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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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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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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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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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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1000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1
一、主要职能 1
二、部门基本情况 3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内容见附件) 5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3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3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3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6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7
六、相关口径说明 17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8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
2.承办州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屏边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核、上报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屏边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3.负责屏边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4.协助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屏边县人民政府、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5.研究屏边县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屏边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6.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屏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7.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中共屏边县委、屏边县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它文稿。
8.围绕中共屏边县委、屏边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屏边县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9.组织协调屏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课题的咨询研究,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开展超前研究,为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10.督促检查屏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屏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11.协助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屏边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2.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3.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屏边县人民政府和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4.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中共屏边县委、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
15.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县市领导和重要外宾的接待,处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辖范围内的房屋、水、电等后勤事务,负责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及公务用车配置工作。
16.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政府信息,为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资料。
17.负责屏边县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向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
18.负责屏边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屏边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19.负责驻昆明办事处等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20.负责办理屏边县人民政府和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来,县政府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协调、服务”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1.协调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2.办文办会质量进一步提高。3.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加大。4.信息工作稳步推进。5.后勤管理有条不紊。6.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7.其他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分别是政府办(含法制办、信访局、外事办)、驻昆办、地震局、监测预报中心、县志办、610办、信访信息技术中心、网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备注:县志办、610办、法制办只包含1-3月数据,机构改革后划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20人,其他人员42人,主要是机关事务局合同制工人12人,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合同制工人3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70辆,在编实有车辆6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20,062,015.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27,970.43元,占总收入的64.94%;其他收入7,034,045.43元,占总收入35.06%。总收入与上年22,791,484.5元相比,下降2,729,468.64.元,减幅11.98%;财政拨款与上年13,519,797.3元相比,减支491,826.87元,减幅3.64%;其他收入与上年9,271,687.2元相比减支2,237,641.77元,减幅24.13%。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志办、610办、法制办机构改革后划出,工资等所需经费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机关事务局经费大部分是财政拨款,财政存量资金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20,368,780.19元。其中:基本支出19,035,011.06元,占总支出的93.45%;项目支出1,333,769.13元,占总支出的6.55%。与上年总支出23,960,874.12元相比,减支3,592,093.93元,减幅14.99%;基本支出与上年20,738,897.81元相比,减支1,703,886.75元,减幅8.22%;项目支出与上年3,221,976.31元相比减支1888207.18元,减幅58.60%。2019年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县志办、610办、法制办机构改革后划出,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办公楼整改改造项目工程款及办公楼设备购置经费及干部周转房购房、装修项目大额工程款基本在2018年已经付清,2019年无大型项目故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35,011.06元。与上年基本支出20,738,897.81元对比减支1,703,886.75 元,减支8.22%。减支的主要原因是县志办、610办、法制办机构改革后划出,工资等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3,769.13元。与上年项目支出3,221,976.31元相比减支1,888,207.18元,减支58.60%。减支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挂职干部周转房装修等项目,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红财预发(2018)142号一次性专项补助资金50000元,2019年年初预算驻昆办工作经费157326.88元,屏财预(2019)362号政府办林业局办公楼整改项目工程款879200元,新农投公司转入机关事务管理县机关食堂修缮费及7套干部周转房资金及干部住房装修费用130784.25元,红财行发(2018)93号工作经费91870元,红财行发(2018)8号2018年中央华桥事务经费10000元,红建发(2019)35号2019年防震减灾专项资金1458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9,447.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15%。与上年总支出12,975,105.05元相比,减支315,627.86元,减幅2.43%。减少主要原因是县志办、610办、法制办机构改革后划出,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18,22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476,796.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法制办人员工资、法律顾问费、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2,37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病故人员死亡抚恤金等。
4.卫生健康(类)支出550,41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4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驻村队员生活补助。
6.住房保障(类)支出645,0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61,5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地震机构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66,700.00元,支出决算为295,945.90元,完成预算的6.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189.00元,完成预算的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2,000.00元,完成预算的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756.90元,完成预算的6.3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匮乏,年初预算数只是一个预计支出数,并未纳入年初预算中,部分“三公经费”是从上级部门和其他单位争取的资金中列支,不属于财政拨款。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95,945.90元比2018年477,840.4元减少181,894.50元,下降38.0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县志办、610办、法制办机构改革后划出导致经费支出减少且我单位一直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5,189.00元比2018年0元增加5189元,增加的原因为屏边县代表团赴越南沙巴县开展民族文化交流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202,000.00元比2018年342,530.00元减少140,530.00元,下降41.03%,减少原因为部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从财政拨付的存量资金中列支,不属于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88,756.90元比2018年135,310.4元减少46,553.50元,下降34.4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县志办、610办、法制办机构改革后划出导致经费支出减少且我单位一直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189.00元,占1.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000.00元,占68.26%;公务接待费支出88,756.90元,占29.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189.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1人次。屏边县代表团赴越南沙巴县交流费用:接待费887元、公务用车费1722元、礼仪花束100元、礼品248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2,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756.9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88,756.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下属部门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及下级部门来访就餐、住宿所产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2,251.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622.4元,增幅5.19%,增加的主要2018年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的车辆维修费因资金不到位于2019年才付款。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及“三公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4,811,276.78元,其中,流动资产3,832,922.24元,固定资产18,363,910.84元,无形资产2,614,443.7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791,228.9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2,610.31元,固定资产减少19,203,839.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12平方米,账面原值8,242,648.36.00元;处置通用设备74项,账面原值2,159,319.00(其中车辆5辆,账面原值1,814,619.00元);处置家具用具481项,账面原值592,616.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384,589.83 元;出租房屋512平方米,账面原值7,995,859.43元,现资产使用收入82,56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 额 | 流动资 产 | 固 定 资 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 程 | 无形资产 | 其 他 资 产 | ||||
小计 | 房屋构 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4,811,276.78 | 3,832,922.24 | 18,363,910.84 | 4,689,204.36 | 17,071,401.00 | 5,135,263.99 | 2,614,443.7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0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84.00元,占政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政府采购情况表 | |||||||||||||
编制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 |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合 计 | 1 | 54480 | 54480 | 32300 | 22180 | 50008 | 50008 | 29462 | 20546 | ||||
货物 | 2 | 54480 | 54480 | 32300 | 22180 | 50008 | 50008 | 29462 | 20546 | ||||
工程 | 3 | ||||||||||||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表2020082404065869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