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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80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全县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屏边“12345”政府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屏边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屏边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承担屏边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10.指导乡镇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营造“好环境”,营商环境工作再优化。一是宣传推介,强化舆论引导。认真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红河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方案》《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屏边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屏边县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台账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中央和省、州、县政策文件。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公示栏张贴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不断拓宽宣传覆盖面,增加企业和群众知晓率,大力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二是主动担当,协同推进整改。根据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省对州考核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发现涉及屏边个性问题,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县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银企协商会、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发现问题整改交办会、全州重点工作推进会反馈问题涉及屏边问题整改落实调度会、政务服务大厅纪律作风整顿会等会议,全力协同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18个责任部门,举一反三,赶超争先,研究有力措施加以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迅速“清零”。三是守住阵地,提升便民利企满意度。始终把县、乡(镇)、村三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阵地,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一门、一次、一窗”办理,全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2.坚持“高标准”,政务服务功能再提效。一是实体大厅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为目标,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2020年共受(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228219件,办结228219件,无超时办件。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一张网”管理运用,着力破解运行、监管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一张网”管好、用好。2020年发布政务服务动态1417条,网上大厅累计办件62867件,办结62867件,办结率100%;“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实名注册方面,全面落实跟踪督查机制。4月27日至30日和8月19至25日,积极配合县政府办督查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区核查“一部手机办事通”群众知晓度,督促乡镇对村、社区全覆盖宣传推广;5月18日至22日督查组深入县级30余家部门督促挂包责任人落实挂包户“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实名注册情况;9月9日、9月14日分别召开各部门、各乡镇运行分析会,对办事通的宣传推广工作进行跟踪督促。截至目前“办事通”总活跃用户31343人,实名认证注册20731人,办件量314574件。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为切实解决部门监管信息横向不连接、纵向不贯通造成的监管壁垒,促进政府监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推动协同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明确专职人员,组织部门做好事项梳理和持续采集推送监管数据工作。采集执法部门信息29个,执法人员信息432个,行政检查行为2570条,行政处罚行为252条,监管行为覆盖率84.68%。四是建立健全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制度。印发了《屏边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盯抓大厅日常上班纪律值班管理制度》等文件,推行季度通报和年度考评管理;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全力落实云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积极开展“党员示范窗口”、“流动红旗窗口”评比活动,每月对窗口工作人员办件满意度进行汇总与分析,及时反馈至各窗口各部门;以“好差评”机制为切入点,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醒目位置摆放、粘贴政务服务“好差评”二维码,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平台和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效率、结果等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倒逼机制”让权力接受社会成员最直接的监督和评价,确保权力与权利的良性互动,2020年共收到“好差评”评价48693条,好评率100%。

  3.坚持“严对标”,交易中心活动再规范。准确把握工作目标,健全完善各项交易制度、配全配齐开标室、评标室交易设备,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化管理、规范化运行、电子化操作。2020年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共计71个,交易信息570条,交易额85008.56万元,节约资金1427.44万元,增值资金16.76万元。其中工程项目31个,交易信息124条,交易额27211.95万元,节约资金366.45万元;政府采购项目33个,交易信息132条,交易额54654.94万元,节约资金1060.99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项目7宗,交易信息28条,交易额3141.67万元,增值资金16.67万元;无国有产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远程异地评标项目47个。做好县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常态化入围工作及商品上架审核工作,已完成供应商入驻650家。

