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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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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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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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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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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47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文件和报告及重要文稿。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工作。
2.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交流合作。指导监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贯彻实施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税收政策。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3.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县级粮棉糖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建议,做好全县储备粮棉糖管理。承担粮棉糖产销合作、监测预警、统计、应急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4.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州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5.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定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6.负责对管理的县级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本级部门粮食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好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流通、粮食储备、市场调控等粮食安全各项工作,力争全面完成各项粮食行政首长责任目标任务,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2.抓好粮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抓好仓储物流项目建设,做好粮食物流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积极实施粮食安全调控应急、军民融合发展等项目;进一步完善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以现有收储企业为依托,盘活现有仓储设施等资源,集中改造建设粮食仓储工作;抓好军粮供应项目建议,提高军粮管理服务水平。
3.抓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策,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强化运力协调、产销衔接等工作;完善储备粮管理体制,落实储备粮规模,做好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强化粮食统计和信息预警监测,加强统计数据和粮油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全面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和流通整体情况,做好预期管理和舆情监控,合理引导市场调节,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军粮政策,切实做好军粮管理服务工作。
4.做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粮食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大力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下属企业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加大“两个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从根本上防范坏粮事件和安全事故。
5.抓好救灾物资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救灾物资储备责任。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通知》(红政发〔2015〕31号)要求,配套救灾物资储备规模。二是认真落实救灾物资调运保障机制。切实做好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对不易长期保存的物品以协议储备来解决,为突发灾害提供物资保障渠道,全力保障灾害重点区域救灾物资保障供应。三是加强救灾物资日常管理。加强对库存物资规范化管理,定期做好盘库清库工作,检查物资的堆放及维护情况,检查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现象。同时,要做好防范火灾工作,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经常性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切实杜绝火灾发生。
6.抓好党的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全面从严治党入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打造粮食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和善作善成的本领。三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真正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粮库粮仓、田间地头开展调研。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洁自律责任书,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从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特点分析,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3,790,547.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0,547.42元,占总收入的67.55%;其他收入1,230,000元,占总收入的32.45%。与2019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695,751.49元,增长37.31%,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收到财政拨付县级储备粮轮换差价及轮换费用460,000元;其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408,730元,增长49.77%,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收到县应急管理局拨入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款1,200,000元。
(占比分布图表见下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787,446.64元。其中:基本支出1,992,446.64元,占总支出的52.61%;项目支出1,795,000.00元,占总支出的47.39%。
与2019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比去年增加1,137,590.52元,增长42.93%;其中:基本支出增长16.96%,项目支出增长89.67%,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收到县应急管理局拨入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款1,200,000元,根据应急局下达采购指标购置应急物资增加了项目支出。
(占比分布图表见下图)
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2,446.64元。与2019年对比基本支出同比增加288,990.52元,增长16.9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增加86,290.29元,增长5.74%,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加11,709.03元,增长6.07%,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精准扶贫单位在职人员下乡次数增加,差旅费比2019年增加10,539.4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同比增加187431.2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发放家属死亡抚恤金192431.2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4,267.42元,占基本支出的89.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8,179.22元,占基本支出的10.45%。
(占比分布图表见下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5,000.00元。
与2019年对比增加848,600元,增长89.67%,增加主要原因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款1,200,000万元用于应急物资储备。其中:“商品服务支出”支出63,290元,支出中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专项经费项目专用材料费支出15,770.5元,主要用于购买遮光帘、防鼠板、防潮板、灭火器等应急仓库专用材料,维修(护)费支出30,000元用于拨付下属国有企业维修储备仓库费用;“资本性支出”1,236,710元,主要包含县应急管理局下达采购任务储备物资1,200,000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专项经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8,220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机构职能划转本单位承担起除储备粮油以外的其他应急物资,为建立储备仓库购置了相应的办公家具11件(办公桌椅1套、保险柜1组、文件柜8组)10950元、安装储备仓库监控设备16850元,专用设备购置支出8,490元用于购买应急仓库除湿机4台。“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495,000元,其中包含: 2020年军粮筹措供应费用省级补助资金35,000元;县级储备粮轮换差价及轮换费用460,000元。
(占比分布图表见下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0,547.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08%。
与2019年对比增加675,751.49元,增长36.24%,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支出县级储备粮轮换差价及轮换费用460,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比2019年增加87,890.29元,增长5.87%,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9年增加95,525元,增长72.87%,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精准扶贫下乡次数增多差旅费对比2019年支出增加20,329.27元;拨付下属国有企业维修仓库费用30,000元,维修(护)费用对比2019年支出增加34,1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比2019年支出增加192066.2元,增长73.62%,增加主要原因为单位退休人员李锟死亡发放家属死亡抚恤金。“资本性支出”比2019年增加40,270元,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为机构职能划转本单位承担起除储备粮油以外的其他应急物资,为配备储备仓库购置了相应的办公家具11件(办公桌椅1套、保险柜1组、文件柜8组)10950元、打印机1台2580元、碎纸机1台980元、饮水机1台420元、安装储备仓库监控设备16850元共计支出31,780元;购置仓库专用设备除湿机4台支出8,49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8,10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0%。2080501款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2,580元;2080505款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133.28元;2080801款主要用于离退休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194,675.2元;2089901款主要用于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721.02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95,26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2101101款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95,261.92元。
3.农林水(类)支出1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2130599款主要用于对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18,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3,9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2210201款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113,944元。
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965,2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5%。主要用于222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1,470,23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日常运行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及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电话费、差旅费等支出;2220106款粮食专项业务活动支出35,000元,主要用于对下属企业的补助(涉密);2220402款储备粮油差价补贴支出460,000元,主要用于对下属企业储备粮油产生的差价补贴。
(占比分布图表见下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000元,支出决算为3,236.00元,完成预算的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36.00元,完成预算的8.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三公经费”逐年减少;另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比预算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4.00元,下降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幅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幅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4.00元,下降2.5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逐年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23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3,2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级领导到本单位检查粮食仓储建设项目及挂钩村委会到局里汇报扶贫相关工作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880.00元,与2019年对比增加35,795元,增长27.31%,增加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以及因“精准扶贫”增加了下乡次数,差旅费报销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资产总额3,088,804.54元,其中,流动资产44,446.27元,固定资产360,911.65元,无形资产1,982,754.1元,其他资产(指储备物资)9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9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2,190.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27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GK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2.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3.2020年度单位项目支出4个,其中1个项目为涉密事项不作公开。
4.为与资产年报填报数据相吻合,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构成资产总额金额中的固定资产是按“固定资产净值”填报,其余填报金额均为资产“账面原值”。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 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470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