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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72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文化馆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文化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屏边县文化馆是国家设立的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是构建屏边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组织全县重大节庆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群众文化系统的在职干部及业务文艺骨干,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人才。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研究群文理论,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8年,屏边县文化馆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的领导下,以全新的状态、昂扬的精神、争当一流的勇气和决心,以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点和出发点,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在艺术创作、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一、精品引领,艺术创作取得预期成果;二、精心组织,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三、强化服务,馆办群众文艺团队蓬勃发展;四、注重培训,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422,476.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4,699.66元,占总收入的64.1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67,777元,占总收入的35.82%。与上年对比增加222,784.72元,增加10.13%。主要原因分析是其他收入增加(群众文化活动补助费、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活动补助资金、滴水苗城考古协作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及绩效目标经费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36,723.68元。其中:基本支出2,036,723.68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54,390.31元,减少24.3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节约开支,所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6,723.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4,390.31元,减少24.3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节约开支,所以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4,699.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33%。与上年对比减少145,193.28元,减少8.5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40,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22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2%。主要用于遗属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7,0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0,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265.00元,支出决算为9,621.27元,完成预算的35.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621.27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所以三公经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2,922.73元,下降5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051.27元,增长11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974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所以三公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21.27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21.2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621.27元,购置车辆0辆。2018年4月中央文化厅配置一辆流动舞台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主要是燃料费支出、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621.2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流动舞台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资产总额3,109,461.31元,其中,流动资产390,392.31元,固定资产2,719,06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8,137.5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55,597.53元,固定资产增加242,5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无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无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评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详见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收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文化馆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