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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580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县域综合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县级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参与交通规费政策拟定并监督实施,按照权限参与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

  7.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和省管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级重点综合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9.指导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邮政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蒙屏公路高速化取得有效进展。蒙屏高速公路起点位于蒙自市冷泉镇附近,接高网G8011开远至河口高速公路冷泉互通,止于屏边县滴水苗城城门附近,顺接国道G326线,路线全长40.425公里,屏边境内段长24.825公里。蒙屏高速公路于2016年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于2016年12月27日举行了开工仪式。按照州级的统筹安排,屏边县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和协调服务工作。

  2.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重点、补短板、促攻坚,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的交通网络。完成师宗公路23.094公里路基拓宽改造,预计完成投资1030万元;完成湾塘公路道路硬化10.643公里,预计完成投资927.45万元;完成县级固定资产31740万。

  3.项目前期、规划和储备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屏边至河口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屏河高速公路项目于2018年5月9日取得省发改委出具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屏边至河口高速公路有关事宜的函》,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送省咨询公司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待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后可取得行业意见;项目独立选址意见、文物考古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区植被调查已完成审批,其他支撑性报件正在积极编制报审。二是屏边县城至和平至蒙自老寨乡快速通道正在逐段实施,湾塘至人字桥段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收尾工作,人字桥至和平段正在进行测设。三是“十四五”金点子项目、“十四五”时期国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期项目、撤并建制村项目已按要求上报州交通运输局,正在积极完善前期工作,待项目下达后分批实施。配合做好屏边县公路国土空间规划及两区划分。

  4.农村公路管养和路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屏边县管养农村公路里程1197.127公里,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养护管理模式,围绕“优良中路率、经常性养护率、绿化率”考核指标,不断加大管养力度,着力提高我县农村公路养护水平。

  5.运输市场持续向好。共投入车辆2448辆,顺利完成2019年“春运”工作,完成客运量2.35万余人。完成客运站、出租车分公司2018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督促农村客运车辆更新车辆的限速功能装置的配备,完成3家网约车许可申请预审,并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屏边县网约出租汽车行政许可听证会”。实现全县建制村100%通客运班线的目标,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出行需要。

  6.交通运输安全形式持续稳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暴雨、冰冻、大雾等极端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能力稳步提高,春节、“两会”、五一节、端午节、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测绘施工队,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35,381,941.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41,031.72元,占总收入的92.82%;其他收入2,540,909.66元,占总收入的7.18%。2018年度收入合计41,689,611.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76,911.93元,占总收入的99.01%;其他收入412,700元,占总收入的0.99%。2019年较2018年减少15.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部门下达项目计划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表现在2018年支出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资金23,140,000.00元,2019年支出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资金14,46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34,838,0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94,030.78元,占总支出的10.32%;项目支出31,243,977.22元,占总支出的89.68%。2018年度支出合计52,104,140.24元。其中:基本支出3,930,775.51元,占总支出的7.54%;项目支出48,173,364.73元,占总支出的92.46%。2019年较2018年减少33.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部门下达项目计划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表现在2018年支出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资金23,140,000.00元,2019年支出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资金14,46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94,030.78元。2018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30,775.51元。2019年较2018年减少8.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人员减少3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0%;办公费、

  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243,977.22元。2018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173,364.73元。2019年较2018年减少35.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部门下达项目计划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支出为:红财预发〔2018〕191号湾塘公路道路硬化工程(战恢资金)7,000,000.00元,屏财预〔2019〕114号农村公路建设县级配套资金4,000,000.00元,屏交发〔2019〕5号县财政局拨入工作经费341,606.08元,屏财预〔2019〕215号县城公交站台建设项目研究报告编制费20,000.00元,屏财预〔2019〕57号项目前期及工程建设费用2,159,358.44元,红财建发〔2019〕12号2019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6,300,000.00元,红财建发〔2019〕17号公路水毁抢险保通资金100,000.00元,红财建发〔2019〕17号县市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1,326,000.00元,2019年初预算农村公路养护金县级配套268,500.00元,红财建发〔2019〕39号县市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5,988,000.00元,红财建发〔2019〕99号2019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2,520,000.00元,红财建发〔2019〕153号2018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89,500.00元,红财建发〔2018〕20号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退坡资金716,512.70元,红财建发〔2018〕20号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退坡资金414,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13,343.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9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58,763.08元,占当年支出合计的98.95%。2019年较2018年减少45.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部门下达项目计划减少,项目资金减少,主要表现在2018年支出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资金23,140,000.00元,2019年支出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资金14,460,000.00元;2018年支出湾塘至人字桥公路项目资金10,230,000.00元,2019年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178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遗属生活补助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199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3.城乡社区(类)支出7,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1%。主要用于湾塘公路道路硬化工程建设。

  4.农林水(类)支出4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5.交通运输(类)支出20230557.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6%。主要用于保障局本级、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公路建设、养护等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2362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00.00元,完成预算的7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项检查增加,接待增多,加上2018年的接待费尚未结清,来到2019年结算。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016.00元,增长30.21%,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项检查增加,接待增多,加上2018年的接待费尚未结清,来到2019年结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3,0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公路执法执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莅临单位检查指导考核,乡镇到单位汇报交流洽谈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保障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管理和服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201.86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532元。2019年较2018年下降49.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人员减少3人,相应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办公费32,906.00元、差旅费16,515.00元、培训费1,040.00元、公务接待费13,000.00元、工会经费9,100.00元、福利费759.00元、其他交通费用7,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81.8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资产总额15,630,220.12元,其中,流动资产15,088,173.38元,固定资产542,045.74元,无形资产1.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244,641.1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8,573.10元,固定资产减少553,214.2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630220.14

  15088173.38

  542045.74

  369229.41

  

  172816.33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7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7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政府采购资金情况统计表

 

  金额单位: 万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节约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3.54

  13.54

  13.54

  0

  0

  0

  12.576

  12.576

  12.576

  0

  0

  0

  0.964

  货物

  2

  13.54

  13.54

  13.54

  0

  0

  0

  12.576

  12.576

  12.576

  0

  0

  0

  0.964

  工程

  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服务

  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