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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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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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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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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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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教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草案。
2.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3.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负责县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4.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5.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6.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7.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主管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8.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10.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1.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学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2.负责全县学校工作方针、政策的调研,为县委、县政府对对各级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
13.领导县属学校党的工作,制定县属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县属学校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14.负责全县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县委管理干部的考核配备工作。
15.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 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伏况,及时处理奸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抓教育系统党建,增强引领保障作用。
2.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
3.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
4.补齐民生短板,促进教育公平。
5.提供各项惠民政策,教育扶贫持续前行。
6.抓实学校管理,建设文明校园。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书育人质量。
8.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屏边县教育局机关。
2.屏边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3.屏边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屏边县教育局电教室。
5.屏边县教研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5,631,167.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213,040.01元,占总收入的85.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418,127.41元,占总收入的14.02%。与上年收入合计145,183,428.02对比增长了0.31%,主要原因分析为补拨2014年义务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10,918,800.00元,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5,550,067.30元。其中:基本支出31,993,806.05元,占总支出的21.98%;项目支出113,556,261.25元,占总支出的78.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43,151,281.88对比增长了1.67%,主要原因分析为补拨2014年义务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10,918,800.00元,收入增加,路乐小学水利工程、猫猫头小学室外附属、宿舍楼、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款、第三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新荣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白云小学教学楼工程款、新华小学学生宿舍综合楼工程、民族小学连廊建设、白云小学教学综合楼附属工程、新现小学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附属工程、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工程等工程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993,806.05元。与上年支出34,925,835.04对比减少了8.4%,主要原因分析为教育局机关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机关运转,减少相关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556,261.25元。与上年支出108,225,446.84对比增长了4.93%,主要原因分析为补拨2014年义务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10,918,800.00元,收入增加,路乐小学水利工程、猫猫头小学室外附属、宿舍楼、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款、第三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新荣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白云小学教学楼工程款、新华小学学生宿舍综合楼工程、民族小学连廊建设、白云小学教学综合楼附属工程、新现小学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附属工程、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工程等工程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846,220.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16%。与上年支出107,880,752.48对比增长2.73%,主要原因分析为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项目推进稳步进行,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03,911,624.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4%。主要用于教育事业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机关运转等方面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2,1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和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9,91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7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0,4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4,699,0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屏边一中二期扩建征地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810.00元,支出决算为327,586.85元,完成预算的19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4,929.85元,完成预算的31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657元,完成预算的43.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屏边县教育局(本级)公务用车已列入公务用车改革范围,教育局机关已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但由于全县各中小学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的未列入公务用车改革范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纳入屏边县教育局(本级)核算,学校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维护费用增加,2018年屏边县教育局(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总体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72,367.33元,增长11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3,001.16元,增长18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633.83元,下降38.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屏边县教育(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全县各中小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学校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929.85元,占90.03%;公务接待费支出32,657元,占9.9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929.8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4,929.8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教育督导、学校工作检查、处理相关应急事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65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65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的教育督导、检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师到州教育局汇报工作时发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875.18元,与上年支出1,060,317.76对比减少65.21%,主要原因分析为教育局机关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机关运转,减少相关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49,977,536.38元,其中,流动资产45,332,068.52元,固定资产4,645,466.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8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5,335.5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74,290.72元,固定资产减少191,043.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1.17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101,377.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58,454.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324,887.0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8,036.0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屏边县教育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