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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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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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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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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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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草案。
2.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3.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负责县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4.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5.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6.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7.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主管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8.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10.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1.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学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2.负责全县学校工作方针、政策的调研,为县委、县政府对对各级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
13.领导县属学校党的工作,制定县属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县属学校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14.负责全县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县委管理干部的考核配备工作。
15.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 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伏况,及时处理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2.落实立德树人工作取得新成效;
3.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4.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突出;
5.基础教育“三率”持续提升;
6.教育教学质量与水平全面提升;
7.体育事业取得新发展;
8.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9.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
10.国家资助、补助政策全面落实;
11.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整体水平全面巩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屏边县教育局机关;
2.屏边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屏边县教育局电教室;
4.屏边县教研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教育体育局(本级)机构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118,331,617.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53,048.35元,占总收入的96.13%;其他收入4,578,569.50元,占总收入的3.87%。与上年对比增加13.30%,主要原因为2020年增加了义务教育阶段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屏边一中二期扩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大围山健身步道、保运转工作经费等方面投入的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105,195,621.59元。其中:基本支出7,846,973.85元,占总支出的7.46%;项目支出97,348,647.74元,占总支出的92.54%。与上年对比减少7.3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及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拨款改由财政直拨款各学校,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46,973.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7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及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拨款改由财政直拨款各学校,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86,004.97元,占基本支出的96.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0,968.88元,占基本支出的3.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348,647.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94%,主要原因为2020年增加了义务教育阶段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屏边一中二期扩建、保运转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的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用于支付各种项目前期委托业务支出723,825.00元。
(2)用于转拨各校2020年后勤购买服务经费4,500,000.00、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383,000.00、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328,200.0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2,941,150.00、优秀教师奖励400,000.00、优秀贫困学生助学1,271,800.00、转拨玉屏镇人民政府一中二期扩建征地补偿3,040,000.00元等。
(3)用于支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学前教育困难儿童资助金、优秀贫困学子奖励金、整合财政涉农(雨露计划)资金、社会各界捐赠助学资金等44,142,987.41元。
(4)用于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和平小学室外附属工程、湾塘幼儿园综合楼、岩蜂幼儿园改造、洗马塘小学附属工程、民族小学综合楼、民族中学校门、民族中学食堂设备用房、底西小学教师周转宿舍、营盘小学学生食堂、猫猫头小学厕所浴室、者底冲小学老教学楼改造、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2行政综合楼、民族中学男女生宿舍、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民族中学教师宿舍楼、期咪幼儿园改造、毛家小学建设项目、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民族中学学生宿舍5栋、路乐小学学生宿舍、宋庆龄希望小学学生食堂、巨海麦盛莉幼儿园建设、营盘小学附属工程、湾塘小学围墙护栏、和平幼儿园室外附属工程、白云中学教学楼、屏边一中二期扩建等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建设支出30,633,188.60元。
(5)用于购置笔记本电脑1台、照相机1台、彩色打印机1台、电视机1台、办公桌椅5套、交换机1台、台式计算机3台、复印机1台、触控一体机1台支出85,500.00元。
(6)用于放阳幼儿园改造、东城区5人制足球场建设支出580,000.00元。
(7)用于半坡小学运动场改造、白沙幼儿园改造、马卫幼儿园改造、马鹿塘幼儿园改造、菲租幼儿园改造、白河中学围墙改造、者底冲小学教学楼改造支出1,748,890.00元。
办公费 | 203,961.18 | 会议费 | 94,555.90 | 生活补助 | 97,200.00 |
印刷费 | 6,132.30 | 培训费 | 188,193.60 | 助学金 | 44,142,987.41 |
水费 | 6,868.89 | 公务接待费 | 8,105.00 | 奖励金 | 253,000.00 |
电费 | 17,475.85 | 专用材料费 | 14,860.00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30,633,188.60 |
邮电费 | 18,107.35 | 劳务费 | 43,950.00 | 办公设备购置 | 85,500.00 |
差旅费 | 79,415.79 | 委托业务费 | 723,825.00 | 大型修缮 | 1,748,890.00 |
维修(护)费 | 117,645.00 | 其他交通费用 | 67,408.57 | 基础设施建设 | 580,000.00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207,894.10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483.2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261,998.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6%。与上年对比减少3.7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及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拨款改由财政直拨款各学校,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90,618,017.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9%。主要用于教育事业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机关运转等方面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要用于体育事业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2,530.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和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
4.卫生健康(类)支出475,18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5.农林水(类)支出4,25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575,2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019.00元,支出决算为35,361.00元,完成预算的49.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361.00元,完成预算的49.1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机关运转经费,减少相关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8,561.48元,增长110.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33.52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595.00元,增长200.5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脱贫攻坚,各项教育督查检查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5,361.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35,36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3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的教育督导、检查时发生的支出;县级教研活动和各级各类检查活动接待开支。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968.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28%,主要原因分析为教育体育局部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机关运转经费,减少相关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115,119,107.64元,其中,流动资产34,684,191.95元,固定资产7,604,476.39元,在建工程71,707,705.50元,无形资产1,122,733.8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10,322.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56,606.2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24,794.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45,787.9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71,031.9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7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本级)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