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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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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屏边县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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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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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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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屏边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8101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 县委党校是县委直属事业机构,是县委培训教育干部的学校。
县委党校的职能任务:一是对我县科级以下各级不同层次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培训。二是培训中青年后备干部。三是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四是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五是及时完成县委安排的阶段性培训工作。六是进行社会调研,撰写调研文章,为县委决策提供服务。七是举办学历函授教育培训班,系统的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针对原有学员食堂拥挤狭窄的实际情况,积极请示汇报,获取支持。投入资金30余万元,对原有学员食堂进行扩容提质改造,将学员食堂建筑面积从110平方米扩建到430平方米,新增学员餐厅一个,可同时容纳200余名学员就餐,有效解决堂员食堂不能满足培训需求的问题。同时添置学员餐桌、消毒柜等设施设备,县委党校的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功能设施不断完善。
2、干部教育培训稳步推进。注重从教师安排、学员管理、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细化出工作方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举办各类培训班31余期,培训学员近1万人次。3个专业5个班共130名学员的村(社区)干部“双提升”行动计划稳步推进。选派4名骨干教师到县属有关部门、各乡镇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宣讲12场2000余人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得到进一步传达和落实。
3、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要求党校教师全面完成定量备课工作,完成《牢牢把握新时代党性修养新要求》《治国理政新布局:“四个全面”托起中国梦》《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等32个课题的备课工作,深入开展教师“试讲”活动,要求党校教师在正式对外授课之前先在干部职工内部进行“试讲”,接受其他教师的点评并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确保授课内容符合要求,讲授质量更加高质,“党校讲坛”的严肃性、纪律性更加严明。
在培训班的教师选派上,以“菜单”形式把课题进行汇总,由培训主办单位按需点课,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在认真做好党性教育、理论教育的课题研究和培训轮训等工作的同时,紧盯“红色”题材,以强化党性教育为目标、以丰富教学内容为理念、以严肃开展教学管理为抓手、以拓展培训新载体为举措,形成了以县委党校为中心、屏边烈士陵园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为重点、其它教学资源为补充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对九个特色课题进行开发打造,如学唱一首红色歌曲、听取一个红色故事、学习一个红色专题、观看一部红色电影等综合运用讲授式、体验式、现场式、讨论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打造出具有红色特征、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的系列精品课程。
4、科研咨政扎实推进。以“县情研究室”为依托,坚持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积极推进教学科研资政一体化,努力做到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完成《猕猴桃产业发展中的种植情况回望调查报告》《关于珍珠洞乡村综合旅游开发的调研报告》《关于屏边县枇杷种植产业调研报告》等课题研究9个;2019年全州党校系统科研课题结项1个;上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我和我祖国”等主题征文16篇,其中被国家、省州媒体采用5篇,上报信息简报27篇,被省州县媒体采用23篇。
5、队伍管理更加有力。根据在干部职工管理工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修改完善干部职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干部职工量化积分管理制度,教师“试讲”制度等规章制度。将县委党校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坚持“走出去”原则,先后派出11名教师到上海复旦大学、交通大学、云南省委党校、西柏坡教育基地等异地学习,不断提升教师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6、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一项刚性的纪律要求、一项光荣的职责使命。2019年县委党校的脱贫攻坚工作继续发力,选派驻村工作队员1名,“小组长助理”5名,其他挂联干部29名,深入挂联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对贫困户家庭进行摸底,因“户”制宜,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按照“每月一主题”“三分制”要求,及时组织挂联干部开展产业培植、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等帮扶活动,为挂钩村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奠定坚实基础。
7、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加强。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落细落小、不打折扣,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每月1日的“党员固定活动日”(若逢周末、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一天)为载体,在年初制定出详细的《党建工作计划》和《党组织活动安排计划表》,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日”、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的落实。2019年以来,共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绿化校园栽花种树等党组织活动20次,进行党课宣讲10次;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党内政治生活不断规范,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坚强有力。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教育,有效提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通过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影视片等多种方式,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确保全体干部职工长期纯洁。
8、统筹抓好其他各项工作。在认真做好“苗乡党校”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推送和“扩粉”工作的同时,努力将工作简报、新闻宣传文章的上报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将意识形态、民主法治、国防教育、禁毒防艾、工会、妇女、老干部等各项工作统一安排、精心部署、强烈推进,奋力推进“苗乡党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2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收入合计3,525,52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0,226.79元,占总收入的55.03%;其他收入1,585,295.00元,占总收入的44.97%。与上年决算总收入2,051,813.30元对比增加1,473,708.49元,增幅71.82%。原因:一是因为2019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增加着“屏财预[2019]136号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50,000.00元收入;三是本年有2130599农林水扶贫支出中的其他扶贫支出收入1,500.00元及工伤保险收入1200元;四本年度有其他收入---组织部拨来的干部教育培训费1,440,100.00万元;县政协办拨来的政协委员培训经费100,000.00元及其他单位拨来的党员干部培训经费145,195.00元。
