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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82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62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3).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屏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

  (4).承担同上级扶贫部门的业务联系,为屏边县扶贫开发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

  (5).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资金。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财政资金易地扶贫开发工作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7).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8).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助推脱贫攻坚成效。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脱贫巩固需求,精准施策,精准帮扶,防止脱贫户返贫、边缘户致贫,精准设置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完成了2018-2020年项目库的动态调整工作,调整规划总投资152957万元。在项目库规划、动态调整中确保入库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年度、建设规模及内容、资金来源、受益农户、责任部门、绩效目标等要素齐全完备。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调整维护,有进有出,适时更新,成熟一批入库一批,并根据需要分别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入库,未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扶贫资金(应急项目除外),规范项目库入库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库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健全项目库建管用机制。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666.63万元,科学规划实施项目371个,不断加强对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情况督促管理,定期不定期组成工作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将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情况适时通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进行通报,对进度缓慢的项目交由挂牌督导作战小分队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实地督导,确保了项目快速有序推进,资金高效安全运行。截至目前,共完工项目171个,正在实施200个,支出资金7106.95万元。

  (2)抓好动态管理工作,确保打牢收官战的基础。严格按照《屏边县脱贫攻坚工作动态监测机制(试行)》继续落实脱贫攻坚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采取“一月一分析、一月一报告、一月一反馈”方式,严格执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数据比对、公告公示、县级审定等工作程序,整合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组长助理”、挂包责任人的力量进行信息核查核实。按照“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屏边县脱贫攻坚返贫致贫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屏边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及《推进产业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等13个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行动方案,持续推动巩固提升各项措施精准落地,有效消除了返贫致贫风险。2019年底未脱贫的580户1763人贫困人口于今年6月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上半年新增的脱贫不稳定户2542户10145人已消除风险2523户10071人,边缘易致贫户202户670人已经全部消除了致贫风险,2020年度动态管理纳入脱贫不稳定户24户96人、边缘户4户15人。

  (3)抓好各类问题整改,确保及时整改清零。县扶贫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始终将各类问题整改作为补齐脱贫攻坚短板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各类问题整改“清零”。截至目前,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共梳理出问题清单3类19条,已完成整改18条;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指出的4条,已完成整改3条。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梳理出8类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条。省级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第16督战小分队对屏边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挂牌督战指出5个方面问题,现已完成整改销号4个,正在整改1个。针对省、州脱贫攻坚挂牌实地督战发现问题,正全力抓好立行立改。

  (4)汇集脱贫攻坚参与力量,带动脱贫巩固成效。一是加强交流对接。截至10月底,共有徐汇区党政代表团、徐汇区田林街道考察团等到我县开展考察调研、交流对接、帮扶活动8批共107人次。为全面推进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推进、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行动等工作,共召开县委常委会2次、县政府常务会2次、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会1次、工作推进会3次,专题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二是助推消费扶贫。积极引导社会企业、省州县定点扶贫单位参与消费扶贫行动,帮助贫困户扩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消费扶贫开展以来完成扶贫产品申报共6家企业6类18个产品,申报扶贫产品包括屏边荔枝、猕猴桃、茶叶、滇黄精、山地鸡等农特产品,截至目前,完成交易价值总量18349万元,屏边县猕猴桃、荔枝等农特产品入沪及销往东部地区实现销售额580.73万元。县级领导亲自参与直播带货,在元阳县的“县长来啦”、屏边县的“产地人守护计划”两次活动中,共完成成交单545件,直播产品销量40958.8万元。积极组织红河州草木生物有限公司、屏边县绿宝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参加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销售黄精茶、百香果等共计4.52万元,达成意向洽谈商家6家,签约1家(签约金额93.1万元)。三是发挥援助资金效益。2020年上海市徐汇区财政援助资金共6030万元(计划内5320万元、计划外710万元),实施项目27个。截至10月底,已完工项目18个,已使用资金5114.53万元,报账率84.82%。用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各项目的实施,全县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提升,“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全面解决。项目惠及贫困人口8519人,今年预脱贫人口147人,惠及残疾人口515人。

