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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72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广播电视台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一、播出广播电视新闻、节目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二、1、广播节目(无线和有线)2、电视节目,在电视公共频道的预留时段内插播当地新闻和经济类、科技类、法制类、农业类、重大活动类专题、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以及广告等(无线和有线)。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工作回顾

  (一)确保安全播出

  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的“防火墙”,是确保新闻舆论导向正确的根本保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输和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部门的重要职责。年初以来,我台按照“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消除隐患、抓出成效”的安全播出原则,把好政治关、技术关、节目内容关,进一步完善安全播出工作人防、技防、联防一体化保障措施,一是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屏边电视台安全播出值班制度》、《屏边广播电视台节目播出审查规定》、《屏边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等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层层落实责任制;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四是不定期对电视播出机房、电视制作室、广播直播间、记者室等重点安全部位进行督查,全面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五是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资金的投入,先后对办公区域各科室指示标识、楼道和办公室的灯具、消防器材等进行更新改造,为做好广播电视安全传输和播出提供物质基础保障;六是做好广告通告、电影电视等各类节目的审核工作,抵制了低俗、庸俗、媚俗广告、影视剧的流入,确保全年安全播出。

  (二)落实中心工作

  1、脱贫攻坚工作。自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我台认真按照要求安排全体在职人员做好对口挂包工作,在先后进行的遍访、百日行动中,我台人员认真结合每月工作主题,分批深入挂钩点开展“挂钩帮、转走访”活动,对挂包人员进行入户走访、摸底调查等工作。

  2、民族团结工作。自屏边县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后,一是利用工作例会及时向全体人员传达工作要求,并在会上就如何做好全县的宣传工作以及本台的宣传工作进行了讨论策划,积极发挥好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二是制作宣传标语分别悬挂在单位门口和办公楼前,同时在广播电视频率频道中制作播出苗汉双语宣传标语5条,每天滚动播出8次;在“视听屏边”微信公众号分期推送宣传标语,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和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3月1日起,在广播、电视、新媒体三个平台同步开设《和谐苗乡》专栏,并制作片头片花和新闻角标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四是积极配合县创建办工作,承担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电视专题片《苗岭遍开团结花》的摄制任务,为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作出了应有贡献。目前,上报国家级评审组的申报片仍在制作完善中。

  3、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我台还认真做好全县的宣传工作,继续在三个媒体开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我们在行动》、《曝光台》栏目,对革除陋习、城区交通整治、不文明行为等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新风,曝光陋习。

  (四)注重队伍建设

  2018年,我台在机构独立运转后,克服人员困难,注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性、思想性,按要求、按时组织参加全省2017年度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合格率达100%;二是采取“长短期培训相结合”方式以及请进来、送出去等形式,安排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技能。

  (五)狠抓工作成效

  2018年,我台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个阶段的中心、重点工作,继续做好滴水苗城建设、脱贫攻坚、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重点工作的跟踪报道,精心做好主题报道策划,整合资源,责任到人,协同作战,做到了选题上认真策划,形式上力求创新,内容上突出亮点,效果上有声有色,影响上引导有力,既体现了电视宣传舆论导向作用,又充分展示出全县大开发、大建设中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发全县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上下工夫、见成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1、对内宣传主题突出。在节目的编排、制作和播出中,认真发挥党委政府的喉舌作用,积极正面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满足不同收听人群的需求,紧扣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民生热点等中心工作,围绕春节、苗族花山节、“三八”妇女节、雷锋日、清明节、五一劳动节、世界读书日、端午节、助残日、护士节、防灾减灾日、建党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扶贫日、重阳节、记者节等重大节庆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做好电视标语宣传和新闻报道,先后开设了《追踪重点提案》、《聚焦“两会”》、《记者走基层》、《新时代 新奋斗 新作为》、《解读全国“两会”》、《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等栏目,采写播出了一大批有亮点、有看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新闻,聚焦民生百态,展示行业风采,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2、对外宣传成效明显。2018年,屏边广播电视台抓住亮点,精心策划,主动出击,深入采访,使大批能反映我县重点工作动态的新闻稿件在上级电视台、电台播出,充分展示屏边风采,并紧盯州台新闻报道选题,全力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截至10月31日,在中央级媒体播发新闻消息5条;在省级媒体播发新闻消息10条;在红河电视台播发新闻消息210条;在红河人民广电台播发文字新闻90条,音响新闻40条,外宣工作成效明显。

