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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57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植保植检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植保植检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各种病虫害预测预报,指导我县农作物生产;植物检疫,调运检疫和本地检疫;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预测预报工作。先后开展了草地贪夜蛾、稻飞虱、粘虫、稻瘟病、农田鼠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先后发出各种病虫预报7期(草地贪夜蛾警报1期),分别发至各相关部门,预测准确率均在95%以上,较好地指导了大面积防治工作。今年由于前期干旱,雨水减少,影响稻飞虱的迁入,因此,稻飞虱有迁入晚特点,危害中等偏轻的特点,2019年全县稻飞虱为中等发生,发生面积1.87万亩次,均已采取防止措施,共计防止面积2万亩次以上;草地贪夜蛾为中等发生(局部地区偏重发生),全县发生面积6849余亩,均已采取防治措施,发放、粘贴防治宣传材料2200余份,鉴于草地贪夜蛾具有的较大的繁殖力、迁飞力和危害力,将严重威胁我县的粮食安全生产,因此,我站将继续加大监控力度,积极对农户进行防控技术宣传培训工作,及时发布病虫情报,指导好全县明年的防治工作。

2.大面积防治与培训工作。在预测预报的基础上,我站积极开展农作物大面积防治工作。先后采取通知、下乡、培训、田间调查指导、开方配药等多种形式,来宣传开展大面积防治工作,结合各阶段病虫害防治的管理时期,我站将工作重点以防治草地贪夜蛾和防治稻飞虱、稻瘟病为主,发现发病中心和虫害及时进行防治,全年深入田间调查64次、开出防治配方72份,全年预计完成各类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控面积50万亩次以上。2019年我站先后开展各种培训、宣传共11期,培训人数438人,其中:草地贪夜蛾防控技术培训4期,234人;农药安全科学使用培训2期,100人;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实际操作应用培训1期,104人;草地贪夜蛾防控技术宣传4期,发放相关宣传材料2200余份,为农药安全使用与草地贪夜蛾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试验示范工作。继续开展了农业农村部稻飞虱监测点的监测工作(期间对监测点进行了小范围搬迁与设备更新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防治。芒果生物保花保果试验也继续在白河乡试验,有望日后进入推广应用。为助推屏边产业发展,实现“环保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作出应用的贡献。

4.植物检疫工作。针对香蕉枯萎病在我省、州、县部分地区发生的现象,省州植保站要求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搞好对香蕉枯萎病的监测工作,为了保证省州课题的延续性,我站今年继续在白河乡、湾塘乡开展香蕉枯萎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每个乡2个监测点,每个点不低于50亩,时间为1年。做到早发现,早确诊,早防治。另外对我县境内育苗经营公司及大户,进行了宣传并签订了安全责任书,禁止把检疫对象带入我县境内,保护我县的农业生产安全。

5.病虫害、药害处置工作。2019年我站预计收到全县病虫害、药害反映9件(其中:和平、白河、新华各1件、新现3件、玉屏3件),我站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9件(其中:病虫害6件、药害3件)。

6.人居环境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工作。按照我站制定的《屏边县植保植检站2019年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计划》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农药、化肥双减”工作。积极开展各种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全年利用专业化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形式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预计防治面积31.2万亩次以上;积极开展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全年开展杀虫灯、黄板、篮板诱杀、水果套袋等防治技术(其中:发放杀虫灯130盏、诱虫板50000张),预计防治面积12.6万亩次。积极开展新《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逐步开展农药容器、农膜等的回收工作,合理利用农药,降低农药污染面源。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保障食品安全。开展农药减量宣传,全年预计减少农药用量20.35吨。

7.农药经营许可工作。根据《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2月8日修订)第二十四条、《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我县原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农药经营许可证》已不符合以上条例及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继续规范全县农药经营管理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和生态环境,2019年完成新办理及换发《农药经营许可证》94件。

8.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根据州级下达的任务要求,我站继续做好我县2个农贸市场、1个超市及辖区内主要种植产业(猕猴桃、荔枝、等)的果蔬农药残留检测工作,主要检测农药为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农药,每月检测一期,每期样品140个,节假日增加样品30-50个,2019年预计完成检测果蔬样品2010个,超标 3个,超标率0.15%;其中蔬菜样品725个,超标2个,超标率0.28%;水果样品374个,超标1个,超标率0.27%;总合格数2007个,合格率99.85%。对不合格、超标农产品及时通知经销户及经销商及时下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2,312.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8,812.20元,占总收入的99.65%;其他收入3,500.00元,占总收入的0.35%。与上年对比减少105,505.00 元,降低9.44%,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由局机关统一管理,不再划拨到站所,因此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1,014,570.2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008.20元,占总支出的99.65%;项目支出3,562.00元,占总支出的0.35%。与上年对比减少136,097.50元,降低11.83%,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由局机关统一管理,不再划拨到站所,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1,008.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809.00元,降低7.99%,主要原因2018年发放了4个月奖励性绩效,而2019年未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6%。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23020.28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3355.7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6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288.50元,降低93.13%,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由局机关统一管理,不再划拨到站所,因此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8年测报经费支出3,562.00元,用于印刷费1,000.00元,差旅费2,562.00元。主要开展了草地贪夜蛾、稻飞虱、粘虫、稻瘟病、农田鼠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先后发出各种病虫预报7期(草地贪夜蛾警报1期),分别发至各相关部门,预测准确率均在95%以上并按时完成病虫害检测系统数据上报工作,较好的指导了病虫害防治工作。在预测预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作物大面积防治工作,采取通知、下乡、培训、田间调查指导、开方配药等多种形式,结合各阶段病虫害防治的管理时期,将工作重点以防治草地贪夜蛾和防治稻飞虱、稻瘟病为主,发现发病中心和虫害及时进行防治,全年深入田间调查64次、开出防治配方72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7,508.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0%。与上年对比减少37389元,降低3.58%,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发放了4个月奖励性绩效,而2019年未发放;二是2019年项目资金由局机关统一管理,不再划拨到站所,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75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29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798.96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10.5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7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61,1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61,102.00元。

3.农林水(类)支出748,8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2%。主要用于事业运行748,803.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78,8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8,851.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27.50元,支出决算为11,003.50元,完成预算的110.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33.50元,完成预算的20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70.00元,完成预算的36.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扶贫中心工作下乡次数较多,二是油价上涨,三是车辆维护成本随车龄逐年上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133.50元,增长87.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218.50元,增长397.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85.00元,下降51.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扶贫中心工作下乡次数较多,二是油价上涨,三是车辆维护成本随车龄逐年上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33.50元,占82.10%;公务接待费支出1,970.00元,占17.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33.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33.5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预测预报工作、大面积防治工作、植物检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预测预报工作、大面积防治工作、植物检疫等相关工作,产生接待支出共计7批次45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3,140,120.71元,其中,流动资产165,625.27元,固定资产2,971,012.27元,无形资产3,483.1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8,426.3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996.15元,固定资产减少1,097,913.37元,无形资产减少15,516.83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40,120.71

165,625.27

2,971,012.27

2,572,486.92

259,082.14

 

139443.21

  

3,483.1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罚没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支出。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