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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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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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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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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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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全县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种植技术培训、种植业技术服务及土肥技术推广、土肥水资源监测、土肥水技术培训、土肥水技术开发服务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抓好工业辣椒、冬早蔬菜、中草药等短期作物试验、示范种植,切实做好中药材百药园管护及特色中药材育苗培育基地建设,大力推广作物长短结合种植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拓宽贫困山区农户增收渠道。
2、强化农业科技培训。继续抓好配方施肥技术、中药材种植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农户对科学配方施肥的认识和施肥水平,杜绝不合理施肥现象。
3、继续抓好多年生粳稻品系种植试验示范,按时完成各种资料、数据和试验报告的收集整理上报。受州农科院委托,在玉屏镇王家村委会邑背租开展多年生粳稻品系(PR23)7亩、籼稻品系(PR107)1亩,其中2018年种植的二年生粳稻(PR23)4亩,由于品种的纯度及稳定性问题,没有达到实验预期目的;一年生种植试验,于4月10日播种,5月16日移栽,8月22日测产收割,粳稻(PR23)全生育期134天,千粒重26.1,亩产478.91公斤;籼稻品系(PR107)生育期132天,千粒重31.8,亩产317.35亩,为筛选适宜州内推广种植的多年生籼稻、粳稻品种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019年度收入合计1,690,177.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6,421.93元,占总收入的99.78%;其他收入3,756.00元,占总收入的0.22%。收入合计与上年2,774,703.8对比,减少了1084525.87元,下降39%,减少的原因是去年拨入屏边县特色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及示范推广项目资金100万,本年未拨入,故项目资金减少;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1,602,954.80对比增加5.2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他收入与上年1,171,749对比增长-99.68%,减少的原因是上年的中药材育苗基地示范项目资金100万为整合涉农资金,放其他收入核算,本年无整合涉农项目资金。
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分析:2080502款1290元,与去年同期一致;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172.24元,与去年同期196208.00元相比,增长2.53%;2101102款102,839.90元,,与去年同期101,212.80元相比,增长1.61%;2130104款1245686元,与去年同期1265417元相比,增加-1.56%,减少的原因是本年未发绩效奖励;2130106款3000元,与去年同期63,749.00元相比,减少60749元,减少的原因是今年该款的项目资金减少;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134309元,与去年同期的126227元相比,增加了8082元,增长6.4%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本年收入占比分布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814,618.51元。其中:基本支出1688767.43元,占总支出的93.06%;项目支出125851.08元,占总支出的6.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合计与上年2638187.15元对比减少823568.64元,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屏边县特色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及示范推广项目分两年实施,上年实施力度大,故本年支出减少。
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2080502款1290元,与去年同期一致;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172.24元,与去年同期196208.00元相比,增长2.53%;2101102款102,839.90元,,与去年同期101,212.80元相比,增长1.61%;2130104款1245686元,与去年同期1265417元相比,增加-1.56%,减少的原因是未发放绩效奖励;213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756元,与去年同期55400元相比减少 98.64%,减少的原因是鲜食玉米示范项目于2018年已实施结束,局机关不再拨入鲜食玉米示范经费;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000元,与去年同期128431元相比,减少97.66%,减少原因是测土配方项目已与2018年实施完毕,本年该款资金为州农科院给的工作经费;2089901款931.7元,上年没有该款项;2082702款193.09元,上年没有该款项;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134309.00元,与去年同期126227元相比增加6.4%,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增加 ;2130505款-生产发展125851.08元,与去年同期763,378元相比减少83.51%,减少的原因是屏边县特色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及示范推广项目分两年实施,上年实施力度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8,767.43元。与上年1,746,378.15元对比减少3.3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有两人退休,退休人员工资不在本单位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851.08元。与上年891,809元对比减少85.89%,主要原因是屏边县特色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及示范推广项目分两年实施,上年实施力度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130505款:屏财发〔2018〕110号屏边县特色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及示范推广项目资金支付125,851.08元,其中:用于中药材种植培训费4010元,砂仁种植、除草、浇水、打农药等小工劳务费121480元,基地所用电费361.0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5,011.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6%。与上年1,602,954.80对比增加5.2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58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9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172.24元,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93.09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7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028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839.9元;
3.农林水(类)支出1,244,27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4%。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244,275.5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4,3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830元,支出决算为7,091.00元,完成预算的65.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86.00元,完成预算的4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05.00元,完成预算的77.6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093.00元,下降22.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294.00元,下降7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01.00元,增长187.8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6.00元,占30.83%;公务接待费支出4,905.00元,占69.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86.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考察中药材种植,多年生粳稻品系种植试验示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中药材种植,多年生粳稻品系种植试验示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资产总额979,831.95元,其中,流动资产39,130.97元,固定资产188,050.98元,无形资产752,6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3,937.1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4,786.56元,固定资产减少179150.62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5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79831.95 | 39130.97 | 188,050.98 | 179138.67 | 8912.31 | 75265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