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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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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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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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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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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 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 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 对本镇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 对本镇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 对本镇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 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 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4.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乡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辖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辖区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乡的卫生工作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卫生健康局2019年总体工作要求,回顾2018年的工作措施、好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和成功经验,查找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我乡卫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工作: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情况,成立了我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室,成立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级项目管理政策,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开展项目监督检查,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指导、考核评价、人员培训以及信息收集、汇总、分析。我乡2019年人口数为19421人,2019年共建城乡居民电子档案488份,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1579份,目前完成老年自理评估819体检819人,老年人健康管理789人;35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确诊734人,建档管理734人,完成体检610人;35岁及以上糖尿病患者确诊116人,建档管理116人,完成体检97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确诊92人,建档管理92人,完成体检64人;为0-3岁儿童提供中医药服务545人,为老年人提供中医药服务805人。
(2).2019年辖区总共签约6187人,履约率100%,一般人群签约2462人,履约率100%,建档立卡签约3714人人,履约率100%,残疾人签约116人,履约率100%,肺结核签约15人,履约率100%,高血压患者签约610人,履约率100%,糖尿病患者签约97人,履约率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80人,履约率100%,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841人,履约率100%,孕产妇签约45人,履约率100%,0-6岁儿童签约870人,履约率100%。
2019年全乡共出动卫生监督协管员数人监督协管巡查93单位次,出动协管员186人次。
2.卫生计生应急工作
(1).制定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在法定时限内,规范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启动开展卫生计生应急预案。
(2).制定下发了相关工作实施方案,设置专门人员负责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网络直报系统能正常运行;疫情管理人员对传染病报告相关知识掌握,清楚知晓,传染病网络直报综合指数率达100%;并要求每月一次进行疫情分析(疫情简报)。同时加强了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经查门诊日志、出入院病人登记本齐全、填写部分规范,无漏登和缺项。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簿和疫情直报系统内信息三者一致,所报告的信息完整、准确,报告及时;辖区内重点传染病个案报告管理记录与网络直报情况相符。辖区内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事件或出现聚集性病例。
3.疾病预防控制
(1).按要求开展肺结核患者管理,规范管理率≥90%;完成结核病初诊任务数;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治愈率和病原学阴性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80%。我乡有专人负责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各科室医生均为疫情报告责任人,有专用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及报告卡,表、卡、册齐全,按时上报疫情,漏报率为零,年内无重大疫情发生,开展了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的宣传活动,年内新发现结核病4人,完成4人。
(2).按照省、州《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疫苗接种率均≥95%;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85%。适龄儿童常规免疫疫苗报告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95%,麻疹疫情低于2018年水平;按照国家新要求,规范第二类疫苗的供应、管理、使用工作。按照省、州《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疫苗接种率均≥95%;按照省、州《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疫苗接种率均≥95%;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85%。按照国家要求对适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2019年全乡卡介苗应种959人,实种957人,接种率99.79%,糖丸疫苗四次应种3398人,实种3347人,接种率98.49%,百白破四针应种3707人,实种3614人,接种率97.49%,含麻疹组份疫苗应种1768人,实种1722人,接种率97.39%,甲肝疫苗应种840人,实种818人,接种率97.38%,流脑A型疫苗应种1805人,实种1776人,接种率98.39%,流脑A+C型疫苗应种621人,实种603人,接种率97.10%,乙脑疫苗应种1706人,实种1660人,接种率97.30%,乙肝疫苗三针应种2906人,实种2885人,接种率99.27%。白破应种169人,实种158人,接种,93.49%按照国家新要求,规范第二类疫苗的供应、管理、使用工作。
(3).规范开展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死因监测。成立了全乡创慢工作领导小组,创建了4个“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并报告及管理了我乡的心脑血管、肿瘤疾病病人;2019年共报告肿瘤28例,心脑血管病人14例,死亡人数164人。
4.关爱妇女儿童健康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指标内。制定了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半年内发生孕产妇死亡率0例。
(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指标内。建立婴儿死亡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2019年1-12月份,全乡活产婴儿166名,共访视新生儿159人,新生儿访视率95.18%,年内婴儿死亡人数为1人,死亡率为6.02‰。
(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1-12月份,有产妇数165名,孕早期检查160人,健康管理160人,住院分娩率达99.4%以上。
