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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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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屏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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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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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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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屏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2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屏边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党内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原动力,“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坚定履行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长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次,结合职责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落实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个人自学与研讨交流结合,开展集中学习8次,发挥领学促学作用。
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政治机关定位,强化政治监督,严肃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坚持履行协助职责与监督责任有机结合,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实。强化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提出不适宜任职意见、建议12人次。组织召开乡镇纪委工作情况汇报会和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各巡察机构工作汇报会,认真研判各乡镇纪委、机关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压紧压实纪委监督责任。
2.始终把履行政治监督作为推动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突出监督首要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强化“2+1+1”执纪监察联动机制,印发《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方案》、《关于屏边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等监督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全年联动开展27项监督检查,形成上下联动、全力推进的工作态势。加强换届纪律监督,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换届工作的作风纪律问题32个。压实派驻监督责任,多次组织召开派驻机构工作情况汇报会通报工作情况,在“比拼”中提质增效。
把准政治巡察定位,完成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全面深入开展对村(社区)巡察,推动新时代全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0年,共开展4轮巡察工作,派出23个巡察组,巡察102个党组织。其中,对7个乡(镇)级党组织、3个县级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17个县级部门党组织、75个村(社区)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发现“三个聚焦”等问题681个、问题线索44条。
把监督作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关爱、政治体检、政治福利。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树立鼓励干事创业鲜明导向。
3.始终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三个效果”不断显现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查办案件为抓手,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认真完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案件审理室对红河州开展“巡回审理”及案件质量评查的相关工作,迎接州纪委州监委对屏边县纪委县监委开展扶贫领域、涉黑涉恶领域等案件评查工作,自查自纠,积极进行整改。
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查找管理监督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督促案发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作用,向有关党组织和单位下发“两书”22 份,推动消除案发因子,补强薄弱环节。
强化办案安全工作。抓实县级及各乡镇谈话室建设工作。会同县公安局加强看护队伍培训、监督和管理使用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完成内网分级保护测评工作,积极做好县检举举报处置子平台开通应用、基层综合业务应用系统部署推广、纪检监察外网建设等工作。
4.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集中整治
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紧盯扶贫领域政策落实、项目资金落地及干部纪律作风等问题,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坚决“惩腐打伞”。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县纪委县监委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建立联动协作配合机制,加大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督导督办力度,聚力破“网”打“伞”。
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屏边县实际,围绕“四风”问题中的“低级红”“高级黑”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统计违法“以案促改”、红顶协会问题“以案促改”、冒名顶替上学、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盲目建设脱贫纪念馆、规范村级财务公开、严肃换届纪律等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问题,并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形成以点带面成效。
5.始终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四风”问题得到进一步纠治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对表对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突出重点领域、盯住关键环节,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尤其是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消除顽瘴痼疾。
6.始终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相关文件深化做好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派驻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系统纪检监察组干部人事、工资等关系,共4名干部工资、党组织、工会等关系划转至县纪委县监委统一管理。
7.始终把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干部队伍素质更加过硬
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持续推进周一晚集中学习等制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受训1934人次,监督执纪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注重岗位锻炼,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分批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委参与审查调查等工作,从实践中汲取办案经验,2020年选派6名年轻同志到上级纪委进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抽调5人次参加州纪委州监委专项工作。
严防“灯下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一巡察组
4.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二巡察组
