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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552
  • 发布机构
    玉屏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7
  • 时效性
    有效

玉屏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玉屏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政策研究、档案、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财务、政务服务、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关事务、自身建设、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政协活动组、“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日常管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代表大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务承办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供销合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协、商会、红十字会、文学艺术、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防震减灾、气象等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依法治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辖区内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2.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玉屏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经营、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二)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体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三)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四)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村容镇貌、人居环境、农危房改造、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五)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处理林权纠纷,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

(六)水务服务中心。承办辖区内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河道治理、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工程管理维护、产业水利基础设施维护、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湿等服务性工作。

(七)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金融职责;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管理,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预算收入及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巩固脱贫成效,把好脱贫质量“关”,确保高质量脱贫摘帽。扎实抓好省、州成效考评和调研反馈问题的整改清零工作,继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人尽其力、尽锐出战、精准施策,按照“6106”标准和“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对照“户户清”要求,聚焦“六个精准”,继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严格“三落实”,切实做好前进、大份子、姑租碑等11个已脱贫村、3050户11814人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质,认真谋划做好新农、王家2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各项工作,抓实86户294人未脱贫人口脱贫帮扶各项工作,确保贫困发生率稳中有降,力争做到“三率”归零。聚焦精准、高质量开展动态管理,围绕脱贫目标、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精准对焦脱贫任务,合理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继续抓实新农石头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推动,力争春节前后实现搬迁入住;继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对13个村委会民房再排查、再梳理,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改造工作,在全县率先消除农危房,实现危房清零,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充分激发未脱贫户内生动力,继续加大“短平快”产业扶持力度,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实现稳定增收;继续强化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统计,不断推进扶贫劳务协作、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扎实抓好教育扶贫,实行扶志、扶智相结合,落实好义务教育政策,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继续全面落实健康扶贫,防止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继续深入做实做好生态扶贫、金融扶贫等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经得起历史检验。

2.着力保障项目建设,把好协调服务“关”,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前置、提高站位,切实做好各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保障各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完成屏边滴水苗城(苗族)特色小镇建设征地拆迁各项工作任务。一并做好三家湾片区各子项目建设协调服务;继续做好云上梯田酒店建设后续协调工作,保障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全面完成蒙屏高速公路玉屏段地征收和剩余房屋拆迁工作,切实保障高速公路建设快速推进。在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下,积极发动屏边至河口高速公路建设规划沿线村寨农户,统一思想,积极支持和参与到高速公路建设当中来;完成大龙树烈士陵园片区湿地公园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一并完成8户回迁安置户宅地基的分配,确保安置户顺利启动房屋建设;全面完成水冲子烈士陵园通道改移23户回迁安置户房屋建设,完成片区配套基础施设建设,确保安置户顺利回迁入住;全面完成屏边县第一中学二期改扩建土地征收工作;妥善处置好长晟·中央广场建设后续遗留问题;继续做好屏边县电子产品加工区建设协调服务,确保屏边县致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顺利进驻;做好城市天然气项目建设的用地协调;继续做好屏边氧森天然矿泉水业有限公司厂区建设服务,保障一季度实现竣工投产;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谋划做好牧羊河主干道沿线的水系景观规划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做好其他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

3.着力抓实基础建设,把好生态文明“关”,确保人居环境有新提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继续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高质量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主动融入全县大局,做好杨居寨、白泥田、半坡等片区农户思想动员工作,配合县级部门力争启动特色风貌提升改造,做好三角寨片区规划建设,优化人居环境,营造部队外围良好环境,助推精品县城建设。抓实基础建设,继续加大对全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利用中信帮扶资金,先期启动大份子自然村乡村振兴试点建设,完成王家“美丽苗乡党建长廊”示范点建设,继续做好投资1168万元的贫困村人饮保障工程建设,完成玉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启动新农马不邑、达口大、小寨进村公路水泥块体路面建设,启动垇嘎进村公路改扩建,继续做好71.8公里自然村进村公路硬化,做好前进丫口至王家猕猴桃庄园经济带路面硬化,继续做好大份子片区山区小水网建设,完成老黑寨、凹塘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力争启动新农石头寨、姑租碑上平寨活动室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积极协助做好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继续加大对辖区内“两违”管控,突出城市规划区、旅游景区、交通干道沿线等重点区域“两违”建筑治理,继续配合做好小街子、干河等截污工程建设。有效发挥镇村规划建设委员会作用,对规划区外农村建房管控实现常态化。稳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农村“七改三清”工作,力争启动一批“两污”治理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做好屏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和第二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的协调工作;推进村规民约、公约有效运用并发挥作用,深入落实村庄保洁制,加强对各村专职保洁员的管理和使用,巩固保洁工作常态化;结合革除陋习工作开展,继续压实挂包干部责任,持续抓好贫困户居家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继续加大力度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强化生态护林员队伍管理,形成能进能出机制。深入落实“河长制”工作,继续加大镇域内18条河流管护和治理,充分运用红河州河长信息管理系统APP,认真开展巡河监督。

