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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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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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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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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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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1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省、州驻屏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配合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提供给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题教育启动以来,县统计局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党组班子立标杆,共产党员全覆盖,非党职工共参与”,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机融合、持续推进,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推动了统计工作高质量开展。目前,局党组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以读书班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围绕“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等8个专题开展集中学习2次,累计4天,局党支部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党组班子制定《屏边县统计局党组班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方案》,选取“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和“脱贫攻坚”两个课题深入开展调研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等方式,班子及成员累计查摆存在问题34条,完成整改28条;扎实开展13个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查摆问题7条,已完成整治3条。
2、以查清家底为首任,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总要求,严格落实普查工作方案和业务流程,圆满完成全县80个普查区、113个普查小区、845个法人单位、527个产业活动单位、945户个体经营户的数据采集上报,顺利通过省经普办的数据质量检查,为我县经济发展进行了一次高质量全面“体检”,目前正在做好普查数据分析和资料开发等工作。
3、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切实加强统计监测和研判分析。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对标对表、挂图监测,按照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的要求,认真研究并做好GDP核算、工业、能源、投资、农业农村等各专业统计监测,加强分析解读,密切监测经济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客观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实现统计服务向客观反映、预测预警和分析对策建议并重转变。扎实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对象、重点指标实行重点监测。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四上”企业35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家,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5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4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家;5000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7个。严格执行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集各行业主管部门分析研究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全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4、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全面推行住户调查和电子记账。顺应住户调查工作新趋势,坚定信心决心,积极主动作为,坚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住户调查和贫困监测。一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抓实能力提升、注重感情联络、全面宣传发动、强化业务培训、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全面推行电子记账,着力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全县住户调查和电子记账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目前,我县e记账APP注册率86%、覆盖率83.3%,均位列全州第一。二是依托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扎实做好贫困监测10个调查点100户调查户的记账工作,确保相关指标数据质量,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提供最真实、最准确的信息支撑。
5、以目标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下对统计产品的新要求,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研判经济形势,以信息、专报等形式,及时开展预测预警预判和对策建议,既当“数库”又当“智库”。2019年以来,编撰《重要统计信息专报》期,及时发布2018年度《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每月定期发布《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开展县域经济发展、绿色发展统计监测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深入企业开展“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切实履行好统计工作“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的角色。
6、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一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屏边县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等统计规章制度,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二是稳步推进核算改革。配合上级实施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三是深化常规统计改革。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做好《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新行业分类标准顺利实施。
7、以依法依规为准绳,全面加快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程。一是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固定活动日、法治培训、在线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宪法、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并建立长效机制,2019年按抽取10个统计调查对象(“四上”企业7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个、乡镇2个)进行检查,着力推进依法统计,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三是牵头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制定《屏边县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牵头领导,县发改局、县工信局为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参与,切实凝聚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合力。目前,共收集到各级各部门聚焦5个方面整治内容所排查问题8个,已完成整改3个,制定整改措施8条,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
8、以发挥作用为抓手,全力冲刺脱贫攻坚大会战。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列为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好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的统计调查和贫困监测。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户户清”,坚持工作力量向脱贫一线驻扎、资源要素向脱贫一线汇聚,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员及组长助理,累计筹措资金6.4万元,精准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每月遍访,扎实做好扶志教育、政策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助推马卫村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
