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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83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征缴,不断扩大参保覆盖。积极营造全民参保的社会氛围。采取在电视台、电台播放《屏边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通告》,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屏边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在定点医药机构办事窗口、村委会粘贴海报,利用赶集日开展政策宣传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对医疗保险政策和缴费渠道进行宣传,有效提高群众知晓率,着力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创新工作机制,狠抓扩面征缴工作,通过领导班子划片包干、各部门协同作战等多种方式进行催缴,医疗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做好系统标识工作。按照坚决做到贫困人口“参保底数清、缴费结果清、标识状态清”的要求,及时与扶贫部门、上级部门进行数据互交,通过横向对比、纵向对比,切实做好医保数据维护、参保信息标识等工作。

  2.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政策落实。严格执行财政补助标准和资助参保待遇。推动医保扶贫政策落地落实。严格执行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要求,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医疗机构“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算。规范完善门诊和住院救助政策。明确针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人群、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原规定的22种重特大疾病病种的基础上,将救助病种调整扩大为所有疾病,即不受病种限制。凡是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达到救助起付线要求的均可纳入州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抓好抓实“特慢病”管理。坚持“标准不降流程简化”的原则,推动“特慢病”医保服务下沉,按照“患者不动专家动”的要求,联合卫健、人民医院组建工作组,深入各乡镇集中为患有特殊病慢性病人员进行筛查,现场办理特慢病就诊卡,实现应办尽办。

  3.强化监管,切实保障用药需求。严格执行“4+7”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的指导和监督。预付药品集中采购资金。按照不低于本地区年度购销合同或确定后的采购任务金额30%的比例,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同时,参照历年各村卫生室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按每个村卫生室1至3万元标准预拨药品采购资金,切实为基层提供药品集中采购资金保障。切实加强基层药品配送管理,指导和督促医疗机构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相关配送协议,积极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配送环境,确保药品配送率达95%以上,切实满足基层用药需求。

  4.强化核查,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指导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不断推进基金监管科学化建设。构建全民参与格局,通过“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教育,持续发力,充分发动参保人员、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群众参与、广泛监督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通过大数据监控手段,利用智能审核系统对全县10家“两定”医药机构、15万参保人员的就医诊疗数据进行自动筛查分析,实行全过程、网络化、不间断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控,实时扫描就医诊疗信息,精准锁定违规问题线索。强化协议管理,将全县14个医疗机构、23个药店纳入协议管理,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全面核查行动。加大核查力度,形成震慑效应。

  5.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业务稳保障”的思路,着力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对党支部进行改选,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3名、党支部书记1名,切实抓好党的组织覆盖;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祭扫英烈和重温入党誓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等一系列活动,不断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建立了《屏边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屏边县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党建带群建工作制度》等13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确保机关有序高效运转;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国务院大督查、调研暗访、群众反映的系统行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有效转变工作作风;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第一位的工作,坚持抓廉政教育,筑牢底线思维,抓实风险防控,从班子成员开始,层层压实责任,积极营造了“为民务实清廉”的干事创业环境;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打击欺诈骗保有机结合,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欺诈骗保问题;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定期对医保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切实增强把控能力,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充分运用新媒体扩大医保政策宣传,进行正面引导,积极撰写反映全县医保领域的典型经验信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

  2.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4,648,462.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8,462.95元,占总收入的77.84%;其他收入1,0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2.16%。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114081.2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84081.27元。一是机构改革,医保局于2019年5月独立核算工资,2020年比2019年多发放四个月工资及工资附加等1038881.27元;二是增加城乡医疗救助1015200.00元;三是增加机构改革正常运行运转工作经费30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1030000.00元,其中增加富滇银行捐赠医疗救助资金1000000.00元、组织部转入党员培训经费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4,155,301.86元。其中:基本支出3,007,879.61元,占总支出的72.39%;项目支出1,147,422.25元,占总支出的27.61%。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658272.1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医保局于2019年5月独立核算工资,2020年比2019年多发放四个月工资及办公费等基本支出增加1510849.88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147422.25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增加1015200.00元,支付三名临聘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增加132222.2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7,879.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0849.8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医保局于2019年5月独立核算工资,2020年相对应的工资及工资附加支出增加4个月发放额,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1488.81元,占基本支出的94.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9,361.07元,占基本支出的5.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7,422.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7422.2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屏边县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机构职能不够完善无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城乡医疗救助1015200.00元,用于支付屏边县人民医院医疗费用;行政运行102222.25元,用于基金监管工作、办公耗材、临聘人员工资等支出;机构改革正常运行运转工作经费30000.00元,用于水电、网络费用等办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0,043.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84%。与上年对比增加2153013.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医保局于2019年5月独立核算工资,2020年相对应的工资及工资附加支出增加4个月发放额,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147422.2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52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非基金支付的其他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单位部分工伤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236,97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8%。主要用于局机关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支出2306769.83元;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8130.12元)。

  3.农林水(类)支出3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精准扶贫驻村干部生活补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61,5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22.00元,完成预算的1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22.00元,完成预算的14.4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压缩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38.00元,下降5.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8.00元,下降5.7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二是医保局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三是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压缩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22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7,22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培训、会议及上级督查、考核、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361.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946.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屏边县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部门,购置办公设备58769.05元,差旅费报销较2019年减少17624.5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619161.99元,其中,流动资产550844.42元,固定资产68317.5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3589.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233.34元,主要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0.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0.9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0.9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301111



附件【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