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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50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847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抓好“乡村流通工程、现代网络体系、专业合作社、人才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执行政府授权的管理职能,指导和布局农村经济发展,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提高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意见和要求,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服务平台。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为农村和农民的生产服务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服务体系,为发展农村经济、农民收入为主要职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建立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基层社改革,夯实为农服务组织基础。完成了全县7个乡镇的“三会”制度(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恢复重建。

2.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助农增收取得成效。结合屏边“十百千”工程,采用领办、联办等多种形式,创新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种植、养殖大户,共领办引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40个,入社社员9621人,社员出资总额5303万元,其中种植类合作社75个。

(2)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积极运用农村现代流通方式经营网络,加快建设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改造提升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终端9个;改造提升红河农资连锁加盟店6个;新发展综合服务社1个;改造提升综合服务社8个;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1个(新现社);建设乡村级电商服务站2个(腊哈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吉咪村电子商务服务站)。

(3)“三农”建设发展情况。一是示范社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二是各类主体带动发展呈现新亮点。组织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带动发展专业合作社,出现了“公司+合作社+农户”、“党支部+合作社+农户”、“能人+合作社+农户”等新型发展模式。三是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取得新发展,通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全县特色产业的发展,农民的合作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4) 扎实积极参加省、州供销社和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干部职工培训。

(5)做好屏边县农产品信息网维护。目前,全县共设置县级中心1个,乡镇站点7个。2019年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促成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

3.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促进供销社发展

县供销社领导班子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对所属企业进行调研,针对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列出项目建设计划清单,精准发力,通过招商引资,、改造提升、拓展服务领域等举措盘活社有资产,使全县社有资产在保值的基础上大幅度增加经济价值,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深度融合。

4.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

根据县纪委要求,4月29日,召开会议组织党员、全体干部职工全文学习省、州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10起,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通报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问题7起,全文学习《中共屏边县纪委 屏边县监委关于2019年“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屏纪发电〔2019〕1号)文件精神,9月10日学习《关于2起违规发放津贴和慰问金问题的通报》(屏纪通报(2019)7号)、《关于3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问题的通报》(屏纪通报(2019)8号)、《关于县交警大队辅警罗云宵、杜红林公车私用的通报》(屏纪通报(2019)9号)等。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家要向党中央看齐对标,不仅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反对“四风”,破除特权思想;领导干部要担当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真抓严管,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

5.切实抓好党建,并带群团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党内制度,严肃党内生活。二是创新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充实党内教育管理。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是扎实开展退休老干部、困难党员、困难工会职工关怀慰问。在春节、中秋和敬老节期间,对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困难工会职工进行关怀慰问207人/次。

6.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理论武装实现新突破。二是突出供销社工作特色,舆论引导呈现新亮点。

7.切实抓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

8.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脱贫攻坚年度行业扶贫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县社积极与白河镇坡头村党总支结对共建,共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不断丰富共建内容,实做实帮贫困户增收脱贫;供销社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帮扶贫困户上,努力提升贫困户生活品质。

9.全力推进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1)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2)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我社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理论学习与贯彻落实重要工作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不断提高宣传实效,增强了宣传工作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屏边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机关工勤人员。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247,490.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7,490.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度收入2,366,382.78元相比减少118,892.32元,主要原因是:详见收入情况分析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272,939.46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586.46元,占总支出的92.42%;项目支出172,353.00元,占总支出的7.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2,350,529.33元对比减少 77,589.87元,主要原因是:详见支出情况分析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0,586.46元。与上年度2,183,382.78元对比减少82,796.3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放绩效奖励。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3%。(单位人均日常公用支出11780.7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353.00元。与上年度167,146.55元对比减少5206.45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实施项目比上年度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71,205.00元,主要是支付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等费用补贴144,400元,会议费4,500元,培训费18,100.00元,差旅费4,205元;2160217-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支出培训费1,14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2,939.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2,246,529.33元对比增加 26410.13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基础工资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98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4%。主要用于:2080501退休人员支出135,025.28元,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公用经费;2080801遗属补助-抚恤金9,102.60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93.33元,为工伤保险;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48.97元,为3位工勤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全体职工工伤保险;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612.48元,为参公人员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120,34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的支出120,346.80元。

  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691,3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1%。主要用于:2160201行政运行职工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支出合计1,518,948.00元,为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71,205.00元,主要是支付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等费用补贴144,400元,会议费4,500元,培训费18,100.00元,差旅费4,205元;2160217-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支出培训费1,148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6,3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的支出136,309.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855.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接待任务。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接待任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436.00元,与上年度31,950元对比增加109,486.00元,主要是本年度交通补贴列入其他交通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640.00元,差旅费1,456.00元,会议费5,000.00元,工会经费3,500.00元,福利费240元,其他交通费用109,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208,635.09元,其中,流动资产82,959.96元,固定资产29,331.00元,无形资产96,344.1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9,852.2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830.26元,固定资产减少218,022.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8,635.09

82,959.96

29,331.00

0

0

0

29,331.00

0

0

96,344.1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财政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附表7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300847501111



附件【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