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3529
-
发布机构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9-07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运管局在当地人民政府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能,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一系列法律规章,管理对象是屏边辖区内在道路运输领域中所有从事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严重线路、区域,逐步建立起“打非”长效机制,逐步克服“打非”难的问题,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管理的规定,发挥维修协会的作用。结合屏边县的实际,整顿经营条件不达标和经营不规范企业,引导维修企业从价格竞争向质量、服务、信誉竞争。三是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一方面加强路面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无证经营车辆的监管,另一方面加强源头处监管,确保营运车辆的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四是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客、货运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道路运输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五是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六是加强农村客运线路发展,认真研究、调查。在县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制定严密的发展规划和保障措施,继续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力度,解决老百姓“出行难”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其他人员9人,主要是长期聘用的临时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084,036.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3,254.94元,占总收入的67.81%;其他收入670,781.91元,占总收入的32.19%。与上年对比收入总额减少349,758.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1,142.08元,主要原因一是自2019年下划至县级管理后,按县级标准在职人员工资有所减少,故收入相对减少;二是2018年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外部分由单位自主发放,统筹内部分由社保部门发放。自2019年下划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全部由社保部门发放,故收入相对减少。其他收入增加421,383.10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按红河州运管局要求,协管人员部分工资纳入财政拨款,超出部分列入项目经费中,而自2019年下划至县级管理后,协管人员工资全部以项目经费拨付至我单位,故其他收入相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985,714.85元。其中:基本支出1,740,338.70元,占总支出的87.64%;项目支出245,376.15元,占总支出的12.36%。与上年对比支出总额减少640,507.71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3,175.32元,项目支出减少167,332.39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600.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6,863.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30,712.20元。主要原因一是自2019年下划至县级管理后,办公经费应财政局要求按照县级标准执行,故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二是201年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外部分由单位自主发放,统筹内部分由社保部门发放。自2019年下划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全部由社保部门发放,故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38,451.0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1,118.70元。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按照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部分协管员工资以项目经费形式拨至县市运管局后从中列支,二是自2019年下划至县级管理后,项目经费收入有所减少,支出相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0,338.7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0,728.70元,占比90.25%;商品和服务支出123,437.00元,占比7.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173.00元,占比2.66%。与上年对比减少473,175.3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600.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6,863.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30,712.20元,主要原因一是自2019年下划至县级管理后,办公经费应财政局要求按照县级标准执行,故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二是2018年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外部分由单位自主发放,统筹内部分由社保部门发放。自2019年下划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全部由社保部门发放,故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5,376.1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332.3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38,451.0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1,118.70元。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按照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部分协管员工资以项目经费形式拨至县市运管局后从中列支,二是自2019年下划至县级管理后,项目经费收入有所减少,支出相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屏财预指〔2019〕17号运管局专项工作经费245,375.15元,其中,办公费39,010.50元、手续费10.00元、水费1,479.00元、电费5,014.83元、通信费25,380.56元、差旅费95,445.26元、维修(护)费6,685.00元、工会经费25,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950.00元;红运通〔2018〕183号工作经费1元,其中,手续费1.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开展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全县道路运输业户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2、打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3、持续开展“扫黑除恶”行动,遏制屏边县道路运输市场的涉黑涉恶势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4,931.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22%。与上年对比减少898,582.08元,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732,602.08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6,863.00元,主要原因一是自2019年下划至县级管理后,在职人员工资按县级标准发放,工资有所减少,故人员经费减少;二是自2019年下划至县级管理后,办公经费应财政局要求按照县级标准执行,故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186.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882.88元,工资福利支出(工伤保险缴费)731.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4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遗属补助)14,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丧葬补助)31,773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76,3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76,392.00元。
3..交通运输(类)支出996,4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77,372.00元,其中,基本工资314576.00元、津贴补贴56279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037.00元,其中,办公费188.00元、印刷费3,500.00元、水费418.00元、电费3,731.16元、通信费7,778.10元、差旅费4,384.74元、培训费400.00元、公务接待费2,837.00元、工会经费3,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补)87,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4,9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04,94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37.00元,完成预算的78.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00.00元,完成预算的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37.00元,完成预算的28.7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无公函不允许接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263.00元,减少67.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000.00元,减少78.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37.00元,增长157.9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自2019年下划至县级管理后,所有经费收支均按县级标准执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4,100.00元,实际支出24,100.00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0,000.00元,实际支出7,837.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0元,占63.80%;公务接待费支出2,837.00元,占36.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3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红河州运管局、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到我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检查及河口县运管局、开远市运管局、泸西县运管局、石屏县运管局到我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的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共产生9次接待事项,共接待60人次,接待支出共计2,837.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43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6,863.00元,主要原因是自2019年下划至县级管理后,所有经费收支均按县级标准执行,收入有所减少,支出相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8.00元,印刷费3,500.00元,水费418.00元,电费3,731.16元,邮电费7,778.10元,差旅费4,384.74元,培训费400.00元,公务接待费2,873.00元,工会经费3,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7,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900,271.56元,其中,流动资产260,379.19元,固定资产639,890.37元,无形资产2.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2,670.1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366.27元,固定资产减少959,304.85元,无形资产增加1.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00271.56 | 260379.19 | 639890.37 | 580156.90 | 59733.47 | 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