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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84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2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科学技术、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物产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和中长期规划,上报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品生产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新型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物种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生物产业发展、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12.负责实施并监督管理各类科技项目;负责对外科技合作、科技援助、科技保密、科技信息、科技档案和科技统计等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知识产权有关培训工作;调解和依法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13.负责基层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农经站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农科系统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以及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14.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以屏边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7.47万亩,预计产量6.27万吨,蔬菜种植7.73 万亩,实现总产量 6.57  万吨,发展生猪养殖存栏10.35万头,家禽养殖存栏105.89万羽;水产养殖产量2327吨,生猪存栏10.16万头、出栏12.67万头;牛存栏3.47万头、出栏0.275万头;羊存栏1.4万只、出栏0.64万只;家禽存栏104.97万羽、出栏114.69万羽;肉类总产量1.5万吨,禽蛋产量0.057万吨;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221万元、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324.65万元(其中草原禁牧补贴100.2万元、草畜平衡奖励224.45万元)兑现工作,农机购置补贴共80万元正在兑现中。

  2.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农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成立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值班值守和零报告制度,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全面做好干部职工县外行程排查和堵卡测温登记工作,坚持办公场所每日消毒和“一米线”安全线;同时,倡导干部职工少聚会,不出入人口集聚和扎堆场所。疫情防控以来,共发放医用口罩800个,消毒液2000升,电子测温计2个。

  3.持续推进产业帮扶。全面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产业投入力度,全面加快产业提质。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单位定点扶贫项目42个,总投资855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5个,投入资金3425万元,占总投资的40.06%。积极争取海油富岛(上海)化学有限公司捐赠扶贫化肥20吨支持红河苗乡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和屏边鑫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抵御冰雹气候带来的影响,快速恢复农业生产;组织涉农企业向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龙头企业3家,完成猕猴桃有机转换认证1个,猕猴桃、百香果绿色食品认证实地核查各1个,组织申报绿色食品认证2个;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各10万元),实施了红河州草木生物有限公司等5家涉农企业、合作社申报科技特派员示范项目;将本源达、久元等以猕猴桃产业为主的涉农企业纳入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按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补助;完成全县27家50亩以上猕猴桃种植企业和种植大户产业扶持资金兑付490.31万元,扶持产业发展面积4085.9亩。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64期3949人次;完成76个贫困村239名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认定和系统录入工作;利用产业技术顾问(农业专家组)资源优势,通过现场指导、问题答疑、技术交流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提升乡土人才产业发展技能,为我县产业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加大资邀请红河学院教授到屏边开展农产品电商销售培训1期。

  4.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除三黑”“清三堆”及“三清一改一提升”行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及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全县村容村貌实现质的转变,美丽乡村形象大幅提升。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14641座,其中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10378座;村组道路建设946.066千米,民房美化亮化12189户;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池842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61,956,481.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496,621.42元,占总收入的96.03%;其他收入2,459,860.00元,占总收入的3.97%。

  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21,951,236.27元,增长54.8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相关补助资金3944020元、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资金8279268元、屏边县猕猴桃产业种植扶持资金4903080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专项资金1591500元、2020年红河州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补助资金800000元、2020年红河州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补助资金1204400元、2020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20000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80000元等项目经费。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049,970.80元,增长72.7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相关补助资金3944020元、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资金8279268元、屏边县猕猴桃产业种植扶持资金4903080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专项资金1591500元、2020年红河州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补助资金800000元、2020年红河州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补助资金1204400元、2020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20000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80000元等项目经费。

