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2842
-
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屏边县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9-10
-
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屏边县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
2.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及县委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的贯彻落实贫困进行督查、调研、检查。
3.负责督办中央,省委、州委和州委机关交办件,负责起草屏边县贯彻落实州委领导批示情况报告,负责督办县委领导批示和交办件。县委办公室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县委督查室的名义和印章。
4.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振兴发展方针、“三农”资产和部署。
5.贯彻执行党中央有关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县级档案行政管理职责,指导全县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和州委及上级部门领导到屏边县考察调研的组织安排和接待安全警卫协调。
7.负责中央、省委和省委机关,州委和州委机关在屏边县召开的会议的承办和协调落实。
8.负责县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络等准备工作,协助县委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县委领导各类重要调研,公务活动的协调安排。
9.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动态反映;负责协助县委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委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10.负责县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做好县委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的督促落实工作。
11.负责组织对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对全县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提出对策建议,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县委部分文稿和县委主要领导重要文稿的协调组织、起草工作;承担或参与县委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12.负责县委文件的起草、上报、下发工作;负责承办各乡镇、县属各部门向县委的请示、报告;负责县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13.负责党政军领导机关文件、电报、信函的传递和保密工作,负责县委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处理及文件、内部刊物的校核、印制、分发、清退归档和征订工作;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
14.负责县委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的统筹协调及对外联络;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15.负责县委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县委领导、县委办公室机关职工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基建维修和财务经费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县委办公室及县委办管理部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及目标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员监督管理工作。
17.负责县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服务保障工作。
18.负责全县党委信息化建设和商用密码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实施。
19.负责对乡镇和县级党群部门的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党委办公室、县委各部门办公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0.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21.承担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22.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来县委办公室狠抓“三服务”工作,推动办公室高效运转。坚持围绕推动屏边跨越发展实现华丽转身这一中心任务,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持续推动“三服务”上质量、上水平。完成县委领导讲话稿、工作报告、调研材料等综合性文字材料70余篇。审办各类文件1185件。起草编发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4期。圆满完成县委全会2次、县委常委会35次以及60余次日常工作会议服务保障工作。累计报送各类信息1100余条次,被《红河周讯》《红河信息》《红河日报》等州级媒体采用400余条次)。围绕县委“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战略思路和目标,协调完成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工、省州领导调研屏边指示精神、县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等重要任务贯彻落实30余件次,对27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立项督查,开展限时督促检查21次,办理县领导批示件26件次,编制《屏边督查专报》12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县委办、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编办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总工会、史志办、团县委、妇联、文联、科协
3.其他事业单位:工商联、职教社、侨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6人。其中:行政编制10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4人),事业编制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4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50,515,867.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51,055.66元,占总收入的90.57%;其他收入4,764,811.97元,占总收入的9.43%。与上年对比增加8,283,480.04元,增幅19.6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志办、610办、编办、档案局、广播电视局划入,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49,906,501.71元。其中:基本支出41,256,569.59元,占总支出的82.67%;项目支出8,649,932.12元,占总支出的17.33%;与上年对比增加9,778,408.12元,增幅24.3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志办、610办、编办、档案局、广播电视局划入,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多(2020年项目开展21项,项目总收入10,449,244.57元,支出8,649,932.12元,项目完成率达到82.7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256,569.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97,110.48元,同比增长13.7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县志办、610办、编办、档案局、广播电视局划入,人员增加,各项经费支出同比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229,463.35元,占基本支出的63.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27,106.24元,占基本支出的36.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49,932.12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781,297.64元,增幅55.2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县志办、610办、编办、档案局、广播电视局划入,单位项目增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档案馆建设项目批复资金500,000.00元,工程已完工,资金全额支付;综合档案馆密集架设备采购批复资金400,000.00元,质量验收合格资金全额支付;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前期经费200,000.00元,工程已完工,资金全额支付;县委办公楼修缮194,127.18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资金全额支付;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资金180,000.00元,已支出项目资金1,200.00元,完成率0.68%,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直未启动; 2020年“安全感、满意度”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专项批复资金100,000.00元,按照合同规定节点全额支付完成;2019年初预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工作经费284,011.00元,已完成资金支付139,594.45元,资金支付完成率49.15%;党支部规范达标创建以奖代补资金100,000.00元,对12个党总支规范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36,000.00元,64个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64,000.00元,全额支付完成;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投资经费357,000.00元,资金未支付主要原因是资金12月份到账,未能正式开始档案数字化工作; 2020年综合治理专项投资资金15,500.00元,按照合同规定节点全额支付;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投资资金9,255.45元,完成9个发射台的更新改造、运行维护,合规率达100%,按照合同规定节点全额支付;红财教发中央广播电视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投资资金755,350.94元,完成1个无线覆盖发射系统的更新改造、运行维护,维护合规率达100%,按照合同规定节点已全额支付;云南省农村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运行维护专项投资资金5,159,100.00元,完成1个县级应急广播指挥平台、7个乡镇应急广播播控平台、80个行政村应急广播播控平台应急广播播放终端建设,按照合同规定节点已支付4,185,281.10元,资金支付完成率81.12%;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及村村响运行维护投资经费44,000.00元,维护州级广播电视节目9个站点、州广播调频发射机2部设备正常运行,按照合同规定节点已全额支付;红财教发无线覆盖(数字)(模拟)运行维护费、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设备投资经费25,900.00元,已完成9个广播电视节目转播站点、5个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正常运行,按照合同规定节点已全额支付;屏边县80个农家书屋管理运行补助资金160,000.00元,对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不少于60种出版物,资金全额支付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项目投资资金1,000,000.00元,完成1个县级中心、5个分中心,7个乡镇实践所,80个行政村(社区)站建设任务,按照合同规定节点已全额支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项目资金、2011年至2019年已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经费660,000.00元,完成3所乡村学校少年宫新建项目建设,保障7所已建成的乡村学校少年宫正常运转,资金全额划转各乡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30,067.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82%。与上年对比增加12,665,480.46元,同比增幅28.9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县志办、610办、编办、档案局、广播电视局划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844,74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公共安全(类)支出80,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3.科学技术(类)支出1,357,094.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主要用于开展科普活动;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179,78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0%。主要用于应急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附属设施及相关监控设备的建设、更新改造、运行维护工作;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7,469.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6.卫生健康(类)支出1,393,77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4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发展县域特色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加快发展县域特色经济;
8.农林水(类)支出1,205,38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支出1,656,3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70,998.65元,支出决算为220,139.84元,完成预算的1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770.84元,完成预算的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0,369.00元,完成预算的11.0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划拨用车平台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等。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6,988.28元,下降7.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292.28元,下降30.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96.00元,下降1.9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770.84元,占13.52%;公务接待费支出190,369.00元,占86.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770.8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770.8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科普宣传巡展、农技技术推广培训及机要通信设备配送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90,36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0,3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基层单位来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18,844.88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49.0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县志办、610办、编办、档案局、广播电视局划入,2020年又是脱贫攻坚决胜年,运行经费增多,党员干部培训及会议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41,795,975.54元,其中,流动资产6,978,288.21元,固定资产22,039,584.43元,在建工程700,000.00元,无形资产12,078,102.9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54,249.1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01,254.72元,固定资产增加8,415,394.46元,在建工程增加637,6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3,549.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3,549.5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0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08300958042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