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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4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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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屏边县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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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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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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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屏边县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0101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办公室是协助县委领导处理县委日常工作的机构,为县委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建议;
(2)围绕县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搞好信息反馈,及时准确、全面高效地为县委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3)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和县委决策,督促检查县委工作部署和党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4)承担县委党代会、全委(扩大)会、工作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以及县委其他重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按要求及时拟写会议纪要;
(5)根据县委意见,处理下级党组织给县委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办理县委或以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报告和文件;
(6)办理机要电报和电讯传真;
(7)做好全县保密和党史研究工作;
(8)负责全县档案管理行政工作;
(9)负责县委序列各部门的责任目标管理和考评工作;
(10)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
(11)对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党委办公室进行工作指导;
(12)负责县委接待工作,做好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13)负责县委机关后勤工作。
县委办公室担负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综合协调、提供服务等职能,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顺利完成了本年度各项资金的拨付使用,人员工资得以按时发放,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中共屏边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学习十九大工作报告及习近平一系列讲话精神、县委中心理论组学习等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提供了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单位18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工商联、团委、妇联、总工会、县委办、政法委、老干部局、机关工委、文联、中华职教社、科协、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侨联、机要局、保密局、新闻编辑部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党史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5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8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人员分布如图: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5,309,845.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15,618.22元,占总收入的72.26%;其他收入9,794,227.63元,占总收入的27.74%。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22.05%,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支出同比去年减少其中:贫困地区边疆县综合文化服务覆盖工程省级配套资金项目支出6,120,000.00元,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费用项目支出288,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2,217,837.95元。其中:基本支出40,937,837.95元,占总支出的96.97%;项目支出1,280,000元,占总支出的3.03%。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6.36%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标准,扶贫工作支出情况比上年有所上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937,837.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3%,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人员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0,000元。与上年对比同比下降了98.07%,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具体开展工作情况:红妇通〔2018〕5号两癌救助金项目支出20,000.00元,对已查出的贫困“两癌”患者,给予一次性适当的治疗补助,促进患者主动进行早治疗,延长生命,维系家庭;新农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委办公楼修缮项目支出1,000,000.00元,解决工作人员办公环境;红财综发(2017)61号屏边县老年大学活动场所修缮及设备购置项目支出80,000.00元,解决退休老人学习及活动场所建设;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项目资金支出180,000.00元,完成乡村中心小学少年宫各项文艺文化活动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45,191.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22%。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21.01%,主要原因分析为2018年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418,91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科学技术(类)支出1,042,00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开展科普活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15,44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9%。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55,57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198,72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1,314,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69,935.87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4,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315.87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1,62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划拨用车平台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0,151.34元,下降1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4,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118.34元,增长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0,269.68元,下降20.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00元,占4.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315.87元,占13.04%;公务接待费支出471,620元,占82.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统战部部长杨富丞赴台湾参加中华两岸经济交流。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315.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315.8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1,6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1,6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基层单位来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1,565.62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12.71%,主要原因分析为日常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6,669,007.13元,其中,流动资产3,899,040.55元,固定资产16,594,422.58元,无形资产6,175,54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45,596.8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322,531.85元,固定资产减少6,498,609.01元,无形资产增加6,175,544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68028元;报废报损资产145项,账面原值30872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512.32平方米,账面原值7743044.5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7,480.3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3,671.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671.9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3,671.9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末县委办(各部门)项目4个总支出1,280,000.00元,其中:红妇通〔2018〕5号两癌救助金项目支出20,000.00元,对已查出的贫困“两癌”患者,给予一次性适当的治疗补助,促进患者主动进行早治疗,延长生命,维系家庭;县委办公楼修缮项目支出1,000,000.00元,解决工作人员办公环境;红财综发(2017)61号屏边县老年大学活动场所修缮及设备购置项目支出80,000.00元,解决退休老人学习及活动场所建设;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项目资金支出180,000.00元,完成乡村中心小学少年宫各项文艺文化活动运行。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2018年一年的项目实施,各项目均完成了确定的绩效目标,确保了县委办公室正常工作的开展及职责的履行。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通过自评,总结经验,查找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逐步完善经费预算制度和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0101111
附件【附件2019082809322343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