  其他收入减少3,098,734.53元,降低55.75%,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中信帮扶产业扶贫实用技术培训经费450000元、2019年第二批整合涉农资金屏边县猕猴桃实生苗嫁接项目资金1189760元、2019年第二批整合涉农资金技术培训项目资金321000元、2019年第二批整合涉农资金荔枝产业提质改造项目资金290000元、2019年第二批整合涉农资金绿色生物防治项目资金380500元、2019年第二批整合涉农资金猕猴桃科技项目资金420000元、2019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项目735000元、2019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屏边县山地鸡种鸡场二期工程续建项目资金200000元等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63,681,946.70元。其中:基本支出22,065,177.52元,占总支出的34.65%;项目支出41,616,769.18元,占总支出的65.35%。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26,948,598.64元,增长73.3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屏边县猕猴桃产业种植扶持资金4903080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专项资金1591500元、2020年红河州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补助资金1204400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程款1458000元、2020年中信帮扶屏边县植保无人机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1411000元、2020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20000元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5,777.16元,降低3.31%,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入2020年10-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我单位无法形成支出。项目支出增加27,704,375.80元,增长199.1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屏边县猕猴桃产业种植扶持资金4903080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专项资金1591500元、2020年红河州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补助资金1204400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程款1458000元、2020年中信帮扶屏边县植保无人机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1411000元、2020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20000元等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065,177.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5,777.16元,降低3.31%,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入2020年10-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我单位无法形成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700,011.99元,占基本支出的93.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5,165.53元,占基本支出的6.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616,769.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704,375.80元,增长199.1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屏边县猕猴桃产业种植扶持资金4903080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专项资金1591500元、2020年红河州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补助资金1204400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程款1458000元、2020年中信帮扶屏边县植保无人机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1411000元、2020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20000元等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20年县农办工作经费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8500元、办公设备购置15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19年科技三项费支出10360元,主要用于邮电费10000元、差旅费200元、公务接待费160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2020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农科局研发投入工作经费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19年科技计划〔第二批〕资金刺竹林猕猴桃种植示范经费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按文件要求划拨。

  2019年科技计划〔第二批〕资金猕猴桃新品种引进、试验、推广经费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19年科技计划〔第二批〕资金新华乡食用菌种植示范资金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按文件要求划拨。

  2019年科技计划〔第二批〕资金白河镇鲜食玉米示范推广资金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按文件要求划拨。

  农科局研发投入工作经费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云南大围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20年研发经费补助经费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按文件要求划拨。

  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研发经费补助支出5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按文件要求划拨。

  屏边县白鸽村委会滇黄精示范推广经费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按文件要求划拨。

  屏边县桐子村委会无核荔枝种植示范经费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按文件要求划拨到。

  玉屏镇龙古青花椒种植推广及加工建设经费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按文件要求划拨。

  屏边县和平镇白鸽村委会白芨示范推广经费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按文件要求划拨。

  新现镇期咪村砂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经费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按文件要求划拨。

  2019年第二批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资助资金支出95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9500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整改验收部分相关补助资金支出491300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4913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相关补助资金支出3944020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94402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资金支出8279268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8279268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资金支出2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屏边县戈几街村枇杷种植示范项目资金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按文件要求划拨。

  2020年杂交水稻新品种展示费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租赁费3990元、专用材料费1090元、劳务费492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出209055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209055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免疫疫病防控补助经费支出136915元,主要用于劳务费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915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补助经费支出59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18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出6306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06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19年第二批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出1515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5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出226955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4795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2160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支出12320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2320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专项工作经费—办公费支出10695.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517.6元、差旅费5883元、劳务费1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经费办公费支出54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40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经费水费支出3000元,主要用于水费3000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经费差旅费支出2564元,主要用于差旅费2564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经费专用材料费支出8400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8400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专项工作经费—设备购置费支出815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5970元、专用设备购置2180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转入〕支出433.1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433.1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草地贪夜蛾虫情防控〕资金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5000元、培训费5425元、专用材料费16017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十批水果疫情防控资金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1400元、专用材料费986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支出350000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334000元、劳务费16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干旱〕资金支出4135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35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出799950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799950元。项目实施完毕,结余资金按照相关规定次年继续使用。

  屏边县猕猴桃产业种植扶持资金支出4903080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490308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白鸽村和底咪村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编制经费支出16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16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白鸽村和底咪村乡村振兴规划基础测绘项经费支出145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145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20年红河州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补助资金支出12044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4400元。项目实施中,资金已按要求划拨到乡镇。

  2020年红河州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补助资金支出8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0元。项目实施中,资金已按要求划拨到乡镇。

  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专项资金支出15915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1500元。项目实施中,资金已按要求划拨到乡镇。

  2020年省级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补助资金支出4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元。项目实施中,资金已按要求划拨到乡镇。