  (5)抓好金融扶贫发展,解除贫困群众后顾之忧。屏边县扶贫小额信贷主要面向有发展愿望、生产能力、发展项目和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按照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的政策,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通过贷款发放帮助他们发展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家畜养殖业,带动贫困人口全年户均增收500余元。截至10月底,2020年以来新增扶贫小额信贷7924.16万元,受益建档立卡户1649户。累计到期应还款户数772户,金额3662.57万元,其中到期已还款574户2793.455万元,续贷50户233.3728万元,展期49户230.44万元,逾期99户405.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屏边苗族自治县扶贫项目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47,720,436.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20,436.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决算数3,774,790.08元对比增长了1164.19%,主要原因:1.因2020年脱贫攻坚指挥部并入扶贫办做决算,导致所有经过脱贫攻坚指挥部的资金全部在扶贫办核算,增加了核算的范围,从而导致了2020年度收入大幅度增加;2.2020年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均按照非税收入缴库后,再从财政拨款到我办,从而也导致收入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47,270,436.62元。其中:基本支出4,669,604.62元,占总支出的9.88%;项目支出42,600,832.00元,占总支出的90.12%。比上年决算数8,767,290.08元增长439.17%,增加38,503,146.54元,主要原因:1.今年脱贫攻坚指挥部并入扶贫办做决算,所以导致在脱贫攻坚指挥部里所有的支出均在扶贫办核算;2.因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所以2020年比2019年的项目支出增大,从而导致整体支出也随之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69,604.62元。比上年决算数3,274,790.08元增长42.59%,增加1,394,814.54元,主要原因:人员零星增加增资、职务职级变动加之脱贫攻坚指挥部并入扶贫办做决算,所以导致基本支出增加较大。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81,564.62元,占基本支出的59.57%。与上年对比增长7.63%,增加197,294.54元,主要原因:2020年4月份补发了2017年7-12月改革性补贴,12月份补发了2019年1-3月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8,04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0.43%。与上年对比增长34.96%,增加1,197,520.00元,主要原因:2020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开支全部并入县扶贫办,所以导致公用经费增加较大。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600,832.00元。比上年决算数5,492,500.00元增长675.52%,增加37,108,332.00元,主要原因2020年要脱贫,所以社会各界捐赠的项目资金较多。具体项目开支为: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2,900,000.00元(此资金是建档立卡户到银行贷款后,又扶贫办把贷款产生的利息补贴到个人),省级保运转专项经费110,000.00元,2019年富滇银行捐赠的资金1,600,000.00元,非建档立卡户进行贴息的专项资金1,167,400.00元,县脱贫攻坚表彰奖金100,000.00元(此资金用于表彰2020年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按每人1000元发放奖励),州级调研经费587,500.00元(此资金是用于支付第三方云南师范大学赴屏边开展脱贫攻坚检查产生的费用),2019年中信帮扶资金项目总投资18,500,000.00元,该项目已于2019年开工,2020年底全部竣工;上海漕河泾捐款125,000.00元,中信集团捐赠资金30,000.00元,上海龙华公司捐赠资金200,000.00元,2020年富滇银行捐赠资金1,600,000.00元,国开行捐赠资金180,000.00元,扶贫办会议室修缮资金总投资84,000.00元,截至2020年底此项目已经完工;上海东西部协作资金297,000.00元,就业岗位补贴和机耕路建设资金119,932.00元,冰雹灾害救灾资金5,000,000.00元(此资金是用于“4˙22”冰雹灾害中房屋和农作物受到损失的各乡镇受灾农户的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70,436.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决算数8,267,290.08元增长471.77%,增加39,003,146.54元,主要原因:1.因2020年我办所有的支出均来自财政拨款,去年还有部分支出来自其他收入,所以导致今年财政支出大;2.因今年脱贫攻坚指挥部并入扶贫办做决算,导致扶贫办年底核算范围增大;3.2020年补发了2019年1-3月的绩效奖励;4.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均按非税收入缴库后再由县财政拨入,所以导致本年一般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189.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在职人员的单位应缴基本养老保险和死亡抚恤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171,99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应缴部分医疗保险。

  3.农林水(类)支出41,597,6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0%,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机关运行、会议培训、办公设备购置及脱贫攻坚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06,6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8%,主要用于屏边的冰雹灾害救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665.75元,支出决算为26,994.00元,完成预算的38.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994.00元,完成预算的38.1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0,594.00元,增长32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594.00元,增长321.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脱贫攻坚指挥部并入扶贫办进行决算,所以导致今年的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增加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6,99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26,994.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6,9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海对口帮扶单位“访问工作代表团”、上级部门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和乡镇工作对接等按规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8,040.00元,比上年决算数190520.00元增长890%,增加1697520.00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脱贫攻坚指挥部并入扶贫办进行决算,且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性一年,为了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所以今年单位行政经费从均从财政拨款中列支,即财政拨款收入中列支的比例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及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平时的打印、复印所产生的一系列耗材及更换碳粉,购买办公用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2931525.86元,其中,流动资产2363604.61元,固定资产557921.25元,无形资产1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2011.3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75924.99元,固定资产减少43913.6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2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62801000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