9、以自身建设为突破,有效激发机关干事创业精气神。一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召开次局党组会议,充分研究重大事项,切实“把方向、促大局、保落实”。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务政务公开,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措施。2019年,未发生私设“小金库”、办公用房超标、收送礼金红包、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三是注重机关文化建设,建设集廉政、党建、法治、统计于一体的综合文化长廊,开设党建书架和职工书屋,不断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不忘初心使命,勤勉尽责,敬业奉献。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新招录公务员1名,积极选派5名职工先后外出脱岗参加省、州组织的统计专业技能提升相关学习培训,同时在全局形成考核管理、监督检查等长效机制。五是全面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安可台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重点做好统计相关舆情监测、评估、预警、分析报告和应对。截至目前,未发生网络安全和舆情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统计调查队(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778,956.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8,956.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减少91021.87元,同比降幅24.67%,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286649.87元,降幅9.4%;总收入和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开展第四全国经济普查,县财政拨款的经济普查经费是用(存量资金)其他收入300000元,还有上级补助普查经费财政拨款250000元,而2019年没有这些普查经费补助,其次是2019年10月至12月单位养老保险没有上缴,使用2019年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2018年少60936.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114,163.65元。其中:基本支出2,703,645.15元,占总支出的86.82%;项目支出410,518.50元,占总支出的13.18%。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年减少170944.36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对经费支出比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03,645.15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427196.13元,同比减幅是13.64%,主要原因是2018年保运转的支出列入基本支出,而2019年保运转的支出又改回在项目支出,所以2019年的基本支出比2018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0,518.5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256251.77元,同比增长166.11%,主要原因是2018年保运转的支出列入基本支出,而2019年保运转的支出又改回在项目支出,所以2019年的项目支出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大,统计工作经费、统计监测经费主要用于屏边县统计局基本办公费和相关专业人员下乡业务指导和外出开年报培训会的差旅报销和平台租车等运转开支,住户调查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我屏边15个监测点的记账户记账补贴和辅调员的补贴等开支,经济普查经费主要用于两员补助(按照普查数据录入单位数分配给各乡镇),各项目具体支出见下表(屏边县统计局2019年项目支出明细表)。
屏边县统计局2019年项目支出明细表
编制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单位:元 | |||||||||||
项目 | 合计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二级项目名称) | 小计 | 办公费 | 电费 | 差旅费 | 劳务费 | 委托业务费 | 其他交通费用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16 | 17 | 22 | 26 | 36 | 37 | 41 |
合计 | 410,518.50 | 410,518.50 | 31,024.30 | 1,683.51 | 10,904.17 | 350,518.50 | 10,000.00 | 6,388.02 | |||
2010501 | 2019年初预算-统计局统计工作经费 | 20,000.00 | 20,000.00 | 6,325.60 | 9,722.17 | 3,952.23 | |||||
2010505 | 2019年初预算-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 | 137,118.50 | 137,118.50 | 137,118.50 | |||||||
2010507 | 红财行发〔2018〕106号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补助经费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
2010508 | 红财行发〔2018〕100号2018年住户调查工作经费 | 73,400.00 | 73,400.00 | 63,400.00 | 10,000.00 | ||||||
2139999 | 红财农发〔2019〕31号2019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 | 30,000.00 | 30,000.00 | 24,698.70 | 1,683.51 | 1,182.00 | 2,435.79 |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6,468.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5%。与上年对比增加57227.64元,主要原因分析经济普查的两员补助是2019年普查录入完成后按普查数据录入量兑现给乡镇,所以费用是在2019年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2,67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0%。主要用于屏边县统计局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保障局运转的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平台租费、在职公务员交通补贴等)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25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主要用于我局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等开支。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3,69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包含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43,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统计监测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82,3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900元,支出决算为8,019.00元,完成预算的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19.00元,完成预算的16.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5,645.13元,下降6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049.13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6.00元,下降6.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其次2019年规范预决算支出,在年初项目预算没有细化到部门经济分类支出,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只得从其他资金中列出,致使2019年的“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幅度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8,01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统计局调查队对我局工作的检查调研、乡镇统计站到我单位汇报统计工作以及挂钩联系村委会来汇报扶贫工作等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663.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7028.01,减少53.05%,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把保运转的项目支出列在基本支出,使得机关运行经费就很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屏边县统计局保运转的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平台租费、在职公务员交通补贴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558,051.35元,其中,流动资产294,714.13元,固定资产263,337.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5,966.4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09,801.67元,固定资产减少596,164.7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5.80 | 29.47 | 26.33 | 0.00 | 26.3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10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决算公开报表20200902094106426.xls】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决算公开报表20200902094106426+(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