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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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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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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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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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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2年7月成立,是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及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设有办公室、政务服务科、政府自身建设科、网络信息科等科室,下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继续抓好“应进必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完善政务大厅服务功能。积极协调进驻部门将所有与群众、企业直接联系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并逐步规范、完善和调整优化服务窗口设置,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功能。
2.推进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正常运行。严格执行中介超市各项规则,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加强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优化我县投资环境,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最大限度服务好业主,为项目增效提速。
3.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一是做好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与各乡镇、各部门沟通协调,要求各有关部门及时认真组织学习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吃透政策,按要求做好事项录入、核查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到位,不错不漏,进一步推行内部流转系统化,实现“一网”通办,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设备采购资金。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强请示汇报,争取采购设备资金的支持。
4.加强电子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加大与县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州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调整县市评审专家入库标准,扩充县市专家库队伍,确保我县招投标项目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979,563.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1,963.43元,占总收入的80.61%;其他收入577,600.00元,占总收入的19.39%。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830899.37元,增长率38.67%;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5817.23元,增长率45.91%;其他收入增加75082.14元,增长率14.9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资,在编人员增加;二是财政拨入政务服务管理局“一局三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款及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工程款等项目工程款拨入增加,项目经费收入增加;故2019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662,357.95元。其中:基本支出2,029,757.95元,占总支出的76.24%;项目支出632,600.00元,占总支出的23.76%。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513851.7元,增加23.92%;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1251.7元,增长9.8%;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32600元,增长110.8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资,在编人员增加;二是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后,进驻部门增加,日常办公经费增加;三是政务服务管理局“一局三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及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工程款支出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故2019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9,757.9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251.7元,增长9.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资,在编人员增加;二是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后,进驻部门增加,日常办公经费增加,故2019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2,6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2600元,增长110.87%。主要原因:财政拨付政务服务管理局“一局三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屏边县电子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及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装修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用于支付政务服务管理局“一局三中心”装修改造工程298655元,占项目总支出的47%;支付电子交易平台建设项目款133945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1.17%;支付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装修项目款20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1.62%;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及电子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4,253.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29%。上年对比增加438107.23元,增加26.61%,主要原因:在编人员增加,在职人员整资,财政拨款增加,故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81,2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6%。主要用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20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100.8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60.5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9.95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5,801.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驻村队员生活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31,9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500元,支出决算为3,879.00元,完成预算的13.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79.00元,完成预算的13.6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68.00元,下降1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68.00元,下降18.2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87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7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培训,各县市交流学习、乡镇及村委会来访就餐、住宿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国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8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200元,主要原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保障政务局“一局三中心”日常开支,2019年期间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装修,期间大厅服务人员回各单位办理事项,加之政府服务管理局加强预算约束,规范管理,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故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420,004.84元,其中,流动资产633,172.91元,固定资产1,786,831.9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007.1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47,895.66元,固定资产减少370,888.5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2562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1,785.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6,385.3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1,785.3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其他收入,是指我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是指我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我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0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表2020082804532345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