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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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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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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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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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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县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相关市场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单位重点工作概述如下:一是全力抓好营商环境及市场监管工作;二是全力抓好各类市场监管专项整治;三是全力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四是全力抓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五是全力抓好法治建设;六是全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七是全力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八是全力抓好迎接国家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九是全力抓好脱贫攻坚等各项中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8.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9,248,402.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48,402.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37585.34元,下降10.09%,原因是上年其他收入1283000.00元,主要资金来源为市场工作经费及置换执法执勤用车款,而今年无其他收入,故比上年减少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9,452,495.98元。其中:基本支出8,561,921.99元,占总支出的90.58%;项目支出890,573.99元,占总支出的9.42%。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676010.28元,下降6.6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45716.31元,下降12.7%,项目支出增加569706.03元,增长177.55%。支出下降较多原因是,本年单位职工调动较多,人员减少,支出随之减少。以及减少市场工作经费1,200,000.00元、置换执法执勤用车款83,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61,921.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5715.31元,下降12.7%,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74,492.04元,占基本支出的89.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7,429.95元,占基本支出的10.36%。原因是本年单位职工调动较多,人员减少,支出随之减少。以及减少市场工作经费1,200,000.00元、置换执法执勤用车款83,0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0,573.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9706.03元,增长177.55%,新增保运转专项经费270000元、市场工作经费400000元、抽检专项经费1144000元等。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保运转专项经费及市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工作人员的办公设备配置、执法服装配置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办案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抽检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小作坊抽检等。2020年我单位行政执法共立案62件,结案59件,正在办理3件,一般程序件60件,简易程序2件,其中食品类案件24件、价格类案件12件、无证经营烟草案1件、特种设备案7件、医疗器械类案件2件、无照经营木材加工业务类案件14件、不合格产品类案件2件。上述案件均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通过《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向社会大众公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2次。2020年屏边县承担食品安全抽检共410批次,其中国抽29批次、省抽284批次、地抽97批次,已全部按要求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30,242.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6%。与上年对比增加597067.94元,增长6.76%,原因分析新增保运转专项经费270000元、市场工作经费400000元、抽检专项经费11440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90,41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企业注册审批、企业信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等其他市场监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4,16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54,70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人员医保费用。
4.农林水(类)支出37,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驻村队员生活补贴。
5.住房保障(类)支出543,6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人员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2000元,支出决算为131,322.88元,完成预算的52.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166.88元,完成预算的3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156.00元,完成预算的20.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5,259.65元,下降4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8,519.65元,下降57.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40.00元,下降11.6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166.88元,占61.05%;公务接待费支出51,156.00元,占38.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166.8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166.8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全县市场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1,15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1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到屏边监督检查、村委会人员到我单位工作交流、其他外县单位到我单位交流工作经验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7,429.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805.42元,增长23.84%,原因为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的增加使得相关检查增多,随之产生的人员经费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多,故今年比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7730197.54元,其中,流动资产518858.91元,固定资产7177739.63元,无形资产3359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053.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4024.8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6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结余,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为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14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90611003190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