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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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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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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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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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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县级公路养护工作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编制养护年度计划、预决算,统计公路养护里程各项指标;
2.负责辖区内县道公路交通流量和公路路况调查、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大中修及水毁抢险、公路绿化等,保持辖区内公路畅通;
3.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公路路政巡查,依法检查和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法行为,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依法管理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审批辖区内建筑控制区的相关审批事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批事项;
4.指导各乡镇乡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屏边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在州、县交通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关心支持下,依靠全段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团结一致,同心同德,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我段紧紧围绕提高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优良中路率、经常性养护率、绿化率”各项指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屏边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1.着力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水平。2020年,全县养护管理农村公路1197.206公里,其中:国道1条38.694公里、县道15条474.975公里、乡道87条683.537公里。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养护管理模式,围绕“优良中路率、经常性养护率、绿化率”考核指标,不断加大管养力度,着力提高我县农村公路养护水平。
2.紧抓汛期公路水毁保通工作。2020年,屏边县列养农村公路水毁路基9437m³,沥青路面4502.6㎡,砂石路面3672㎡,涵洞12道,挡土墙4690m³,坍塌方34836m³,水毁损失3304.51万元,其中:县管国道喀纳斯-东兴受“8·13”大暴雨影响水毁严重,水毁损失3000万元,列入灾毁恢复计划。水毁发生后,我段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指挥抢险保通工作。汛期共投入抢险机械157台班,人工483工日,投入资金52.9万元。
3.开展预防性养护及小修保养工作。2020年,我段积极开展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及小修保养工作,主要对芷白公路、蒙自-古木部分病害路段进行路面提塘、边沟、路缘修复等养护工程,里程总计64余公里,起到了较好的养护效果,完成投资30余万元;小修保养实施屏边-麻栗坡修复工作,完成修复里程15公里,投入资金5万元。
4.完成2020年省州下达工程项目建设任务。2020年,省州共下达屏边县4个养护工程项目,分别为:2020年养护中修工程、2020年车购税第一批安防工程、2020年省补资金安防工程、2020年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2020年养护中修工程投资299.4万元,修复里程36.45公里,于6月底开工,10月中旬完工;2020年车购税第一批安防工程投资539万元,处治隐患里程77公里,于4月底开工,9月底完工。2020年省补资金安防工程投资854万元,处治隐患里程122公里,于7月中旬开工,10月底完工。2020年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投资186万元,修复里程6.8公里,于12月初开工,12月底完工。
5.完成2020年县级下达工程项目建设任务。2020年,县级共下达2个养护工程项目,分别为屏边县通行政村公路提质项目、屏边至麻栗坡公路(和平至人字桥K0+000-K16+255.888段)路面修复工程。屏边县通行政村公路提质项目投资1693万元,修复里程208.25公里,于5月中旬开工,截至10月底,除热水公路灾毁严重未完工外,其余公路均已完工。屏边至麻栗坡公路(和平至人字桥K0+000-K16+255.888段)路面修复工程投资296.2万元,修复里程16.255公里,于9月初开工,11月底完工。
6.实施“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屏边县2020年绿化工程实施屏边-麻栗坡(湾塘-白寨段),种植三角梅5443株,投资29.94万元,通过逐年来实施的绿化工程,路线在美化、绿化方面得到了很大提升。
7.全力推进路政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公路安全、完好和畅通”这个中心,严格落实路政管理目标考核制,将考核指标具体落实到人,注重源头管理,做好事前预防,强化路政执法,严格按照“巡查—告知—反馈”制度加大上路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制止了各类损坏、占用路产的行为,维护路产路权。
8.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我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省、州、县的工作布置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中,从全段职工到路段养护承包人、机驾操作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职责。在大中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施工队没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标志牌,坚决不予开工,对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要求设置、摆放施工牌和违章操作的,坚决给予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施工队给予停工整改处理。通过加强监督工作的管理,有效遏制、避免一般重特大事故的发生,2020年地方段在生产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0年度收入合计1,251,498.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498.85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20年收入较上年增长8.38%,主要原因是2020年5月单位调入1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表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7,395.88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708.89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增加73,461.00元,住房公积金增加4,211.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0年度支出合计1,248,513.85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513.85元,占总支出的100.00%。2020年支出较上年增长8.07%,主要原因是2020年5月单位调入1人,基本支出增加,主要表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7,395.88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708.89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增加70,466.00元,住房公积金增加4,211.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8,513.85元。2020年日常支出较上年增长8.07%,主要原因是2020年5月单位调入1人,日常支出增加,主要表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7,395.88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708.89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增加70,466.00元,住房公积金增加4,211.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1,708.85元,占基本支出的93.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805.00元,占基本支出的6.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项目统一由县交通运输局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8,513.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248.42元,占当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0年支出较上年增长8.07%,主要原因是2020年5月单位调入1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7,395.88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708.89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增加70,466.00元,住房公积金增加4,211.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68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慰问退休人员购买商品等,具体支出项为:事业单位离退休5,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770.88元,死亡抚恤25,155.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6.88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74,63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具体支出项为:事业单位医疗74,630.09元。
3.交通运输(类)支出922,7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1%。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的日常工资、津贴补贴和单位运转办公支出,具体支出项为: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2,2739.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93,4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具体支出项为:住房公积金93,462.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5.00元,完成预算的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5.00元,完成预算的48.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压减不必要支出,全年共接待6批次46人次。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095.00元,下降56.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95.00元,下降56.2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云南省公路局开展年度公路养护考核抽中屏边县,2020年未被抽中,接待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40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2,4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主管部门赴屏边开展公路检测、养护工作调研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来访交流。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资产总额1,766,567.94元,其中,流动资产5,471.62元,固定资产1,322,938.32元,无形资产438,158.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0,010.0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32.83元,固定资产减少153,042.8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80,120.0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80,120.0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80,120.0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等3个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