  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出3246500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32465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程款支出1458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00000元、委托业务费12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屏边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支出45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45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20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组培育苗项目专项资金支出349983.5元,主要用于电费10243.5元、专用材料费14950元、劳务费557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9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5480000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548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20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1520000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52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20年中信帮扶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资金支出204927.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7935.5元、差旅费200元、培训费1619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元、其他交通费用4400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2019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屏边县组培育苗室续建项目资金支出23500.96元,主要用于电费4096.5元、劳务费19404.46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20年中信帮扶屏边县植保无人机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411000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1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310000元。项目实施中,部分费用尚未报销。

  2018年第三批整合涉农资金猕猴桃母本园核心区建设项目资金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19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屏边县山地鸡种鸡场二期工程续建项目资金支出5971.5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71.5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18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山地鸡种鸡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9361.59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361.59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屏边县农业产业种苗培育项目资金支出77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20屏边县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1-12月生活补贴支出198000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198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20年农业保险保险费县级配套资金支出63288.22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63288.22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补助资金支出479.98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479.98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20年第二批州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补助资金支出48500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485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2020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助资金支出80000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8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农业保险省级保险费补贴专项资金支出104000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04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支出281690.23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81690.23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农业保险州级财政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0000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38,983.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9%。与上年对比增加29921382.26元,增长96.4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屏边县猕猴桃产业种植扶持资金4903080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专项资金1591500元、2020年红河州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补助资金1204400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程款1458000元、2020年中信帮扶屏边县植保无人机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1411000元、2020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20000元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办公费38500元、办公设备购置1500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1,477,466.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16571元、津贴补贴111214.5元、奖金18237元、绩效工资133248元、办公费20000元、电费886.15元、邮电费10000元、差旅费400元、公务接待费160元、工会经费17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5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0,785.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60625.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650.9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920元、抚恤金151434元、生活补助100155.38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258,726.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10034.2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692元;

  5.节能环保(类)支出12,714,5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6%。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2714588元;

  6.农林水(类)支出41,773,22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6418223元、津贴补贴4199677.5元、奖金837274元、绩效工资3837310元、办公费199096.05元、印刷费5000元、手续费215元、水费7598.4元、电费18199.55元、邮电费40872.44元、物业管理费10820元、差旅费97568.71元、维修(护)费105950.2元、培训费26255元、公务接待费52109元、专用材料费829165.46元、劳务费93190元、委托业务费1955000元、工会经费49350元、福利费5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891.14元、其他交通费用19149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88851元、生活补助3445150元、奖励金615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3335468.43元、办公设备购置135196元、专用设备购置2180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1,624,1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624193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6,754.75元,支出决算为238,160.14元,完成预算的105.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5,891.14元,完成预算的255.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269.00元,完成预算的33.9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陈旧,维护成本随车龄逐年上涨;二是油价上涨;三是我局大部分工作需在各乡镇开展,下乡次数较多。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79,390.89元,增长5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5,305.67元,增长16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914.78元,下降40.7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陈旧,维护成本随车龄逐年上涨;二是油价上涨;三是我局大部分工作需在各乡镇开展,下乡次数较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891.14元,占78.05%;公务接待费支出52,269.00元,占21.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891.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5,891.1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病虫害防治、农村经济发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2,26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2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及乡(镇)来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8,670.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2,454.12元,增长169.50%,主要原因一是我局大部分工作需在各乡镇开展,下乡次数较多;二是油价上涨;三是车辆维护成本随车龄逐年上涨;四是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公务接待批次较多;五是我局2020年将下属站所并入局机关进行核算,不再单独核算,在站所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计入机关运行经费,而2019年站所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计入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5038.45元,手续费215元,水费4598.4元,电费8842.2元,邮电费40872.44元,物业管理费10820元,差旅费89321.71元,维修(护)费105950.2元,培训费19430元,公务接待费52109元,专用材料费3552.36元,劳务费16100元,工会经费51100元,福利费5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296.14元,其他交通费用19149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201元,办公设备购置12922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资产总额33,158,632.08元,其中,流动资产13,285,953.36元,固定资产11,839,180.09元,无形资产2,731,883.97元,其他资产5,301,614.6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3,734.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0,292.49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171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2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21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21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0年,我局下属事业站所不再独立核算,全部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故编制单位有16个,独立核算单位有1个。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罚没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26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