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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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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玉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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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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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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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玉屏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玉屏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政策研究、档案、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财务、政务服务、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关事务、自身建设、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政协活动组、“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1.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日常管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代表大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等工作。
1.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务承办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供销合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协、商会、红十字会、文学艺术、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防震减灾、气象等工作。
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依法治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1.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辖区内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2.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玉屏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经营、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2.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体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2.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2.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村容镇貌、人居环境、农危房改造、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2.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处理林权纠纷,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
2.6水务服务中心。承办辖区内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河道治理、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工程管理维护、产业水利基础设施维护、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湿等服务性工作。
2.7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金融职责;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管理,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预算收入及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2)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2020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和镇四届五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州委“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发展目标,全力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坚定不移继续贯彻“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的战略思路,深入推进“一个园区、三大工程”建设,结合“生态美镇、文化兴镇、产业富镇、旅游强镇”发展思路,以全面决胜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2020年,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建议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以上;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2%以上;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左右。
为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巩固脱贫成效,奋力实现同步小康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稳定脱贫基础,巩固脱贫成效,切实抓紧做好2020年度国家第三方评估验收迎检工作,继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人尽其力、尽锐出战、精准施策,对照“户户清”要求,聚焦“六个精准”,继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严格“三落实”,切实做好2980户11590人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质,不断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对未脱贫人口量身定制帮扶举措,抓实29户76人未脱贫人口脱贫帮扶各项工作,确保贫困发生率稳中有降。聚焦精准、高质量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动态管理工作,切实做好脱贫“监测户”和非档“边缘户”的监测,实时掌握“监测户”、“边缘户”的生活情况,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坚决不让任何一个贫困群众“掉队”。围绕脱贫目标、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精准对焦脱贫任务,合理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加大以发展产业为主的企业、合作社、协会、种养殖大户参与脱贫攻坚帮扶。按照“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思路,结合建档立卡户“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六个精准”要求,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用自己的双手不断提高自身生活水平;继续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继续强化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统计,不断推进扶贫劳务协作、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扎实抓好教育扶贫,实行扶志、扶智相结合,落实好义务教育政策,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继续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防止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继续深入做实做好生态扶贫、金融扶贫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实现与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提升人居环境,全力践行“两山”理念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生态优先,加强环境保护,加大治理力度,着力在水体污染治理、土壤环境修复及提升森林覆盖率上下工夫,不断抓好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清理整治河湖“四乱”,加强河岸植被绿化管护,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传统行业绿色改造,培育发展绿色新兴产业,坚决走出一条绿色发展健康之路,使传统农业导致的土地荒漠化、农药化肥大量使用所导致的污染、盲目开发导致的生态破坏得到有效遏制。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林地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扎实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有效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继续推进“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切实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积极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努力创建一批森林村庄、森林社区和生态村。切实推进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及农村“七改三清”工作,严格管控“两违”建筑,采取有力的措施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继续加大对市场秩序的整治,坚决查处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问题,坚决取缔店外店和流动商贩,加强各类生产经营噪音和油污排放管理,维护好正常有序的市场秩序。继续加大对环境卫生的管理,解决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严重问题。结合“爱心超市”助推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卫生保洁意识,激发群众自觉性,营造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3、强化协调保障,助力推动项目建设
以“美丽县城”建设为目标,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围绕重大建设项目,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理念,继续强化做好辖区内各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保障服务工作。继续配合完成牧羊河湿地公园、昆河路环境提升及管网入地工程、牧羊河生态等项目修复;配合完成滴水苗城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完善工程、牧羊河山水度假酒店等项目建设;配合做好屏边县云谷半山酒店项目建设工作;做好屏边县源动饮品有限公司天然山泉水和包装饮用水饮品开发项目建设服务工作,确保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全面完成蒙屏高速公路玉屏段剩余房屋拆迁工作,做好杨居寨安置点建设工作,保障高速公路建设快速推进,确保年底建成通车;积极开展屏河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做好规划沿线群众的动员;配合启动垇嘎河至红旗水库连通工程建设;配合做好滴水苗城污水处理厂和第二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力争投入使用;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切实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促进节约用地;配合做好前进至王家公路改造工程收尾工作;全面完成前进至新农公路连通工程建设。
4、统筹协调发展,齐力打造美丽乡村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抓实产业发展,全力推动以猕猴桃、荔枝、枇杷为主的种植业“十百千”工程建设,打造前进丫口至王家21公里猕猴桃庄园经济带,同时抓好沃柑、芒果、菠萝蜜、砂仁、油茶等小众产业在全镇范围内推广种植。完成玉屏镇大份子大樱桃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力争将其打造为乡村旅游采摘体验示范园的典范,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实现当地农民生活富裕。力争启动下腊梯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将其打造成为辐射湾塘、白河的跨区域交易市场;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农民掌握技术的本领;用心培植壮大本地龙头企业,积极鼓励能人返乡创办企业,大力引进外地优质企业;强化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农民增收致富新方式。抓牢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全面完成大份子自然村乡村振兴试点工程建设,发挥以点带面积极作用;进一步抓好新农村委会马不邑、麻栗寨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启动卡口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开挖项目、前进马鹿塘至新农麻栗寨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项目,切实解决产业发展的交通制约问题。力争启动13个村畜禽养殖及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室内外家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和鸡窝、大份子、新村、普期底4个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提高农村宜居环境。
