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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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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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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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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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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屏边县运管局)在当地人民政府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能,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一系列法律规章,管理对象是屏边辖区内在道路运输领域中所有从事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严重线路、区域,逐步建立起“打非”长效机制,逐步克服“打非”难的问题,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管理的规定,发挥维修协会的作用。结合屏边县的实际,整顿经营条件不达标和经营不规范企业,引导维修企业从价格竞争向质量、服务、信誉竞争。三是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一方面加强路面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无证经营车辆的监管,另一方面加强源头处监管,确保营运车辆的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四是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客、货运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道路运输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五是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六是加强农村客运线路发展,认真研究、调查。在县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制定严密的发展规划和保障措施,继续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力度,解决老百姓“出行难”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700,731.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879.92元,占总收入的96.48%;其他收入59,851.99元,占总收入的3.52%。与上年对比收入总额减少383,304.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7,624.98元,主要原因2020年项目经费全部列入财政拨款中进行收支管理,2019年项目经费大部分列入其他收入中进行收支管理,故财政拨款收入相对上年有所增加。其他收入减少610,929.92元,主要原因2020年项目经费全部列入财政拨款中进行收支管理,2019年项目经费大部分列入其他收入中进行收支管理,故其他收入相对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786,828.81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028.16元,占总支出的89.83%;项目支出181,800.65元,占总支出的10.17%。与上年对比支出总额减少198,886.04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5,310.54元,项目支出减少63,575.50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7,265.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87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40,173.00元。主要原因一是自2019年8月一名在职人员调离本单位,故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较多;二是2020年5月,单位一名遗属去世,生活补助停发。项目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2,737.7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21,701.3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协管人员工资纳入项目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管理,故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2020年本单位申请的项目经费较少,且大部分用于协管人员工资发放,故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5,028.1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3,463.16元,占基本支出的92.43%;商品和服务支出115,565.00元,占基本支出的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37%。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总额减少135,310.5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7,265.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87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40,173.00元。主要原因一是自2019年8月一名在职人员调离本单位,故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较多;二是2020年5月,单位一名遗属去世,生活补助停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9,463.16元,占基本支出的92.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565.00元,占基本支出的7.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800.6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737.75元,占项目支出的56.51%;商品和服务支出79,062.9元,占项目支出的43.49%。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总额减少63,575.5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2,737.7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21,701.3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协管人员工资纳入项目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管理,故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2020年本单位申请的项目经费较少,且大部分用于协管人员工资发放,故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具体项目开展情况:保运转经费45,000.00元、专项工作经费51,122.17元、运管局工作经费85,000.00元,所有项目均为非基建项目,主要用于:1、开展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全县道路运输业户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2、打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4,834.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9%。与上年对比增加419,902.98元, 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97,774.98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872.00元,项目支出增加13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按县财政局要求2019年本单位协管人员工资经费收入几乎全部列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故支出也不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中反映;而2020年协管人员工资经费收支全部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故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14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2,68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1,7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职工中秋节及重阳节慰问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64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险缴纳和就业支出2,100.12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工伤保险;死亡抚恤6,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遗属生活补助;
2.卫生健康(类)支出75,83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其中事业单位医疗75,834.8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3.交通运输(类)支出1,433,4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78,757.00元,占交通运输(类)支出的89.21%。其中,基本工资302,136.00元、津贴补贴526,506.00元、奖金57,715.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2,4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665.00元,占交通运输(类)支出的10.79%。其中,办公费8,066.50元、水费319.00元、电费2,395.98元、通信费17,789.56元、差旅费22,738.96元、维修(护)费190.00元、培训费360.00元、公务接待费3,655.00元、工会经费3,1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6,00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99,4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其中住房公积金99,438.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00元,支出决算为13,655.00元,完成预算的143.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55.00元,完成预算的81.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修支出决算数10,000.00元大于预算数5,000.00元,具体原因是本单位在编公务用车1辆,年初预算为5,000.00元,但因该辆公务用车年限长久,车辆老旧,已经达到无法使用状态,但为了满足单位日常执法工作需要,故向红河州远致劳务有限公司租赁1辆执法用车,租赁费为5,000.00元/年/辆,其余5,000.00元用于日常车辆维护费及油料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818.00元,增长74.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0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18.00元,增长28.8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000.00元,具体原因是本单位在编公务用车1辆,年初预算为5,000.00元,但因该辆公务用车年限长久,车辆老旧,已经达到无法使用状态,但为了满足单位日常执法工作需要,故向红河州远致劳务有限公司租赁1辆执法用车,租赁费为5,000.00元/年/辆,其余5,000.00元用于日常车辆维护费及油料费;二是公务接待费增加818.00元,具体原因是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2批次共31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00元,占73.23%;公务接待费支出3,655.00元,占26.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执法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
3.公务接待费3,65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到本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检查及其他县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到本单位开展工作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56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72.0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做到不必要不开支,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42.00元、水费319.00元、电费1,999.71元、通信费12,608.56元、差旅费1,740.73元、维修(护)费190.00元、培训费360.00元、公务接待费3,655.00元、工会经费3,1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补)81,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秋节重阳节慰问退休职工)4,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县运管局资产总额797,397.35元,其中,流动资产211,864.22元,固定资产585,531.13元,无形资产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874.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359.24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3,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5,54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年初预算为5,000.00元,但因该辆公务用车年限长久,车辆老旧,达到无法使用状态,已于2020年12月15日向屏边县财政局申请报废处理,且于2020年12月16日收到屏边县财政局同意报废的批复。但为了满足单位日常执法工作需要,故向红河州远致劳务有限公司租赁1辆执法用车,租赁费为5,000.00元/年/辆,其余5,000.00元用于日常车辆维护费及油料费,所以发生没有实际在编车辆但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发生的情况。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附件【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