详见下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年度支出合计2,958,769.88元。其中:基本支出2,938,769.88元,占总支出的99.32%;项目支出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68%。与上年决算总支出2,051,813.3元对比增加906,956.58元, 增幅44.20%。增加原因:一是因为2019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增发着工伤保险和扶贫资金;三是本年度有其他收入的支出:组织部拨来的干部教育培训费及县政协办拨来的政协委员培训经费和其他单位拨来的党员干部培训经费。详见下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屏边县委党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38,769.88元。与上年决算支出数对比增加936,956.58元,增加46.81%,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因为2019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增发着工伤保险和扶贫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6,266.79元,占基本支出的62.14%;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等1,112,503.09元,占基本支出的37.86%。详见下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元。与上年50,000.00元对比减少30,000.00,减幅60%,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部分州市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18]93号)”项目经费50,000.00的收入,而今年年初预算只拨来20,000.00,元的党校项目工作经费,该工作经费列支如下:办公费12,104.00元,电费1,008.87元,维修(护)费400.00元,培训费1,800.5元,劳务费1,500.00元,差旅费1,12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4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0.63元。详见下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0,226.79元,占本年总支出元53.62%。与上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1,862,813.3元对比增加27,413.49元, 增幅,1.47%。主要增加原因分析: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因为2019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增发着工伤保险和扶贫资金。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420,6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6%。主要用于2050802款干部教育总支出1,420,665.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3595.2元(基本工资611,814元,津贴补贴386,117.00元,奖金5,352.2元,绩效工资35031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960.00元(办公经费14,199.3元,电费4,615.00元,邮电费2,392.5元,差旅费8,140.00元,培训费5,386.00元,公务接待费334.57元,维修(护)费880.00元,劳务费10,500.00元,工会经费4,550.00元,其它交通费11,24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0.6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总支出是3,110.00元,生活补助3000.00元,奖励金11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209.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2%。主要用于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0,738.88元;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2,150.00元;2080801款死亡抚恤9,102.60元的支出;2082702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13.01元;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8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4,99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费110,449.6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6,3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38,188.00元;
5.农林水(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5,000.00元。
分布图如下:
占比图如下: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86.25元,支出决算为334.57元,完成预算的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4.57元,完成预算的2.56%。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7,150.43元,减少9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50.43元,减幅95.53%。其中:接待费减少7,150.43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我单位严格控制接待费的支出;二是部分公务接待费(接待授课教师)在非财政拨款培训费中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34.57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4.5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4.5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下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开展培训班接待外聘教师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960.00元,与上年决算数55,040.00元对比减少11,080.00元,减幅为20.13% 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坚持从严从简,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二是三校合并办学,部分办公费从进校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开支:办公经费2,095.30元,电费3,606.13元,邮电费2,392.50元,差旅费7,020.00元,培训费3,585.50元,公务接待费334.57元,维修(护)费480.00元,劳务费9,000.00元,工会经费4,550.00元,其它交通费10,89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5,868,826.27元,其中流动资产为592,733.24元,占资产总额 10.10 %;固定资产为5,276,093.03,占资产总额 89.90 %,无形资产1.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6,716.39元,减幅11.50 %,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60,582.51元,增幅348.53 %,固定资产减少1,067,298.90元,减幅16.83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合计 | 1 | 586.88 | 59.27 | 527.61 | 485.08 | 0 | 0 | 28.29 | 0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咨政项目经费等。
(五)“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七)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八)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九)其他收入: 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中共屏边县委党校
2020年8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8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表20200828105817483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