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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52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屏边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屏边苗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屏边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把医改作为全系统的中心任务,继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2).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3).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使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4).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作。继续落实好《云南省健康扶贫30 条措施》,做好深度贫困地区健康脱贫攻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群团组织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屏边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屏边苗族自治县健康教育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8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16人,屏边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1人,屏边苗族自治县健康教育所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34,053,563.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69,549.69元,占总收入的78.61%;其他收入7,284,014.14元,占总收入的21.39%。与2018年总收入46,754,606.92元相比,减少了12,701,043.09元,下降了27.17%。主要是部分公卫资金实现了直拨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如[2019]年红财社发9号文件直拨了6722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37,755,976.80元。其中:基本支出8,292,035.60元,占总支出的21.96%;项目支出29,463,941.20元,占总支出的78.04%。比2018年决算支出48,115,291.31元少支10359314.51元,下降21.53%。主要是部分公卫资金实现了直拨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如[2019]年红财社发9号文件直拨了6722500元;财政相关支出相应减少;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其他补助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92,035.60元。与上年23,690,247.00元对比减少了15,398,211.4,主要原是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其他补助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463,941.20元。与2018年支出24,425,044.31元对比增加了5,038,896.89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乡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支出。2019年卫生健康局项目支出29,463,941.20元,主要是投入1,500,000.00元用于全县76个村卫生室提质改造;投入3,500,000.00元用于人畜混居分离项目建设;投入313,785.00元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及艾滋病支出;投入7,100,000.00元用于公立医院改革支出;投入1,120,000.00元用于支持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发展支出,投入7,354,204.20元用于公共卫生支出;投入1,972,700.00元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投入420,316.00元用于医疗救助支出;投入1,889,536.00元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投入649,900.00元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52,549.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19%。与2018年支出31,302,328.69元对比减少649,779.36元,主要是2019年还有部分项目款项没有及时拨入卫生健康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8,13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和单位遗属人员补助,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3,892.80元;死亡抚恤3434.1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0.58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9,970,67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78%。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健康局机关的运转发生的人员工资;必要的商品服务支出及保障屏边县整个卫生健康事业项目的开展而支付的项目款,其中公立医院支出7,100,000.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633,500.00元,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354,204.20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972,700.00元;医疗救助支出420,316.00元;老龄健康事务支出1,889,536.00元;其他卫生事业支出649,900.00元。

   3.农林水(类)支出7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是支付驻村队员生活补助费75,00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68,7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单位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1,250.00元,支出决算为64,291.00元,完成预算的23.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291.00元,完成预算的23.7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减少和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1,391.00元,增长95.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1,391.00元,增长95.4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卫生健康局新增了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等中心工作,上级及相关检查、督导工作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4,291.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4,29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4,2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相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考核、验收、交流产生的用餐费;对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开展培训及开相关中心工作所产生的用餐费等。如公共卫生项目检查督导,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51.40元,与2018年778,230.00元对比减少了686978.60元,主要原因主要是2019年的支出大多从项目中支出,部分支出从其他资金中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健康局机关正常运转,如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6,976,813.17元,其中,流动资产4,777,361.28元,固定资产1,960,943.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8,508.7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80,678.3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665,169.89元,固定资产减少867,708.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52,2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96,33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976,813.17

4,777,361.28

1,960,943.11

1,700,498.42

  

260,444.69

  

238,508.7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1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1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1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政府采购资金情况统计表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01519923-5] 采购01表

 

金额单位: 万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节约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7.012

7.012

7.012

0

0

0

6.617

6.617

6.617

0

0

0

0.395

    

货物

2

7.012

7.012

7.012

0

0

0

6.617

6.617

6.617

0

0

0

0.395

    

工程

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服务

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表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