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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50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进行的流行病学监测。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卫健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中心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认真履行防病工作职能,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合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1.狠抓政治教育,提高思想素质

2019年医德医风教育、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州、县委系列重大工作部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牢牢把握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个基本点和落脚点,端正服务态度、规范行业行为、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严格履行“八项服务承诺”和州委八项规定。在医德医风上严抓严管,使广大职工进一步端正了服务态度,强化了服务意识,增强了职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在行风建设上始终积极听取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强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定期不定期家庭随访结核病患者、麻风患者和艾滋病患者。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政策和艾滋病病人免费咨询及肺结核病患者免费治疗政策。

2.加强学习与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2019年全中心共有260人次参加上级87个班次的培训会议;23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占全中心卫生技术人员的82.14%。选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业务部门进修学习。

3.顺利开展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5月16-17日在新现镇成功完成2019年屏边县山体滑坡灾后防病卫生应急演练,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共计81人参与。2019年补充16.76万元的应急物资。

4.免疫规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9年以乡镇为单位免疫规划建卡建证率达到100%以上,分苗分剂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共接种各种二类疫苗13982针次。

2019年全县共报告AEFI病例11例;完成临床报告麻疹、风疹疑似病例26例,排除26例;2019年4月-6月完成共320人的麻疹、乙肝等疫苗针对疾病人群抗体水平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无AFP病例报告;2019年全县按现住址临床报告119例,其中需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数据录入、上报的急性乙肝33例,慢性乙肝86例。发病率与2018年比下降3.2520%。

2019年5月7-10日红河州免疫规划工作会议在屏边县召开,全县7个乡镇免疫规划分管领导及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共18人参加培训。

5.传染病管理、网络直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

至目前,全县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159例,发病率750.64/10万,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及重大疫情发生。收到传染病预警信息23条,响应23条,响应率100%。开展漏报调查4次,查阅门诊人次439517次,住院人次数32236次,漏报4例,已补报。2019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处置16起聚集性疫情事件。

6.加强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监测及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和自愿检测服务工作。

全县共有网络直报机构11个,已全部开展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疫情报告率达100%。目前有确证实验室1个,替代实验室1个,乡镇检测点9个,村级检测点20个。2019年累计HIV抗体筛查约78477人,完成全县人口的50.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开展暗娼行为干预12次,干预覆盖率97%;MSM行为干预12次,干预覆盖率93%;哨点监测完成任务数的100%;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单723份,发放安全套15810只。开展艾滋病感染者/病人互助小组活动4期。对辖区内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及未成年人进行登记造册,100%得到救助,并享受“两免一补”等政策。

截至12月31日,网络直报梅毒感染者、淋病、尖锐湿疣、丙肝报告率达100%。

2019年开展乡镇级性病、艾滋病、丙肝及实验室的培训工作,网络成员培训了30人,性病,丙肝培训班,共培训28人。集中组织辖区内2018年已建立的10个村级检测点2两个民营医院和2019年新建立的10个村级检测点及7乡镇级检测点人员共33人进行艾滋病相关知识及实验室操作,培训合格率100%,发放 HIV检测证书15本。

7.结核病防治工作稳步发展

2019年,大疫情报告疑似肺结核患者489例,到位478例,到位率97.75%。定点县医院初诊人数登记509人,已完成指标任务数,其中47例可疑患者无痰,462人已做痰检,痰检率90.77%,检出肺结核病人81例,其中新发涂阳病人35例,复治涂阳9例,涂阴病人数16例。81例全部纳入规范诊治。

2019年1月-12月培训县乡级医务人员28人,村医133人 。

8.地方病防治工作稳步推进

2019年完成五个乡镇200名8-10岁非寄宿学生B超法测量甲状腺容积和结节工作和200份食盐检测,碘盐覆盖率100%,碘盐合格率99.50%,合格碘盐食用率99.50%;100份孕妇食用碘盐,碘盐覆盖率100%,碘盐合格率99%,合格碘盐食用率99%。

2019年开展以“科学补碘益智  健康扶贫利民”为主题的碘缺乏病防治宣传活动,宣传咨询人数390人,共发放宣传材料8种4800份。抽取7所小学210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为54.6%;抽取105名家庭主妇进行问卷调查,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为55.9%;抽取105名孕、乳妇进行问卷调查,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为55.9%。

