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84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新现镇卫生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新现镇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名称为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属于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

  开展的诊疗科目: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预防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放射治疗专业、B超诊断专业、检验、中医科、直肠给药、雾化吸入、无痛皮试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

  (一)2020年收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17.20万元,2020年共支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29.97万元(含以前年度结余支付12.77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通过督查各村卫生室未出现违规情况。

  (二)2020年共建立电子档案21640份,已管理老年人1707人,0-6岁儿童1958人,高血压患者1118人,糖尿病患者224人,重性精神病患者117人,肺结核患者11人。并定期对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已顺利开展,截至目前我院共为1499位老年人进行了健康体检,0-6岁儿童体检人数为:1790人,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2次,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84次,举办健康教育咨询活动22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预防接种工作有序进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发放叶酸93人。

  (三)根据工作相关工作要求,“签约一人,服务一人”,为做实做细,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20余人,进村入户开展“家签”及体检工作。

  1、2020年新现镇全人群签约人数为:9767人,其中老年人为:1699人,0-6岁儿童为:935人,孕产妇为:336人,高血压为:1141人,糖尿病为:227人,肺结核为:13人,重性精神病患者为:98人,残疾人为:394人。

  2、2020年全镇建档立卡户贫困户签约人数为:6041。其中老年人为:927人,0-6岁儿童为:552人,孕产妇为:253人,高血压为:567人,糖尿病为:92人,肺结核为:3人,重性精神病患者为:62人,残疾人为:255人。

  三、医疗质量管理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年初对职工明确了岗位职责,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小组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对医生药品使用量、处方值等进行了“四个排队”,对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达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对整改情况完成不及时的人员进行严格处罚,医疗护理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

  四、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行风建设,教育是基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丰富教育形式,讲求实效,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医务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诊疗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纪律政策教育,不断增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依法行医、廉洁诚信的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四是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把“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加强院风建设;把廉洁教育融入到卫生院各项工作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

  2、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加强行风建设,制度是保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切实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为。当前要重点建立健全和落实好以下制度:

  (1)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建立民主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建立职工代表会议和职工大会制度,定期讨论研究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听取职工对卫生院管理、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实现决策议事的科学化、民主化。

  (2)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廉洁从医行为规范和相关管理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行使程序,规范和约束干部职工的行为。要以纠正虚报体检、挂床住院和医务人员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等问题为重点,全面落实纠风责任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全面实行院务公开制度。院务公开是卫生院规范化管理、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要切实做好向社会和向院内“两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卫生院的各项合法证照;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称等基本情况;医务人员、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和收费标准;新农合的政策、用药目录、收费和报销标准、报账手续。向院内公开的内容包括:院领导班子决定的重大工作事项;卫生院财务收支情况;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采购情况;奖惩、劳务分配情况等。

  (4)大力推行承诺制度。践诺诚信是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的具体体现。具体内容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依法行医、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不弄虚作假;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文明行医、不收“红包”、“回扣”;对患者诊疗认真负责,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不使用伪劣、过期药品,保证用药安全;严格按规定收费,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公开患者病情隐私,为患者保守秘密;其他需要承诺的事项等。

  五、抓继续医学教育,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努力开创业务工作新局面。

  人才培养,人才管理在医院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一个医院医疗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技术人才素质。只有拥有一批具有先进科学技术和创造能力的技术人才,医院才能办出成绩,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医疗科学水平。多年来我们重视人才建设,把好进人关,重视老队伍的培训提高,对年轻队伍按着高起点、高要求、高素质,实用型人才标准建设。

  六、规范预防接种门诊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单位评审考核方案通知》(修订)(云卫疾控发〔2016 〕57号)精神,州卫生健康委组织预防接种单位评审专家到我院预防接种门诊进行复审,按照《云南省预防接种单位考核标准》及《云南省预防接种规范单位和预防接种示范单位》加分标准进行考核,通过专家考核复审,我院预防接种门诊考核评分≥130分,评定为“预防接种规范单位”,有效期自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年30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合同及临聘人员38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情况说明:我单位现有车辆两辆,主要用于不定期长期开展医疗救护和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及健康扶贫等各项工作用,车辆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10,110,524.98元。较上年度相比减少195609.67元,减少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9,157.33元,占总收入的46.18%;事业收入4,927,055.12元,占总收入的48.73%;其他收入514,312.53元,占总收入的5.09%。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就诊病人数量减少导致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长49.67%,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减少;事业收入比上年减少4.60%,原因是我单位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投入力度,加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就诊病人数量减少;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74.56%,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9,195,173.81元。其中:基本支出6,970,595.71元,占总支出的75.81%;项目支出2,224,578.10元,占总支出的24.19%。较上年度相比减少923316.88元,减少9.13%。减少原因分析:云南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结余18340.00元、全科医生补助70000.00元、村医工资8200.00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342912.62元、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经费47227.90元。加上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417164.5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70,595.71元。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88,009.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7414.11元,增长-5.64%,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417164.5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等人员经费支出5,210,819.72元,占基本支出的74.75%。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1,759,775.99元,占基本支出的25.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4,578.10元。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0,480.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5,902.77元,减少18.53%,减少原因分析:云南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结余18340.00元、全科医生补助70000.00元(2021年上半年资金)、村医工资8200.00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342912.62元、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经费47227.9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5,744.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0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9,701.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83%,较上年度相比增加1206043.29元,增加38.66%。增加原因分析:新增医疗卫生事业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第一批)资金支出38200元,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支出67512.62元、2019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级转移支付资金374076.00元,2020元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支出132000元、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资金支出503982.57元,重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90272.10元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62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310,858.24元,死亡抚恤费支出1,58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80.85元;

  2. 卫生健康(类)支出3,755,40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医保缴费支出、乡村医生工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特岗医生工资日常保运转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包括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625,237.22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812,641.00元,津贴补贴822,362.92元、绩效工资739,37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9,373.0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490.2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9,664.40元,其中办公费46,928.00元、电费28,983.20元、邮电费40,968.74元,差旅费30,249.23元、专用材料费3,032.83元、劳务费781,074.60元、工会费9,800.00元,其他交通费7,23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3,94.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6.00元;资本性支出150,500.00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32,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8,500.0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38,7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238,718.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情况说明: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情况说明: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属于事业,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052144.92元,其中,流动资产1301540.56元,固定资产原值16872926.85元,无形资产115.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6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6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1,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9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新现卫生院决算公开表(2020年) (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