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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52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47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文件和报告及重要文稿。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工作。

2.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交流合作。指导监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贯彻实施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税收政策。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3.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县级粮棉糖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建议,做好全县储备粮棉糖管理。承担粮棉糖产销合作、监测预警、统计、应急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4.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州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5.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定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6.负责对管理的县级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本级部门粮食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好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流通、粮食储备、市场调控等粮食安全各项工作,力争全面完成各项粮食行政首长责任目标任务,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2.抓好粮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抓好仓储物流项目建设,做好粮食物流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积极实施粮食安全调控应急、军民融合发展等项目;进一步完善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以现有收储企业为依托,盘活现有仓储设施等资源,集中改造建设粮食仓储工作;抓好军粮供应项目建议,提高军粮管理服务水平。

3.抓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策,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强化运力协调、产销衔接等工作;完善储备粮管理体制,落实储备粮规模,做好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强化粮食统计和信息预警监测,加强统计数据和粮油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全面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和流通整体情况,做好预期管理和舆情监控,合理引导市场调节,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军粮政策,切实做好军粮管理服务工作。

4.做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粮食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大力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下属企业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加大“两个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从根本上防范坏粮事件和安全事故。

5.抓好救灾物资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救灾物资储备责任。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通知》(红政发〔2015〕31号)要求,配套救灾物资储备规模。二是认真落实救灾物资调运保障机制。切实做好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对不易长期保存的物品以协议储备来解决,为突发灾害提供物资保障渠道,全力保障灾害重点区域救灾物资保障供应。三是加强救灾物资日常管理。加强对库存物资规范化管理,定期做好盘库清库工作,检查物资的堆放及维护情况,检查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现象。同时,要做好防范火灾工作,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经常性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切实杜绝火灾发生。

6.抓好党的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全面从严治党入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打造粮食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和善作善成的本领。三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真正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粮库粮仓、田间地头开展调研。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洁自律责任书,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从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特点分析,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末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是(行政人员:局长1名、副局长2名、二级主任科员6名、一级科员1名;工勤人员:1人;其他人员:遗属1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屏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员情况分布表

     

单位:人

科  室

现  任  职  务

小  计

乡科级

正职领导

乡科级

副职领导

乡科级正职非领导

乡科级副

职非领导

科员

工勤

人员

局 机 关

1

2

    

3

粮食及物资储备科

  

2

 

1

 

3

执法督查科

  

3

  

1

4

合  计

1

2

5

 

1

1

10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686,065.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4,795.93元,占总收入的69.42%;其他收入821,270.00元,占总收入的30.58%。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41560.47元减幅为2.18%,减幅原因为本年项目收入减少115000元减幅为32.86%。其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706543.47元,增幅为615.85%;增幅原因为本年增加县级储备粮轮换差价及轮换费用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649,856.12元。其中:基本支出1,703,456.12元,占总支出的64.28%;项目支出946,400.00元,占总支出的5.7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611490.22元,增幅为30%;其中:基本支出增幅为4.1%,项目支出增幅为135.42%;项目支出增幅大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中包含2220601款屏财预〔2019〕63号县级储备粮轮换差价及轮换费用,拨付县粮油购销公司710000万。

 

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3,456.1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32%。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同比增加67099.72元增幅为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减少97830.47元,减幅为6.11%,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人员津贴补贴、奖金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加164510.19元增幅为579.26%;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其他交通费中有行政人员交通补贴支出88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同比增加1220元,增幅为20.25%,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对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6,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4390.5元,增幅135.42%,其中:“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0609.5元,减幅93.64%;减少原因主要是办公费、差旅费支出减少。“对企业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565000元,增幅148.68%,增加原因主要是“费用补贴”中包含有屏财预〔2019〕63号县级储备粮轮换差价及轮换费用支出710000元;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后续财政补助资金支付13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4,795.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37%。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41560.47元,减幅2.1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5030.47元,减幅1.65%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津贴补贴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加102685元,增幅为361.5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商品和服务支”中其他交通费支出行政人员交通补贴支出88800元。“对企业补助”比上年同期减少115000元,减幅32.8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对企业的费用补贴支出235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236.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2080501款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2580元;2080505款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466.4元;2080801款主要用于离退休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2244元;2082702款主要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57.61元;2089901款主要用于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788.05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98,56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2101101款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2130599款主要用于对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2,7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2210201款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497,29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9%。222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1242294.4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日常运行办公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及购买专用材料费、电话费、差旅费、奖励金等支出;2220199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办公支出及对企业费用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元,支出决算为3,320.00元,完成预算的22.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20.00元,完成预算的22.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即“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80.00元,下降33.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80.00元,下降33.6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即“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32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局里汇报工作、粮食仓储建设项目及上级检查工作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08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88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其他交通费增加了行政人员交通补贴支出888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资产总额2,156,613.88元,其中,流动资产41,537.97元,固定资产(净值)132,321.81元,无形资产1,982,754.1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3,961.6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6,381.43元,固定资产减少190,344.04元,无形资产增加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平方米,账面原值2024.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56613.88

41537.97

320641.65

217581.65

  

103060

  

1,982,754.1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财政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GK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2.2019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涉及填报项目2个,其中1个项目为涉密事项,不作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470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表2020082410563119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