4.着力加快产业发展,把好结构调整“关”,确保特色产业见实效。继续加大以农业产业为主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巩固提升传统种养殖业和林产业,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科技支撑、金融撬动、群众参与的发展模式,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为保障、以促进农牧民增收为主线,全力推动以猕猴桃、荔枝、枇杷为主的种植业三个“十百千”工程建设;继续扩大产业招商,推动土地流转,盘活闲置劳动力,继续助推农户就地增收。完成大份子、营盘200亩乌克兰大樱桃示范园建设,完善建设产业基地设施配套,力争将其打造为乡村旅游采摘体验示范园的典范,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实现当地农户生活富裕。积极争取上海资金帮扶,力争启动大份子期科伍100亩蓝莓示范园建设,切实做好平田段家田50亩枇杷试验示范基地,助推示范带动效应见成效。继续按照第四个10万亩种植产业谋划,抓好鲜食玉米产业的宣传推广和种植工作;充分激发辖区内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公司及种植大户产业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更新发展理念,释放发展活力,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要素,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树牢产业发展的信心,坚定产业发展的决心,不断拓宽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群众受益覆盖面;全力配合抓好滴水苗城AAAA级景区创建,加大生态旅游、休闲旅游、乡村旅游开发力度,继续加快形成以特色农业为基础、生态休闲旅游为主导、特色产业为支撑的良性产业结构体系,着力培育独具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特色村寨,推动全域旅游向基层延伸。

5.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把好发展质量“关”,确保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改薄成果,大力巩固发展学前教育,继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加大对体育文化活动基础设施的投入,充分调动文艺队力量,推动全民健身深入开展,积极筹备并做好2019年苗族花山节斗牛、斗鸟、斗鸡等民间传统竞技比赛,组织做好苗族花山节迎宾队伍的组织。开展“我是屏边人,我做屏边事,我为屏边而自豪”的全民热爱家乡活动;继续做好卫计服务,完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贯彻落实全面二孩政策及其配套方案调整的宣传工作,继续加大对计划生育违法生育的处罚力度,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机制,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和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注重做好失地农户后续保障工作;切实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加群众幸福指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全民法律意识,依法保障老龄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辖区内汛期防汛应急值守,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巩固平安创建成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继续强化网格化管理,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继续强化禁种铲毒和缉枪治爆工作推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确保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不断得到巩固和提升。

6.着力强化自身建设,把好为民服务“关”,确保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转换职能、转变作风,依法行政、讲求诚信,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不断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政型政府。继续筑牢宗旨意识,坚持在搞好服务上狠下工夫,转变作风,以实干聚民心、促发展,从严治政,树立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依法行政,推进政府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高效优政,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切实引导镇、村、组三级干部,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积极引导广大干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切实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不断增强干部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促进干部勤政有为,为广大干部职工营造一个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玉屏镇人民政府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玉屏镇财政所

其他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编人员193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0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7,425,220.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37,728.35元,占总收入的26.88%;其他收入100,487,491.78元,占总收入的73.12%。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589569.22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征地拆迁工作款以及其他相关惠农补贴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6,026,380.87元。其中:基本支出41,164,821.12元,占总支出30.26%;项目支出94,861,559.75元,占总支出69.74%。与上年对比增加14900752.8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征地拆迁工作款以及其他相关惠农补贴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164,821.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76844.33元,主要原因是有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入单位,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861,559.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623908.47元,主要原因是因为牧羊河湿地公园征地拆迁款、蒙屏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款、滴水苗城特色小镇征地拆迁款等项目款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滴水苗城特色小镇征地拆迁款79218932.93元;玉屏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省级配套资金736900元;2019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经费600000元;滴水苗城建设项目被征地集体就业项目616216.25元;玉屏镇11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中央财政补助经费880000元;玉屏镇大围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84500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助款563170元新农石头寨村因地灾避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款810000元;玉屏镇5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财政补助经费850000元;中信帮扶屏边县玉屏镇大份子整村提升建设1000000元;苗绣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资金(刺竹林)200000元;2019年蒙自市对口帮扶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奖补项目资金245393.57元;其他支出875644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81,723.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67%。与上年对比增加5092228.61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滴水苗城特色小镇建设征地拆迁、牧羊河湿地公园征地拆迁工作、蒙屏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等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7,733,46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公用经费支出。

2.教育(类)支出12,090,56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公用经费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1,1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24,890.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公用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2,245,26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公用经费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311,7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公用经费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3,653,77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公用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4,200,8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76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600.00元,完成预算的53.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200.00元,完成预算的14.88%;主要用于保障开展一般公务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预算数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减低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400.00元,完成预算的70%。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与预算数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经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70,875.45元,下降4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0,759.41元,下降85.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116.04元,下降27.66%。与去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00.00元,占8.57%;公务接待费支出183,400.00元,占91.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2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4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3,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会议、上级领导到我镇检查指导工作、外地考察组到我镇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9,455.45元,与机2018年关运行经费支出923935.29元,对比增加865520.16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资产总额78,903,231.34元,其中,流动资产43,817,641.30元,固定资产33,138,305.40元,无形资产1,947,284.6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89,335.6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684,040.53元,固定资产减少7,480,664.21元,无形资产增加407,288.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8903231.34

43817641.3

33138305.4

32438305.4

700000

    

1947284.6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40,964.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260.3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39,607.6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95.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14,103.6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编制单位: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

2019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

行次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栏次

7

8

9

10

11

12

合      计

1

5440964.01

5440964.01

0.00

0.00

5440964.01

0.00

货物

2

84260.36

84260.36

0.00

0.00

84260.36

0.00

工程

3

5339607.69

5339607.69

0.00

0.00

5339607.69

0.00

服务

4

17095.96

17095.96

0.00

0.00

17095.96

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表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