9.加强疟疾、鼠疫、霍乱和蚊媒监测

疟疾监测:2019年完成发热病人血检数444人次,完成111%。开展镜检质控技术督导7次,完成率为100%;共抽查血片40张阴性片,经镜检复检40张血片均为阴性,阴性符合率为100%。主动病例侦查任务数4个村次,完成率100%。

鼠密度监测:2019年对所辖2个乡镇开展鼠疫监测,共监测34村次,捕获鼠类442只。共布鼠笼夹2100个,捕获鼠类136只,捕获率6.48%。对捕获的144只活鼠进行血清学检验结果均为阴性。对所辖2个乡镇,共检查鼠蚤142匹,检验结果均为阴性。

 2019年全县7个乡镇鼠疫疫情“三报”及“零”报告,应报84月次,实报84月次,报告率100%。

霍乱监测:完成腹泻病监测152人份,完成率为101.33%,对152人份样品进行检测,无阳性。完成重点人群监测130人份,完成率为130%。完成外环境及食品监测60份,完成率为100%。对60份样品进行检测,均为阴性。

蚊媒监测:2019年7月22-30日对屏边县辖区内的7个乡镇政府所在地进行蚊媒监测。成蚊监测:采用诱蚊灯法。共布放诱蚊灯70盞,共捕获成蚊1477只其中雌蚊1090只(库蚊449只,伊蚊0只,中华按蚊370只,骚扰阿蚊271只),密度指数为2.22只/(灯.夜)。

2019年4月8日在和平镇易地搬迁工地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和4月14日由县爱卫办在玉屏镇组织的“屏边县第31个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中开展以“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再传播”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材料8种合计3250份,出动车辆2辆。召开2018年屏边县消除疟疾项目年会暨2019年疟疾镜检培训,共18人参加培训。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19年共处置16起聚集性疫情事件,有效地避免了事件的蔓延。

11.寨卡病毒监测及食源性疾病监测

2019年屏边县寨卡病毒调查100户,共监测1900户,查永久性容器0个、检查暂时性容器2253个,总合计2253个,未发现伊蚊阳性容器。

2019年屏边县人民医院、妇计中心和六个乡镇卫生院均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全年共监测925例病例。

12.实验室检验监测能力逐步加强

2019年共完成水质样品839件,12459项次,其中城区生活饮用水共计检测64件,其中12件水源水不合格,均检出总大肠菌群和耐热大肠菌群,合格率81.3%。国家农村饮用水监测共完成62件,监测项目32项。

2019年完成从业人员体检3197人,甲肝和戊型肝炎抗体均为阴性,未检出化脓性皮肤病、伤寒及痢疾杆菌,副食品行业检出1例肺结核,已通知暂停从业; 共打印发放健康证3197张;其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HIV检测603人,发放检测卡603张(卡证合一)。完成餐具消毒中心餐具监测45套225件,未检出大肠菌群,感官指标合格。

协助计划免疫科完成325份血清的采集以及麻疹、乙肝表面抗原、表面抗体、核心抗体的检测;完成乙肝核心抗体1:1000检测33份,临时检测麻疹风疹13份。

完成疾控科送检学生和孕妇食用碘盐420份,检测结果报告准确率达100%。完成全县各医疗机构送检粪便标本152份;外环境(污水)监测60件,重点人群监测130份,所有样本均未检出霍乱弧菌。

按时完成省、州对我中心实验室理化检测和碘盐、尿碘、病原微生物的盲样考核工作,其结果均为满意。

13.慢性病及非传染病工作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累计建档12662人,评估9853人,体检9843人,腹部B超检查8045人,健康管理9843人,健康管理率70.8%,任务完成率105.5%。

岁以上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任务数为6411人,目前18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53446人,筛查建档7171人,健康管理7171人,体检6070人,规范管理5722人,规范管理率79.8%,任务完成率111.9%。

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目前血糖监测6776人,筛查建档1474人,健康管理1474人,体检1371人,规范管理1141人,规范管理率77.4%,任务完成率97.6%。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累计建档856人,累计死亡127人;在册患者729人,在册率为4.72‰;年在管患者710人,年管理率97.39%;规范管理623人,规范管理率85.46%;面访467人,面访率64.06%;目前正在住院64人;居家患者病情稳定629人,基本稳定4人,不稳定1人,稳定率99.21% 。体检475人(101人不完整),体检率79.01%;复诊676人,复诊率92.73%;年在管患者服药人数370,服药率50.75%,规律服药163人,规律服药率22.36%;精神分裂症服药279人,服药率50.45%,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121人,规律服药率21.88%。5月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评估工作,共接待患者441人,新确诊患者42人,危险性评估三级4人(和平2人、新现1人、白河1人),建议住院治疗35人,排除不属于管理的6类患者3人。

