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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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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苗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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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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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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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苗文化研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传承苗族文化,弘扬苗族精神;负责全县苗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传承及弘扬。
2、负责全县民族文化内涵的植入、提升、打造和建设。
3、负责民族文化展示中心、民族博物馆、花山节传习馆的布展、传习、讲解及日常维护运营。
4、负责滴水苗城片区、特色小镇、老城区的民族文创产品、民族工艺品的业态布局和规划。
5、组织、策划、实施全县重大民族节庆、大型民族文体活动。
6、负责管理、联络、指导全县各民族学会、协会。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研究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草拟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完善研究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办文、办会、文书档案,安全、政务公开、宣传信息等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全中心人事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技术等级评定申报工作。负责研究中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研究中心对外综合协调工作。
2、财务室。负责管理研究中心经费和项目资金;管理研究中心的国有资产、经费预算、决算、政府采购、清产核资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事宜;负责对研究中心的会计报表、统计报表进行上报,负责财务、会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承办上级财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策划部。负责组织、举办全县重大民族节庆、大型民族文体活动;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展示及各类民族文化对外交流活动。
4、课题研讨部。组织、举办各类学术研讨,制定相关课题的实施方案,出版发行各类丛书及各类论文发表。负责建立健全专家信息库;指导成立民族专家委员会、民族传承人委员会;对“两委”进行监管、联络;组织、实施“两委”决议决策;负责管理、联络、指导全县各民族学会、协会的业务指导工作。
5、展示培训部。负责民族文化展示中心、民族博物馆、花山节传习馆的布展、传习、讲解及日常维护运营。指导、组织、开展全县各类民族文化培训班。
6、产业规划部。负责全县民族文化内涵的植入、提升、打造和建设;负责滴水苗城片区、特色小镇、老城区的民族文创产品、民族工艺品的业态布局和规划。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力新时代 同心建小康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系统谋划“十四五”规划之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之年。一年来,我单位人员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挂包责任,定期入户走访、按时做好动态管理等工作,多次到村寨与镇村干部和挂钩户进行交流,认真传达相关政策、帮助群众打扫家庭卫生、引导群众养成良好习惯,为群众实实在在办事,帮扶成效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认可,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聚焦“五个一批”,在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农危房改造、健康扶贫、就业扶贫、扶智扶志、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方面履行帮扶结对职责,助力脱贫攻坚。
2、聚力严管控 同心战疫情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突袭和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中心严守“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提高站位,全体动员,群防群控,积极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指示要求,广泛开展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防控知识普及,做好苗文化中心的消杀工作,从严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返岗人员的健康提示和健康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3、聚力抓项目 同心绘蓝图
2020年,中心先后完成了屏边县城市文化小品(雕塑群)项目的人物设计、选址安装等审核工作;完成了苗文化中心C幢绣梦博物馆改造提升和布展工程,全年共接待各级领导、专家、游客等50多批次20000多人;完成B栋临时展厅布展陈列,现已投入使用,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15日,由广西民族博物馆布展的“五彩八桂”广西民族服饰文化展开幕,共接待参观人数500多人;着力推进苗文化中心集民族科学研究、传承保护、艺术展示和文化教育为一体的屏边县民族博物馆、城市会客厅、演艺厅项目建设和布展工作,完成了博物馆展区15个多媒体视频的摄制,预计2021年春节前开馆,结束屏边县无博物馆的历史。
4、聚力做研究 同心传文化
深挖产业发展,组织全县刺绣爱好者及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在苗文化中心绣梦博物馆举办屏边县手工艺“绣娘”产业化暨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交流学习会3期300余人,让大家学习苗族刺绣技艺,掌握一技之长,为家庭增加经济收入,实现“不离乡土、不弃家庭、不荒劳务,背着娃、绣着花、养活自己养活家”的美好愿景,积极传承保护屏边民族文化和农耕文化,推动“苗族芦笙舞和芦笙制作技艺、苗族刺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口传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5、聚力“七专项” 同心筑“防大堤”
在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我中心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责任区卫生包保责任,并对责任小区从环境卫生、公共卫生、食品卫生、个人卫生等方面抓严抓牢抓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具体工作,针对存在的宣传发动不充分、推进不平衡、长效机制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完善、综合协调不够、工作质量不高等薄弱环节开展有效的跟踪检查和督促整改,为推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建议抓关键强宣传发动,提高群众创造、维护、共享美好环境的自觉性;抓长效机制构建强监管,突破重 点难点降风险;抓综合协调强环境整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抓基建强队伍,高水平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持续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让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人心,筑牢个人健康“防疫大堤”。
6、聚力加投入 同心保运转
积极汇报争取,配备了一名副主任,健全了机构配置,成立了工会委员会,开设了相应账户,为职工解决了福利待遇;选定办公地点,完成了设计图稿,目前装修装饰工程正在有序进行,实现人员集中办公,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375,799.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799.4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单位系2019年3月份成立,但2019年未发生业务,所以与上年无对比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2020年度支出合计374,235.69元。其中:基本支出339,235.69元,占总支出的90.65%;项目支出35,000.00元,占总支出的9.35%;。本单位系2019年3月份成立,但2019年未发生业务,所以与上年无对比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9,235.69元。本单位系2019年3月份成立,但2019年未发生业务,所以与上年无对比情况。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9,235.69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主要是因为办公室在装修中,暂无办公地点,所以暂未发生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人均84808.922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000.00元。本单位系2019年3月份成立,但2019年未发生业务,所以与上年无对比情况。其中包括苗文化研究工作经费20000元,占经费支出的57%、保运转经费15000,占经费支出的43%,主要用于发放临聘人员劳务费。我单位在2020年度有1名临聘人员,苗文化研究工作经费20000元、保运转经费15000全部用于发放临聘人员劳务费,使中心工作得以正常顺利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235.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本单位系2019年3月份成立,但2019年未发生业务,所以与上年无对比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5,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1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29,0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也为0.00元,所以无对比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属于事业单位 ,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资产总额10980.42元,其中,流动资产10980.4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80.4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流动资产增加10980.4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101111
附件【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