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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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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热区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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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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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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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热区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做好热区经济作物的引种观察、选育、育苗和示范工作,抓好全县热区经济发展情况调查工作,引导热区农户利用热区优势种植热区各种经济作物,按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进行种植和管理,增加其经济收入;对热区林果栽培管理技术难题进行攻关;提出全县热区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农科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做好热区办各项工作。一是抓好科技培训工作。共组织开展荔枝技术培训12期342人次,发放各种技术材料1260份。二是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沪滇扶贫协作云南省屏边县农业产业种苗培育项目》、《荔枝提质改造项目》。三是抓好荔枝育苗工作。四是加强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为提高屏边县荔枝产业发展的技术含量,有效促进荔枝产业的健康发展,为规模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建立陈厚彬荔枝专家工作站。专家组对屏边荔枝产业作调研,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作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以及今后屏边荔枝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五是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商标,提升品牌。组织完成“屏边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证。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种植荔枝6.6万亩,挂果面积1.3万亩,产量4000吨,产值600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1,049,248.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9,164.28元,占总收入的96.18%;其他收入40,084.56元,占总收入的3.82%。与上年对比减少1,715,131.06 元,降低62.04%,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由局机关统一管理,不再划拨到站所,因此其他收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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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1,130,582.65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519.65元,占总支出的91.86%;项目支出92,063.00元,占总支出的8.14%。与上年对比减少1,247,727.71元,降低52.4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项目资金由局机关统一管理,资金未划拨到本站所;二是本站所原有项目尚在实施还未验收,未形成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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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8,519.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717.25元,增长5.4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进度执行,加大资金支出力度,确保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二是本年有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收入,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8%。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41123.47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7236.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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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06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01,444.96 元,降低93.39%,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项目资金由局机关统一管理,资金未划拨到本站所;二是本站所原有项目尚在实施还未验收,未形成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7年度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支出47,412.00元,用于差旅费6,991.00元,公务接待费7,570.00元,其他材料费用10,611.00元,劳务费22,240.00元。主要是引进仙进奉、冰荔2个新品种进行试验,开展技术培训100人次。
2018年热作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项目经费支出44,651.00元,用于印刷费1,900.00元,咨询费3,400.00元,邮电费71.00元,差旅费12,080.00元,固定资产维修费4,000.00元,其他材料费用12,200.00元,劳务费2,800.00元,委托业务费8,200.00元。主要是进行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面积达1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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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404.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28%。与上年对比增加83536.88元,增长9.02%,主要原因工资标准、社保基数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81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8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285.20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11.9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9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60,85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60,856.20元。
3.农林水(类)支出748,1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1%。主要用于事业运行748,105.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80,6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0,6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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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58.75元,支出决算为2,319.00元,完成预算的73.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9.00元,完成预算的73.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有效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319.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19.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31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单位到我县进行荔枝生产情况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共计35批次113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1,085,836.72元,其中,流动资产877,682.94元,固定资产192,103.78元,无形资产16,05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019.9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8,853.71元,固定资产减少39,216.22元,无形资产减少1,950.00元。2019年无资产处置、出租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85,836.72 | 877,682.94 | 192,103.78 | 192,103.78 | 16,05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46.00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4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4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政府采购资金情况统计表 | ||||||||||||||
屏边县热区办 [43215952-5] 采购01表 | ||||||||||||||
金额单位: 万元 | ||||||||||||||
项目 | 行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节约资金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0.65 | 0.65 | 0.65 | 0 | 0 | 0 | 0.5946 | 0.5946 | 0.5946 | 0 | 0 | 0 | 0.0554 |
货物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工程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服务 | 4 | 0.65 | 0.65 | 0.65 | 0 | 0 | 0 | 0.5946 | 0.5946 | 0.5946 | 0 | 0 | 0 | 0.0554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罚没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支出。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