2019年死因监测报告任务数为965例,目前共报告死亡945例。肿瘤登记发病报告任务数为258例,死亡报告任务数为161例,目前报告肿瘤发病234例,死亡报告102例。心脑血管事件发生报告任务数为403例,死亡报告任务数为242例,目前报告心脑血管事件发生383例。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学龄儿童窝沟封闭任务数为2700颗,已完成2719颗,学龄前儿童局部用氟任务数为1000口,目前已完成第一次涂氟1068口。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9年12月11日-12日对我县开展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现场复核与复审工作,并下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命名和重新确认2019年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通知》文件,我县顺利通过复审。

14.麻风病防治工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发现病例3例,有史记载的麻风病人数:251例,其中:历年死亡及失踪150人,治愈存活96例,现症病人5例,发现的病都进行预防性服药,有效防止家内传染。2019年中心还联合县民政、残联、卫生、政协到麻风村对我县15位治愈存活者进行慰问,发放粮油、衣物及慰问金等。

开展重点疫村普查工作:2019年,对发现麻风病人的12个自然村开展麻风病普查,共对335户1260人进行普查,普查率达97.85%。同时发现线索7人,排除7人。

线索排查:全县上报线索78条,共排除75条,确诊3例,排查率达100%,确诊率达100%。

培训工作 :2019年3月对麻风专业人员4人,防保人员8人,医院皮肤科4人,门诊医务人员117人,乡村医生110人,共计243人进行培训,乡医培训率达100%。

15.健康教育工作

2019年开展公众咨询11次,咨询人数1424人,发放宣传资料71种15050份,开展健康讲座4期,人数6566人,发放资料18种9408份;展板使用2次,7块;制作健康教育橱窗12期。

16.其他说明

艾滋病防治社会组织服务工作项目挂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财务托管,业务技术支持与评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其中: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34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长期临时工。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8,145,750.3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6,119.76元,占总收入的48.5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98%,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拨入基本公卫项目经费和在职工伤保险缴费经费;事业收入2,405,810.50元,占总收入的29.53%,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88%,主要原因是疫苗接种率有所提升疫苗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1,783,820.10元,占总收入的21.90%,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8.87%,主要原因是2018年比2019年多财政拨入存量资金奖励性绩效,在2018年时下达2017和2018两个年度项目经费而2019年只收到2019年度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8,194,489.52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23%。其中:基本支出6,619,177.85元,占总支出的80.78%,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65%;项目支出1,575,311.67元,占总支出的19.22%,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40%。总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疫苗接种率提高,成本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2018年结转及2019年两个年度的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19,177.8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65%,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工伤保险由财政拨入单位进行缴纳,新增合同工1人,长期临时工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9.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5,311.6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40%,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到2017年和2018年两个年度项目经费,2018年主要使用2017年度项目经费,2019年支出2018年结转及2019年两个年度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疾病防治、防治艾滋病、卫生应急等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1,782.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15%。与上年对比增长13.74%,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拨入基本公卫项目经费在职工伤保险缴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5,72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6,880.00元、在职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382,996.16元、退休职工死亡抚恤费和丧葬费57,292.00元、麻风病人生活救助支出15,840.00元、在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2,718.0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992,62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323,4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388.50元,支出决算为11,850.00元,完成预算的25.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832.00元,完成预算的2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8.00元,完成预算的2.1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故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7,904.00元,增长200.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832.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2,928.00元,下降74.2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下乡次数增加及公务用车使用年限久维修保养成本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32.00元,占91.41%;公务接待费支出1,018.00元,占8.59%。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32.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32.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1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接待人次25人。主要用于各级专项督查、工作经验交流学习、乡镇卫生院领取疫苗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6,130,931.51元,其中,流动资产1,839,515.18元,固定资产2,412,684.79元,无形资产1,878,731.5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78,929.7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39,300.38元,固定资产减少1,718,230.1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130931.51

1839515.18

2412684.79

1704005.04

66647.72

 

642032.03

  

1878731.5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9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9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89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政府采购资金情况统计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3215910-3] 采购01表

 

金额单位: 万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节约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4.355

4.355

0

0

4.355

0

3.9899

3.9899

0

0

3.9899

0

0.3651

货物

2

4.355

4.355

0

0

4.355

0

3.9899

3.9899

0

0

3.9899

0

0.3651

工程

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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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