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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523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屏边县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7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屏边县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及县委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的贯彻落实贫困进行督查、调研、检查。

(三)负责督办中央,省委、州委和州委机关交办件,负责起草屏边县贯彻落实州委领导批示情况报告,负责督办县委领导批示和交办件。县委办公室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县委督查室的名义和印章。

(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振兴发展方针、“三农”资产和部署。

(五)贯彻执行党中央有关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县级档案行政管理职责,指导全县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和州委及上级部门领导到屏边县考察调研的组织安排和接待安全警卫协调。

(七)负责中央、省委和省委机关,州委和州委机关在屏边县召开的会议的承办和协调落实。

(八)负责县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络等准备工作,协助县委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县委领导各类重要调研,公务活动的协调安排。

(九)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动态反映;负责协助县委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委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十)负责县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做好县委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的督促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对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对全县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提出对策建议,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县委部分文稿和县委主要领导重要文稿的协调组织、起草工作;承担或参与县委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十二)负责县委文件的起草、上报、下发工作;负责承办各乡镇、县属各部门向县委的请示、报告;负责县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十三)负责党政军领导机关文件、电报、信函的传递和保密工作,负责县委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处理及文件、内部刊物的校核、印制、分发、清退归档和征订工作;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

(十四)负责县委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的统筹协调及对外联络;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十五)负责县委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县委领导、县委办公室机关职工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基建维修和财务经费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县委办公室及县委办管理部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及目标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员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县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服务保障工作。

(十八)负责管理县委机要密码和密码设备,接收、发送机要件、信息件等工作;负责全县党政系统密码通讯、管理和保密工作;承担全县党委信息化建设和商用密码的推广应用工作,完成县密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对乡镇和县级党群部门的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党委办公室、县委各部门办公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十)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十一)承担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十二)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来县委办公室狠抓“三服务”工作,推动办公室高效运转。坚持围绕推动屏边跨越发展实现华丽转身这一中心任务,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持续推动“三服务”上质量、上水平。完成县委领导讲话稿、工作报告、调研材料等综合性文字材料90余篇60余万字。审办各类文件2856件。起草编发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县委专题会议纪要50期。圆满完成县委全会1次、县委常委会30次、县委专题会议37次以及80余次日常工作会议服务保障工作。上报党委信息被州委信息局采用201条,被州级媒体采用20余条次,州委领导批示1件次。围绕县委“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战略思路和目标,督关键、督重点,查要害、查节点,开展督查调研12次,上报督查报告20篇,有力推动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5个,分别是:

工商联、团委、妇联、总工会、县委办、政法委、文联、编办、中华职教社、科协、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侨联、史志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8人。其中:行政编制1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9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8人,主要是单位临时工文联1人、工商联2人、妇联2人、宣传部1人、史志办1人、政法委1人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3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42,232,387.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81,470.09元,占总收入的79.75%;其他收入8,550,917.50元,占总收入的20.25%。与上年对比总收入35,309,845.85元相比,增加6,922,541.74元,增幅19.61%;2019年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志办、610办、档案局、编办广播电视局编制划入,人员工资等所需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40,128,093.59元。其中:基本支出36,259,459.11元,占总支出的90.36%;项目支出3,868,634.48元,占总支出的9.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13.6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志办、610办、编办、档案局、广播电视局划入,项目增多如2070899款红财教发〔2019〕37号农村广播村村响建设及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资金697,305.26元;2079999款红财教发[2018]6号省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资金4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259,459.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3%,主要原因分析是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节俭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68,634.48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了202%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多。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县委办公楼修缮项目支出731,672.82元,解决办公人员工作环境;2019年初预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工作经费215,989.00元,用于全县干部职工书籍征订、会议业务培训等工作,使全县党员干部及职工对我们党最初是从哪里来,为什么要建立中国共产党;最终要往哪里去,要完成什么样的历史使命;在现阶段要承担什么样的历史责任,依靠什么力量,最终向什么人负责的问题的认识得到明显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明显提高;“自治州工程”5个行政村(社区)中央财政补助经费400,000.00元,用于在玉屏镇大围山社区、玉屏社区、卫国社区、大龙树社区、姑租碑村委会刺竹林村建设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宣传栏、一个戏台、一个村史室(墙)、一个牌匾标识、一个村规民约”的标准建设;红财行发[2019]13号统战专项资金150,000.00元,用于国家民族团结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及网格员信息费;红财教发〔2019〕50号农函大培训费15,000.00元,用于在全县7个乡镇开展农函大培训,让群众掌握1-2门实用技术,提高参训学员生产实用技能,提升农民科学素质;科普小镇示范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元,用于玉屏镇“九个一”建设;扶持建立一个农技协;在辖区内建设青少年科技馆;年内组织开展4次以上大型科普活动;建立5个科普E站;培养一支150人的科普人才队伍;建立一个专家工作站;创建玉屏小学(原半坡小学)科普示范学校;培训一批新型农民;打造苗家花山节文艺宣传科普工作。流动科技馆巡展资金100,000.00元,用于“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是以“体验科学”为主题,由中国科协提供50件科普展品及科学表演、科学实践、科普影院等组成模块化设计的展览和活动。巡展时间:2019年4月9日至5月12日;加布展40天。科技助力脱贫产业发展及科普文化建设发展资金100,000.00元,用于科普文艺节目创作演出,结合屏边特色的民族风俗和民族文化,联合各乡镇开展文艺表演活动。红财教发[2018]66号无线覆盖模拟运维费2,022.85元,用于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的发射系统、附属设施及相关监控设备的建设、更新改造、运行维护;红财教发[2018]8号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6,644.55元,用于屏边县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省、州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的发射系统、附属设施及相关监控设备的建设、更新改造、运行维护;红财教发〔2019〕37号农村广播村村响建设及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资金697,305.26元,用于农村广播“村村响”维护;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的发射系统、附属设施及相关监控设备的建设、更新改造、运行维护;红财教发[2018]6号省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资金450000元,用于在玉屏镇大围山社区、玉屏社区、卫国社区、大龙树社区、姑租碑村委会刺竹林村建设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宣传栏、一个戏台、一个村史室(墙)、一个牌匾标识、一个村规民约”的标准建设;红财教发[2018]135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60000元,用于为全县80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图书;农家书屋开展读书活动制作宣传读本及公益读书广告;红财教发[2018]164号彩票公益金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330000元,用于支持2011—2018年已建成6所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64,587.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66%。与上年对比增幅17.07%。2019年财政收入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志办、610办、编办、档案局、广播电视局划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133,265.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2%。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公共安全(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3.科学技术(类)支出1,437,62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开展科普活动;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25,97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的发射系统、附属设施及相关监控设备的建设、更新改造、运行维护;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12,829.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6.卫生健康(类)支出1,406,27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3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发展县域特色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加快发展县域特色经济;

8.农林水(类)支出354,79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支出1,618,8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27,998.65元,支出决算为237,128.12元,完成预算的1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063.12元,完成预算的2.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4,065.00元,完成预算的11.2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划拨用车平台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32,807.75元,下降5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4,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252.75元,下降42.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7,555.00元,下降58.8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063.12元,占18.16%;公务接待费支出194,065.00元,占81.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063.1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063.1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4,06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4,0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基层单位来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1,699.97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0.00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志办、610办、编办、档案局、广播电视局经费划转,人员调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31,841,726.36元,其中,流动资产6,077,033.49元,固定资产13,624,189.97元,在建工程62,400.00元,无形资产12,078,102.9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72,719.2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177,992.94元,固定资产减少2,970,232.61元,在建工程增加62,4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5,902,558.90元。出租房屋95.18平方米,账面原值81743.3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875.5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841726.36

6077033.49

13624189.97

11011118.85

69743.55

 

2543327.57

 

62400

12078102.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965.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98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82.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5,965.0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政府采购资金情况统计表

 

金额单位: 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节约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381,306.00

381,306.00

285,500.00

0

95,816.00

0

345,965.02

345,965.02

256,512.02

0

89,453.00

0

35,340.98

货物

2

351,306.00

351,306.00

255,500.00

0

95,816.00

0

315,983.00

315,983.00

226,530.00

0

89,453.00

0

35,323.00

工程

3

0.00

0.00

0.00

0

0.00

0

0.00

0.00

0.00

0

0.00

0

0.00

服务

4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0

0.00

0

29,982.02

29,982.02

29,982.02

0

0.00

0

17.9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0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