(4).认真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工作。2019年1-12月份,全乡优生健康检查93对,叶酸发放100人,250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任务数覆盖率达84.5%,目标人群任务数覆盖率未达100%。
(5).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和出生人口统计工作。我乡已按照国家、省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出生人口统计工作。
(6).认真开展出生缺陷监测;我乡已认真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工作,2019年1-12月份,全乡有活产婴儿166人,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苯丙酮尿症(PKU)160人,甲减(CH)160人。
5.计划生育工作
(1).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率达到要求。我乡以各种“宣传日”为契机,充分利用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乡村开展计生宣传服务,并利用赶集天开展了“5.29计生协会”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 。
(2).强化避孕药具管理工作。我院设有避孕药具管理发放窗口,有专人负责使用登记记录。
6.宣传科教与信息统计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人才培训,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我院现有1名助理医师在州医院进行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为期1年。
(2).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全乡健康教育工作由健康教育所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统一安排部署,年内统一领取各种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宣传小折页共12种;6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光碟。全乡共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16块,宣传栏更新12次,发放宣传资料5193份,开展各类公众咨询活动9次,个体化健康教育489例,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共12次。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完善了宣传资料接收和分发记录、播放登记表、相关照片。健全了公众健康咨询活动记录表(内容包括活动形式、主题、小结等)、活动现场图片等。健康知识讲座(培训)做到每次培训有通知、小结、培训内容或课件、参加人员签到、照片等材料。通过多种形式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使全乡健康教育覆盖率达85%以上,接受率85%以上,健康知识知晓率85%以上,均达到考核标准。
7.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院在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我院从2012年开始实施全院信息系统建设,统一使用谷仓系统,年内新增了家庭医生签约系统,涵盖了门诊就诊、收费、护理、药房、住院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APP、家签数据统计等项目,基本满足我乡卫生院各个科室的服务需求。在硬件应用上,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新增了2台电脑,现有电脑28台,2台核心交换机,1台备用电源,7台打印机。年内,院内信息系统未发生安全隐患,原有设备无重大维修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8人。其中:管理岗人员0人;专业技术人员19人.高级工1人;有特岗全科医生1人,临时工18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其中两辆为医用治疗车)。
情况说明:我单位现有车辆两辆,主要用于不定期长期开展医疗救护和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及健康扶贫等各项工作用,车辆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5,879,326.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0,681.59元,占总收入的37.94%;事业收入2,138,890.41元,占总收入的36.38%;其他收入1,509,754.79元,占总收入的25.68%。单位今年新纳入部门预算范围,首次做决算公开,故未作与上年相关对比数据分析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6,042,169.88元。其中:基本支出3,923,594.93元,占总支出的64.94%;项目支出2,118,574.95元,占总支出的35.06%。我单位今年新纳入部门预算范围,首次做决算公开,故未作与上年相关对比数据分析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23,594.9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94%。
我单位今年新纳入部门预算范围,首次做决算公开,故未作与上年相关对比数据分析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8,574.95元。我单位今年新纳入部门预算范围,首次做决算公开,故未作与上年相关对比数据分析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0,681.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92%。我单位今年新纳入部门预算范围,首次做决算公开,故未作与上年相关对比数据分析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86.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种社会保险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99.04元;工伤保险支出987.15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153,93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6%。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开展日常经济业务活动及其他建设支出等,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92,327.46元、商品服务支出259,467.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00元;资本性支出1960.0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47,0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福利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247,045.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新纳入部门预算范围,首次做决算公开,故没有预算完成相关分析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新纳入部门预算范围,首次做决算公开,故没有预算完成相关分析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4,881,093.24元,其中,流动资产1,995,677.94元,固定资产2,865,415.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81,093.2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95,677.94元,固定资产增加2,865,415.30元,无形资产增加20,000.00元。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新纳入部门预算范围,首次做决算公开,故无上年数据,所以所有资产均为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7 | 10 |
合计 | 4881093.24 | 1995677.94 | 2865415.3 | 1802717.2 | 163680 | 899018.1 | 20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政府采购资金情况统计表 | |||||
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 [43215933-0] 采购01表 | |||||
金额单位: 万元 | |||||
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节约资金 | ||
总计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0.81 | 0.81 | 0.7 | 0.7 | 0.11 |
货物 | 0.81 | 0.81 | 0.7 | 0.7 | 0.11 |
工程 | 0 | 0 | 0 | 0 | 0 |
服务 | 0 | 0 | 0 | 0 | 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