5.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三巡察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9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4,604,966.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06,476.72元,占总收入的97.96%;其他收入298,490.24元,占总收入的2.04%。2020年度收入比上年增加了5374892.37元,增加了58.82%,增加的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22人,工资支出、相应工作运转经费增加,根据上级要求和办案工作需要,县财政拨款829000元用于县纪委谈话室提质改造和新建七个乡镇纪委谈话室。总收入具体为:2011101款收入10222681.67元,占总收入的69.99%;2011102款收入1199000元,占总收入的8.21%;2011104款收入200000元,占总收入的1.37%;2011199款收入428400元,占总收入的2.93%;2080505款收入953013.04元,占总收入的6.53%;2080801款收入942.48元,占总收入的0.01%;2089901款收入18316.18元 占总收入的0.12%;2101101款收入651318.59元,占总收入的4.46%;2130599款收入162000元,占总收入的1.11%;2210201款收入769295元,占总收入的5.2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4,111,025.69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4,449.35元,占总支出的88.54%;项目支出1,616,576.34元,占总支出的11.46%。2020年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了4641192.46元,增加了49.01%,增加的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22人,工资支出、相应工作运转经费增加,根据上级要求和办案工作需要,用于县纪委谈话室提质改造和新建七个乡镇纪委谈话室600000元。总支出具体为:2011101款支出10241009.96元,占总支出的72.57%;2011102款支出970000元,占总支出的6.87%;2011104款支出55686.84元,占总支出的0.39%;2011199款支出289444.5元,占总支出的2.05%;2080505款支出953013.04元,占总支出的6.75%;2080801款支出942.48元,占总支出的0.01%;2089901款支出18316.18元,占总支出的0.13%;2101101款支出651318.59元,占总支出的4.62%;2130599款支出162000元,占总支出的1.15%;2210201款支出769295元,占总支出的5.46%。具体支出是基本工资2768898元、津贴补贴5136673.93元、奖金405089.52元、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5301304元、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1318.59元、单位工伤保险缴费18316.18元、住房公积金769295元、留置看护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缴费78400元、办公费1150872.37元、邮电费58899.15元、差旅费856079元、会议费1550元、培训费13282元、公务接待费38948元、工会经费199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547.45元、公务交通补贴 677250元、平台租车费用52702元、扶贫工作费26200元、抚恤金942.48元、驻村人员生活补助162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6879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94,449.35元。比上年增加了4641192.46元,增加了49.01%,增加的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22人,工资支出、相应工作运转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43,946.72元,占基本支出的87.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50,502.63元,占基本支出的12.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81004.2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0502.6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942.4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6,576.34元。比上年增加了1012487.01元,增加了167.61%,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县级和各乡镇谈话室建设费、增加留置看护人员出差费。根据上级要求和办案工作需要,县财政拨款829000元用于县纪委谈话室提质改造和新建七个乡镇纪委谈话室,按工程进度和签订合同已支付谈话室建设费600000元,余229000元将在2021年进行支付。项目支出具体为:办公费956146.8元、邮电费5909.38元、差旅费429414.68元、会议费1550元、公务接待费865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461.48元、平台租车费12640元、办公设备购置16879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13,401.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9%。比上年增加了4969129.9元,增加了56.18%,增加的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22人,工资支出、相应工作运转经费增加,县级和各乡镇谈话室建设费增加、留置看护人员出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58,51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0%。用于基本工资2768898元、津贴补贴5136673.93元、奖金405089.5元、办公费1150043.74元、邮电费13972.64元、差旅费689636.14元、会议费1550元、培训费7808元、公务接待费38948元、工会经费199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995.37元、其他交通费用72995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200元、办公设备购置168799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2,271.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3013.04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8316.18元、抚恤金942.48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51,318.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1318.59元。
4.农林水(类)支出16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用于生活补助162,0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769,2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用于住房公积金769,295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300元,支出决算为139,943.37元,完成预算的11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995.37元,完成预算的13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948.00元,完成预算的77.51%。年初预算数只是一个预计支出数,县财政并未纳入年初预算进行拨款。
1.支出决算数比支出预算数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比上年增加22人,县检察院划拨两辆执法执勤用车给县纪委,燃料费、保险费、维修费等相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大。
2.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111.44元,下降4.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8,357.44元,下降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1,246.00元,下降3.3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下降的原因是深入贯彻勤俭节约精神,对单位用车出车从严控制。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995.37元,占72.17%;公务接待费支出38,948.00元,占27.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995.37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995.3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8,948.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8,948.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4批次,接待人次678人。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1,278.55元,比上年增加了791,987.62元,增加了146.86%。增加的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22人,相应工作运转经费增加,用于办公费193896.94元、邮电费8063.26元、差旅费260221.46元、培训费7808元、公务接待费30293元、工会经费199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533.89元、其他交通费用71731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498918.34元,其中,流动资产848110.69元,固定资产650807.6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24767.0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04559.43元、固定资产减少220207.76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59713元;报废报损资产92项,账面原值210928.8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2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2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28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2201111
附件【纪委2020年决算公开表2021090411282546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