5、坚持以人为本,致力发展民生事业
坚持以改善民生为宗旨,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的问题,守住民生底线,凝心聚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改薄成果,继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继续加大控辍保学力度,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无人因贫辍学,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子女就学补助政策。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确保全镇参与养老保险人数比例达90%以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失独家庭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对空巢老人、孤儿的监护及社会兜底工作。抓实推进创业就业保障,推进贫困劳动力培训和上岗就业,确保每位贫困人口都能身怀一技,并加大宣传力度和全面落实以奖代补方案,确保每一位想外出务工者能找到合适的岗位。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健全镇、村两级医疗网络,完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其中建档立卡户100%参保,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面贯彻落实二孩政策,继续加大对计划生育违法的查处力度。继续加大对文化活动阵地、民俗文化、乡村文化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力度,提升镇、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规范农村文化演艺活动,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全力筹备举办好2020年苗族“花山节”。
6、健全治理体系、竭力维护社会稳定
推进社会治理水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并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对涉黑涉恶行为做到“零容忍”,继续执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创新矛盾调处机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确保矛盾纠纷信息及时上报,各种矛盾纠纷能在基层被解决。对信访案件继续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完善领导接访制度和领导带案下访制度,实现一线调处矛盾纠纷。加强立体防控体系建设,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坚决落实村社区情报网的建立,进一步做好邪教人员的管控工作,并不定期进行全面摸查。坚决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战争,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集中开展铲毒禁毒活动,并加大对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定期发放宣传材料和开展防艾活动。坚持不懈抓好风险防范,确保安全生产,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强化源头预防和管控,坚决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公共聚集场所的排查力度,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狠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清理无证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7、加强自身建设,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新时代赋予新任务,新时代有新担当,要持之以恒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效能,牢筑廉政防线,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政府。继续坚持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权责关系;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监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始终要求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底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不触碰红线,不逾越底线。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留痕和事后评估机制,确保决策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信息发布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主动接受镇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让政府决策更加阳光、透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玉屏镇人民政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玉屏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6个:玉屏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玉屏镇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玉屏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玉屏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玉屏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玉屏镇水务服务中心 。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62.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4人。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0年度收入合计136,618,171.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031,416.99元,占总收入的51.26%;其他收入66,586,754.13元,占总收入的48.74%。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807049.01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093688.64元,主要是增加了大份子村委会大份子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卡口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嘎村委会畜禽养殖及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大份子村委会小平田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腊梯农特产品交易场所建设项目、前进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玉屏镇王家前进新侬村委会中草药特色经济林果种植及产业道路配套建设项目等涉农资金。其他收入减少33900737.65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玉屏镇前进、王家片区综合建设资金、2020年第一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专项资金、玉屏镇11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中央财政补助经费、2019年村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卫生户厕改造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0年度支出合计153,293,951.59元。其中:基本支出53,369,084.90元,占总支出的34.81%;项目支出99,924,866.69元,占总支出的65.19%。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了17267570.72元,基本支出增加12204263.78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卫生户厕改建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助及个人手机使用流量补助经、屏边县农村不动产确认登记工作经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专项资金、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5063306.94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份子村委会大份子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卡口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嘎村委会畜禽养殖及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大份子村委会小平田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腊梯农特产品交易场所建设项目、前进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玉屏镇王家前进新侬村委会中草药特色经济林果种植及产业道路配套建设项目、蒙屏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款、屏边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款、屏边一中二期扩建征迁补偿款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369,084.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204263.78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卫生户厕改建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助及个人手机使用流量补助经、屏边县农村不动产确认登记工作经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专项资金、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资金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268,599.55元,占基本支出的88.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00,485.35元,占基本支出的11.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924,866.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063306.94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份子村委会大份子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卡口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嘎村委会畜禽养殖及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大份子村委会小平田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腊梯农特产品交易场所建设项目、前进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玉屏镇王家前进新侬村委会中草药特色经济林果种植及产业道路配套建设项目、蒙屏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款、屏边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款、屏边一中二期扩建征迁补偿款等。具体支出为:(1)人大事务:滴水苗城特色小镇项目建设征地补偿款12702116.62元。