设。

  6.交通运输(类)支出36,479,15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8%。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公路建设、养护等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331,6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100元,支出决算为44,084元,完成预算的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84元,完成预算的84.2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0,866元,增长32.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084元,下降51.5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改革,管理权下划,2018年决算数据并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00元,占63.52%;公务接待费支出16,084元,占36.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路执法执勤和非法运输稽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08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08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莅临单位检查指导考核,乡镇到单位汇报交流洽谈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保障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管理和服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832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258元。2018年比2017年增长123.21%,主要原因是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改革,管理权下划,2018年决算数据并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办公支出、在职人员出差费报销、商品和服务购买、对乡镇水毁经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9,508,337.62元,其中,流动资产15,046,842.4元,固定资产4,023,335.22元,无形资产438,16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840,449.3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5,439,645.55元,固定资产增加1,161,036.22元,无形资产增加438,16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39,698.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10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85,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7,691.1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39,698.1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48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