  3、专题制作质量提升。2018年,我台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认真做好电教片、电视专题片、宣传片的摄制工作,受到一致好评。全年录制了屏边革命纪念馆一楼战争记录厅自动语音导览系统介绍词和农村警务示范工作法律节选音频;摄制了《屏边苗族文化瑰宝:花山节》、《明确方向为根本 勇于担当保稳定——屏边县应对全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及烈士家属“3·28”祭扫活动工作纪实》、《苗乡遍开团结花——屏边苗族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纪实》、《立足新起点  实现新跨越——屏边县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纪实》、《建言献策 不忘初心 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再创新局面——屏边县玉屏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纪实》、《美丽苗乡 森林屏边——屏边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纪实》等电视专题片20多部;摄制了屏边县新时代好少年推荐人物短片2个;制作了“五·一”劳动节、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红河州文体系统第二届职工运动会闭幕式等晚会的LED视频制作;完成了屏边县幼儿园建园六十周年暨“六·一”儿童节文艺晚会、红河州文体系统第二届职工运动会开闭幕式、全州太极拳展演的录制工作。

  (六)重视业务创收

  2018年,我台继续加强与林业、农科、扶贫、卫计、科协等部门的宣传合作,通过开设宣传板块、摄制专题等方式,加大对部门业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不断探索广告创收途径,将广告部对外承包经营运作,增加业务创收。

  二、工作打算

  2019年,我台将针对存在问题,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立足本台,放眼全县,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战,加强与部门间的合作,做人民满意的新闻,努力推动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新突破,努力实现频道专业化、栏目特色化、节目精品化目标,为宣传推介屏边、织就“四个愿景”、推动“美丽苗乡·森林屏边”实现华丽转身作出应有贡献。

  (一)继续做好常规工作,规范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播流程;

  (二)继续做好精准扶贫、滴水苗城、产业培植、旅游发展等重点工作的跟踪报道;

  (三)提高新闻敏感性,大力挖掘新闻线索、采写新闻消息,丰富当地新闻源的同时,扩大对外宣传力度;

  (四)提前谋划、积极策划,结合不同时期的重点,做好主题宣传,进一步丰富自办栏目内容;

  (五)加强培训,提高全体新闻采编播人员的策划、构思、拍摄等能力,提高宣传质量,促进宣传工作更上新台阶。

  (六)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县级媒体融合发展改革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屏边广播电视台。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35,890.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0,448.6元,占总收入的70.8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35,441.56元,占总收入的29.17%。由于屏边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财务才独立核算,与上年没有可比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97,118.87元。其中:基本支出1,578,118.87元,占总支出的92.99%;项目支出119,000元,占总支出的7.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由于屏边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财务才独立核算,与上年没有可比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8,118.8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000元。由于屏边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财务才独立核算,与上年没有可比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广播电视台制播设备购置经费支出119,000元,项目已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8,028.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48%。由于屏边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财务才独立核算,与上年没有可比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59,700.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4%。主要用于屏边广播电视台人员经费、日常支出和制播设备购置。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屏边广播电视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4,2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1,833元,完成预算的1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3元,完成预算的18.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屏边广播电视台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由于屏边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财务才独立核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没有可比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833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3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委宣传部到我台检查考评;红河电视台到我台指导交流; 挂钩村(团结村)文艺队到屏边参加文艺展演接待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部门资产总额299,313.09元,其中,流动资产163,908.09元,固定资产135,4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由于屏边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财务才独立核算,固定资产总额与上年没有可比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5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50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为改善制播能力现状,广播电视台购置制播设备资金119,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屏边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购置制播设备项目资金119,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9,000元。项目按时完成自评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屏边广播电视台在2018年的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中紧紧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应提高对绩效工作的认识,强化单位的责任意识,重视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绩效工作管理水平。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屏边广播电视台2018年度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000元。完成了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1、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新面貌;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县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大社会热点问题和老百姓关心的社会民生问题开展新闻宣传;3、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服务全县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法制建设等各项建设;4、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安排的各项宣传任务;5、向省、州媒体推送新闻报道作品。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