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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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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水产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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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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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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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水产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渔业行业管理;二是渔业科技推广;三是渔业水域生态安全监管;四是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五是水产食品安全监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岁末年初、春节、全国“两会”期间、清明节、 “五一”节、国庆、中秋节、汛期等时间段,共10次独立和与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开展了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走访、检查养殖场(户)60户(次)。整治活动共出动渔政执法车辆12辆次,渔业行政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中未发现违禁渔用药物及“三无”渔料的销售和使用及相应渔业生产安全隐患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扩大了渔业安全生产宣传面,消除了渔业生产安全隐患,维护了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确保了渔业生产安全和水产食品消费安全。
2.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河流巡查及非法捕捞整治行动。2-6月份,为配合全州“珠江禁渔”统一行动,整治境内河流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实现“江中无渔网,江面无渔船,市面无江鱼”的“三无”目标。沿南溪河、新现河河岸及公路沿线悬挂布标10条,张贴宣传标语250条(张),教育、警告电鱼事件1起2人次。同时,利用街天和下乡时机,发放渔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600份。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维护了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867,325.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7,325.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去年同期1144718.80元相比,下降24.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项目收入。
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分析:2080502款430元,与去年同期430元相比,与上年一致;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129.60元,与去年同期99776元相比,增加了2.36%;2080801款-死亡抚恤10,503.00元,与去年同期7638元相比,增加了37.5%;2101102款- 事业单位医疗52,383.40元,与去年同期51,286.80元相比,增加2.14%; 2130104款633,300.00元,与去年同期641775元相比,增加-1.3%,减少的原因是本年未发绩效奖励;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67999元,与去年同期的63613元相比,增长6.9%,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869,512.20元。其中:基本支出869,512.20元,占总支出的100.00%。与去年同期1140722.67元相比,下降23.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渔业口资金少,项目少,无法连续多年对同一个县安排项目所以本单位今年无项目支出。
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2080502款430元,与去年同期430元相比,与上年一致;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129.60元,与去年同期99776元相比,增加了2.36%;2080801款-死亡抚恤10,503.00元,与去年同期7638元相比,增加了37.5%;2101102款- 事业单位医疗52,383.40元,与去年同期51,286.80元相比,增长2.14%; 2130104款633,300.00元,与去年同期641775元相比,下降1.3%,本年未发绩效奖励;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67999元,与去年同期的63613元相比,增长6.9%,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213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2187.00元,与去年同期26003.87元相比,下降91.59%,减少的原因是本年未实施项目,下乡次数相对减少故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9,512.20元。与上年890,722.67对比减少2.38%,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绩效奖励。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7,325.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1,066,718.80对比减少18.69%,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64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43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129.60元, 死亡抚恤10503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96.7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5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2,38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52383.40元;
3.农林水(类)支出633,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2%。主要用于事业运行6333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7,9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7999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20元,支出决算为13,684.00元,完成预算的18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684.00元,完成预算的236.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00元,完成预算的110.8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实施精准扶贫,下乡次数多,造成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887.68元,增长3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887.68元,增长57.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实施精准扶贫,下乡次数多,造成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84.00元,占78.08%;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0元,占21.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84.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684.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走访、检查养殖场,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河流巡查,挂包回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河流巡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属于事业单位,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资产总额102,187.56元,其中,流动资产1993.92元,固定资产100193.6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968.1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260.80元,固定资产减少292,707.3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2187.56 | 1993.92 | 100193.64 | 0 | 0 | 0 | 100193.64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这两个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