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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79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847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抓好“乡村流通工程、现代网络体系、专业合作社、人才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执行政府授权的管理职能,指导和布局农村经济发展,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提高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意见和要求,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服务平台。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为农村和农民的生产服务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服务体系,为发展农村经济、农民收入为主要职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根据《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屏边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屏组通〔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县供销社实际,特制定学习培训方案。4月7日,在总支会议上学习了《决定》起草说明,4月9日,以《解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题上了一节党课;4月30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6月11日,学习“两会精神”;10月28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11月6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屏边县进一步抓实产业发展,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着力提升产业效益,紧紧围绕县委“十百千”工程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群众和集体经济收入。全县共登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4个,共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种植、养殖大户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69个,入社社员10921人,社员出资总额5816.5万元,其中种植类合作社83个,养殖类合作社33个,联合社4个,旅游合作社2个,其他类合作社47个。共清理注销“僵尸社”、“空壳社”37个,现有不良或停业合作社9个,实有在册且运转正常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23个。目前全县共创建有州级示范社5个,省级合定示范社2个,省级林农示范社2个,省供销社认定的示范社13个,中华供销合作总社认定的示范社1个,有12个合作社开展了电子商务销售业务,有10个合作社注册了商标、有了自己的品牌,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全县特色产业的发展,农民的合作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通过加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力度,大力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了合作经济组织带动群众共同致富能力。

  3.全面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屏边县供销社强化“筑巢引凤”理念,依靠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诚信招商、以商招商,吸引更多外来投资。2020年,屏边供销社计划招商引资建设新现供销商贸综合楼项目、县农资公司门市改造提升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建设屏边县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现已确定选址、土地调规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土地征用,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工勤人员。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收入合计2,399,452.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8,452.47元,占总收入的99.96%;其他收入1,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度收入2,247,490.46元相比增加151,962.01元。 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增资159,059.40元,行政运行经费减少100,047.33,住房公积金减少4,729.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支出合计2,457,296.58元。其中:基本支出2,298,344.58元,占总支出的93.53%;项目支出158,952.00元,占总支出的6.47%。与上年度支出2,272,939.46元相比增加184,357.12元。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增资加159,059.40元,行政运行经费减少98,744.44元,住房公积金减少4,729.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8,344.58元。与上年度2,100,586.46相比增加197,758.10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5月补发了2017年下半年公务改革性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38,652.47元,占基本支出的93.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692.11元,占基本支出的6.95%。(单位人均日常公用支出13,307.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692.11元。与上年172,353.00元相比减少13,401.00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对基层社及合作社补贴减少。主要是用于办公费29,085.11元,培训费880.00元,公务接待费4,283.00元,工会经费4,200.00元,福利费644.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0,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7,296.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272,939.46对比增加184,357.12。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数工资收入和死亡抚恤金增资加159,059.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9,781.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及奖金。

  2.卫生健康(类)支出111,29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的支出111,290.28元。

  3.农林水(类)支出1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716,64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6%。主要用于:2160201行政运行职工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支出合计1,617,692.44元,为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72,500.00元,2160217-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支出培训费26,452.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31,5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的支出131,58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900.00元,支出决算为4,283.00元,完成预算的2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83.00元,完成预算的21.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省社及州社到我单位做调研指导工作,所以决算支出超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4,283.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83.00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4,283.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28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4,28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专业合作社成员及上级领导视察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692.11元,与上年度141,436.00元对比增加18,256.11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决战年,各种会议、检查和下乡较上年增多,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超上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085.11元,培训费880.00元,工会经费4,200.00元,福利费644.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0,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113,163.11元,其中,固定资产16,818.98元,无形资产96,344.1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471.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512.0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847501111



附件【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