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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85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相关优抚政策,保证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费得到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做好2020年的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工作台账、年报工作。

  3.努力多方筹措资金,继续加强对烈士陵园的建设与管理,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4.高度重视各类来信来访,并把它当作一项主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努力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稳步增长提供重要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屏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大厅

  3.屏边县烈士陵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5,700,406.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00,406.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55,605.47元,同比增长30.72%,原因分析:主要项目有新增死亡抚恤补助资金672,300.00元;新增伤残抚恤补助资金1,199,000.00元;新增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310,900.00元;新增义务兵优待资金674,002.00元;新增其他优抚支出6,094,096.00元;新增退役士兵安置资金152,800.00元;新增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资金800,000.00元;新增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资金1,200.00元;新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资金25,200.00元;新增其他退役安置资金298,0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2,917,468.04元。其中:基本支出4,116,426.64元,占总支出的31.87%;项目支出8,801,041.40元,占总支出的68.13%;。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2,008,391.30元,主要原因分析:死亡抚恤补助资金672,300.00元;伤残抚恤补助资金1,199,000.0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310,900.00元;义务兵优待资金674,002.00元;其他优抚支出6,094,096.00元;退役士兵安置资金152,800.00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资金800,000.00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资金1,200.00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资金25,200.00元;其他退役安置资金298,00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16,426.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99,200.02元,同比减少40.6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事业人员减少一人,相应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办公设备购置已基本完善,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36,020.46元,占基本支出的93.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0,406.18元,占基本支出的6.81%。主要减少项目有:抚恤资金较上年减少7,117,985.78元,原因为本年抚恤资金在项目款中列支。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01,041.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07,591.32, 同比增长1,109.21%,主要项目有新增死亡抚恤补助资金314,058.00元;新增伤残抚恤补助资金891,895.00元;新增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221,893.60元;新增义务兵优待资金674,002.00元;新增其他优抚支出4,028,798.00元;新增退役士兵安置资金151,200.00元;新增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资金354,247.32元;新增其他退役安置资金277,912.80元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有死亡抚恤支出314,058.00元,其中抚恤金支出242,400.00元,死亡抚恤生活补助支出71,658.00元;伤残抚恤生活补助支出891,895.0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1,221,893.60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915.52元,生活补助1,206,978.08元;义务兵优待生活补助支出674,002.00元;其他优抚支出4,028,798.00元,其中生活补助3,995,798.00元,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000.00元;退役士兵安置生活补助支出151,200.00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生活补助支出354,247.32元;其他退役安置生活补助支出277,912.80元;行政运行支出109,960.38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保运转工作经费支出;事业运行支出749,000.30元,主要用于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8,074.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17,468.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08,391.30元,主要原因为今年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根据人员身份类别,对所有优抚对象的优抚金进行不同标准的提高,致使我局今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主要项目有新增死亡抚恤补助资金672,300.00元;新增伤残抚恤补助资金1,199,000.00元;新增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310,900.00元;新增义务兵优待资金674,002.00元;新增其他优抚支出6,094,096.00元;新增退役士兵安置资金152,800.00元;新增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资金800,000.00元;新增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资金1,200.00元;新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资金25,200.00元;新增其他退役安置资金298,000.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61,86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0%。主要用于屏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81,79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优抚对象医疗。

  3.农林水(类)支出1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扶贫工作中的伙食补助费用;

  4.住房保障(类)支出155,8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253.00元,支出决算为148,404.90元,完成预算的19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404.90元,完成预算的273.5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成立已具雏形,与军队等外单位之间联系增加,二是烈士陵园举办扫墓活动、祭奠活动等接待对象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62,267.00元,下降6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2,267.00元,下降63.8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48,404.9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48,404.9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8,404.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单位及举办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406.18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05,967.7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事业人员减少一人,相应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办公用品已基本完善,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375.00元,电费1,335.28元,差旅费5,010.00元,公务接待费145,848.90元,工会经费5,950.00元,福利费6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6,14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05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7,709,433.71元,其中,流动资产4,676,168.39元,固定资产2,148,609.4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57,092.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134.3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收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401111



附件【屏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2021090705332679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