  4.严守“生命线”,防疫卫生措施再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采取多举措抓实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粘贴宣传标语、利用政务大厅LED显示屏、建立挂钩户微信群、办公群等积极宣传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知识,引导办事群众和全体干部职工科学合理预防疫情、提高卫生健康意识。截至目前,粘贴宣传标语11条,LED显示屏滚动播放235次,微信群宣传66条,QQ、微信转发转载官方疫情动态信息368条。二是强化源头管理,有效管控传染。在政务服务大厅门口设立监测点,要求所有进入政务服务大厅的人员佩戴口罩并进行“疫情扫码”和实名登记及体温测量,最大程度地早发现患者,有效隔离和管控传染源。三是强化清洁消毒,保障人员安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责任区域公共卫生和政务服务大楼进行集中清理,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定时对政务服务大楼所有办公场所进行3次全方位、无死角消毒,做实消毒杀菌工作,减少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办公人员健康安全。四是强化党员引领,发挥模范作用。党员带头自行购买个人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单位主动购买消毒防护服3件,体温枪2把,电动背式喷雾器1个;同时积极向县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请示汇报,争取到一次性口罩1000个,消毒粉32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338140.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4183.69元,占总收入的97.69%;其他收入53956.47元,占总收入的2.31%。与上年总收入2979563.43元对比减少641423.27元,减少率21.53%;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财政拨款减少政务服务管理局“一局三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款等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629044.05元。其中:基本支出2081334.05元,占总支出的79.17%;项目支出547710元,占总支出的20.83%;与上年总支出2662357.95元对比减少33313.9元,减少率1.25%,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2029757.95元对比增加51576.1元,增长率2.54%;项目支出与上年632600元对比减少84890元,减少率13.4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减少政务服务管理局“一局三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款等项目经费,故2020年总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2020年有调入人员,在职人员增加1人,相对应的工资及工资附加支出增加,故2020年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1334.05元。与上年2029757.95元对比增加51576.1元,增长率2.5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2913.69元,占基本支出的89.5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与上年1704021.12元对比增加158892.57元,增长率9.3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有调入人员,在职人员增加1人,相对应的工资及工资附加支出增加,故2020年基本支出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8420.36元,占基本支出的10.49%,其中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与上年325736.83元对比减少107316.47元,减少率32.95%。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单位购买电脑等办公设备, 2020年无此项目支出,故2020年公用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7710元。与上年632600元对比减少84890元,减少率13.4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减少政务服务管理局“一局三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款等项目经费的支出,故2020年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退还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易综合服务费1771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23%。主要工作:根据开展降费减负政策落实的工作情况,2016年11月交易中心不再收取交易综合服务费,因此财政局退还多缴的政务局交易综合服务费,用于退还给各投标公司,并于2020年3月支付完毕。

  2.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年初预算项目工作经费5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9.12%。主要工作:用于支付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支出,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并于2020年支付完毕。

  3.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运转经费8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4.61%。主要工作:用于支付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支出,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并于2020年支付完毕。

  4.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经费20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6.52%。主要工作:用于支付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支出,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并于2020年支付完毕。

  5.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装修资金20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6.52%。主要工作: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群众思想,全面推动企业和群众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让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对现有政务服务大厅进行提质改造。该项资金用于支付政务大厅提升改造装修的费用,并于2020年支付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1893.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7%。与上年2084253.43元对比增加517640.26元,增长率24.8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有调入人员,在职人员增加1人,相对应的工资及工资附加支出增加;二是2020年财政拨款的工作经费增加,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0305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1903051.0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88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6572.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5.37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135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支出121350.47元;

  4.农林水(类)支出3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中驻村队员生活补助支出360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45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14560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075元,支出决算为6931元,完成预算的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31元,完成预算的25.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052元,增长率7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52元,增长率78.6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行“红黑榜”制度,为做好迎接第三方考评工作,多次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及业务培训会议,故2020年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931.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政务管理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93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开会、培训、各县市交流学习、乡镇及村委会来访就餐、住宿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国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270元,与上年40880元对比增加150390元,增长率367.88%,主要原因分析: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政务大厅的日常开支,2020年财政拨款的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运转经费及工作经费增加,保障了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政务大厅的正常运行,故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常支出的办公用品、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390283.49元,其中,流动资产1800588.1元;固定资产原值2177474.43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587779.04元, 固定资产净值1589695.39元。与上年2420004.84元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0278.65元,增长率40.0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80元,增长率0.4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购买了一台视频会议系统,价值9980元,故2020年固定资产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其他收入,是指我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是指我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我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0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