(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姑租碑村委会下平寨文化活动室建设80000元;玉屏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省级配套资金171656元;玉屏镇11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中央财政补助经费656581元;玉屏镇大围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80000元;蓝莓种植示范基地经费313065元;玉屏镇5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自治州工程”中央财政补助经费65628元;2019年携手奔小康玉屏镇新侬村委会马不邑、麻栗寨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100000元;龙古村委会新寨村集体活动场所建设资金150000元;2019年村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600000元;2019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经费400000元;科普小镇建设资金500000元;苗绣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资金(刺竹林)100000元;2019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286800元;2019年度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180000元;玉屏镇人行桥修建经费100000元;玉屏镇大棚房拆除经费420000元;中信救灾资金1700000元;上海徐汇区红十字会捐助款150000元;上海徐汇区救灾帮扶款800000元;玉屏镇大份子整村提升建设3000000元;屏边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前期费20000元;玉屏镇前进、王家片区综合建设5716808.22元;玉屏镇新农村委会鸡窝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500000元;玉屏镇大份子扶贫车间建设项目500000元;玉屏镇新荣新型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300000元;2020年红河州“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补助资金120000元;2020年红河州“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行政村委会所在地公厕补助资金100000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补助资金95000元;冰雹灾害房屋修缮款90000元。(3)纪检监察事务;纪委办案业务经费40891元。(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屏边一中二期扩建征迁补偿款2954013.5元;滴水苗城污水处理厂征地拆迁补偿款3630102.9元;屏边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款5267493.4元;屏边县2018年第二批和2019年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部分地块征地补偿款10161328.77元;蒙屏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款9983861.83元;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款(借款)365867.6元;百福山森林公园项目建设征地补偿款3000000元;玉屏镇美丽县城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经费192963元。(5)水利:王家人饮工程款70000元。(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荣村委会畜禽养殖及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350000元;新农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000元;大份子村委会大份子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00元;卡口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00元;补嘎村委会畜禽养殖及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930000元;龙古村委会畜禽养殖及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540000元;新农村委会畜禽养殖及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80000元;大份子村委会小平田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600元;下腊梯农特产品交易场所建设项目500000元;大份子村委会灾后住房修缮补助项目700000元;平田村委会灾后住房修缮补助项目700000元;姑租碑刺竹林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00元;大份子嘎不底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00元;补嘎普期底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000元;补嘎哈木克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龙古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000元;大份子邑古底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00元;下腊梯农特产品交易场所建设项目(续建)250000元;玉屏镇前进村委会功能提升专项资金6000000元;玉屏镇王家村委会功能提升专项资金4000000元;玉屏镇2020年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室内外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499600元;玉屏镇2020年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卫生户厕新(改)84800元;玉屏镇2020年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专项资金890000元;玉屏镇2020年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无害化卫生户厕新(改)建项目专项资金423785元;玉屏镇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项目1083785元;玉屏镇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项目1083785元;玉屏镇农村户厕建设项目252800元。(7)生产发展:砂仁种植项目200000元;大份子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680000元;石头寨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810000元;撇枝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580000元;卡口村委会下腊梯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760000元;卡口村委会旧寨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1020000元;玉屏镇王家、前进、新侬村委会中草药、特色经济林果种植及产业道路配套建设专项资金4000000元;玉屏镇2020年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产业配套设施路体制改造项目专项资金5187819.85元;村集体经济项目600000元。(8)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屏边县玉屏镇大份子村委会邑古底村活动室建设项目7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841,384.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26%。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1559660.77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份子村委会大份子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卡口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嘎村委会畜禽养殖及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大份子村委会小平田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腊梯农特产品交易场所建设项目、前进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玉屏镇王家前进新侬村委会中草药特色经济林果种植及产业道路配套建设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68,74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49952.4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9093.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0695.33元,资本性支出9000元;
2.教育(类)支出13,594,898.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79866.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268.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764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4,98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9094.7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91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16,205.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30587.2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793.8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9824.45元;
5.卫生健康(类)支出144,4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1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930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402,898.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21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730.19元;
7.农林水(类)支出38,635,07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95449.0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5458.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000元,资本性支出34057169.85元;
8.住房保障(类)支出2,224,1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4600元,支出决算为294,100.00元,完成预算的80.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700.00元,完成预算的10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400.00元,完成预算的68.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93,500.00元,增长46.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3,500.00元,增长60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5.4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脱贫攻坚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需要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700.00元,占41.04%;公务接待费支出173,400.00元,占58.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7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7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及全镇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73,4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3,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镇中心工作中产生的会务接待、公参宴请、会议费等相关工作产生的76批次4364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7,202.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34487.62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相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资产总额56594012.96元,其中,流动资产23254433.01元,固定资产31392295.31元,无形资产1947284.6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309218.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93294.73元。出租房屋1902.16平方米,账面原值314123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5712.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73377.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8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363507.7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3.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玉屏镇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