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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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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新华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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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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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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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新华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顶住压力不放松,经济指标任务全面完成。顶住疫情影响财政收支压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全乡完成地区生产总产值1.76亿元,同比增长19.5%;完成财政总收入127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4%,比上年同期增长4.9%;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6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216.4%;完成上划中央增消“两税”497万元,上划中央省州所得税收入171万元,上划省级耕地占用税9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1亿元;完成招商引资7.35亿元;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完成2.31亿元和1.0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4%和2.4%。
2.坚持力度不减战贫困,脱贫攻坚收官战取得全面胜利。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要求,认真开展动态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动态监测,制定细化方案,全力推进挂牌作战,对全乡未脱贫人口、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进行挂牌作战,紧盯问题直面短板,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全年共投入涉农资金1979万元,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项目43个,其中:投入485.21万元实施农业发展项目11个;投入1453.79万元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1个;投入40万元实施农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820万元,完成新华乡种植产业发展项目和马鹿塘村委会整村功能提升项目。投入620万元,用于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结余资金,完成岩蜂村、河南村、阿母黑村片区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年内实现剩余的92户329人全部脱贫,边缘易致贫户风险消除44户183人,脱贫不稳定户风险消除233户1043人。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等检查验收工作,脱贫攻坚收官战取得全面胜利。
3.打好疫情防控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各项部署要求,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成立了乡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率队,深入辖区内9个村委会101个村民小组地毯式排查省外入乡人员,实时跟踪随访;设立疫情监测站点,执行3班轮换24小时值守,累计对4000余辆入境车辆开展排查,对9000余人进行体温测量;乡域内KTV、酒吧等娱乐场所全部关停,有序解散花山节等民俗活动3场,取消集体性宴席34场,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群防群治、联防联控体系,全乡未出现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就业率,共计开展技能培训6期981人次,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8150人;有序组织2个扶贫车间复工复产;引进新华乡皮鞋加工厂,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30个;开发公益性岗位286个,实现就业286人。
4.全面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特色产业发展焕发新生机。始终把“粮食安全”和“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目标放在第一位。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3万亩,其中玉米1.3万亩,水稻0.8万亩,蔬菜类种植0.7万亩,其余各类粮食种植物0.5万亩;生猪存栏1.2万头,出栏1.2万头;牛存栏4958头,出栏393头;禽类存栏1.5万羽,出栏1.4万羽;羊存栏4928只,出栏1420只。持续巩固以烤烟、生姜为主的传统产业,完成烤烟种植775亩,收购烟叶2023担,实现烟农收入305万元。发展生姜种植8200亩,发展万寿菊种植2947亩,实现群众增收500余万元。继续提高枇杷、砂仁、草果等种植技术水平,共开展枇杷、砂仁、草果等各类种植技术及病虫害综合防治培训5期600余人次,实现枇杷产值达720万元;砂仁、草果产值分别达165万元和70万元,实现全面增产、增收保障了种植户的收益,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5.全面提升民生事业水平,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劝返23名学生到校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实现贫困学生从幼儿园到大学阶段各项补助全覆盖,共计兑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资金158.12万元,“雨露计划”资助学生112人次48.1万元,免除和发放各类补助203.76万元,合计资助2282人次。全面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228人,医疗救助50人11.98万元,全乡农村合作医疗累计补助44746人次237.94万元;完成家庭医生签约12070人,其中续约10593人,免费开展健康体检2856人次。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36.73万元;加强城乡低保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03.21万元、城市低保资金9.8万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提升弱势群体基本生活质量,发放特困供养、孤儿生活补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35.08万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力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在师宗、倮姑等村委会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宣讲暨“戏曲进乡村”慰问演出活动,配合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县文化馆组织文艺志愿服务队到新华乡各村委会开展文艺演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6.全面推进生态治理,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动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工作,抓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新华乡“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各村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各村保洁员作用,通过齐抓共管、保洁员相互监督的方式推动村内环境卫生的改善。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156万元,在全乡88个自然村建设130个垃圾焚烧池;投资390万元,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796座;投资180万元,新建和改造厨房459间;投资80万元,完成阿母黑凹塘、菲租下寨等10个村小组排污沟建设3.2公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和巡护员作用,乡级、村级河长共巡河巡库410次,对全乡10河3库开展“清四乱”行动10次。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共选聘202名生态防火护林员,加强护林防火管控工作。通过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政策的实施,实现全乡森林覆盖率达43.5%,林木绿化率达55%。
7.全面防范化解风险,永葆社会和谐稳定。强化风险防范宣传动员,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日为契机,深入街头、学校、村组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反邪教宣传活动等5场次,走访教育8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全乡共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1件,调处率为100%;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会议5次,组织线索摸排110次;大力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与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共收缴枪支5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村委会、乡属站所、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年内共出动40人次,对辖区内的学校、卫生院、超市、宾馆、客运站、非煤矿山开展隐患排查12次,积极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年内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年来,我们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9件,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系统网上办件1651件。自觉接受乡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让政府工作运行更加民主透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新华乡党委、新华乡人大、新华乡人民政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新华乡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分别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新华中心小学、新华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37人,主要是中心校临时工8人、中学临时工24人、乡政府临时工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0年度收入合计77431781.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065279.87元,占总收入的87.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0.00%;其他收入9366501.30元,占总收入的12.10%。与2019年度收入合计53839606.98元对比增收23592174.19元,同比增加43.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89369.87元,增加35520859.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5650元,减少139535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元,新增260元;其他收入9366501.3元,减少10533595.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0年度支出合计81287830.23元。其中:基本支出42803901.83元,占总支出的52.66%;项目支出38483928.40元,占总支出的47.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0.00%。与2019年度支出合计54193684.75元对比增加27094145.48元,同比增加50.00%。其中:与2019年度基本支出43529722.97元对比减少725821.14元,同比降低1.67%。与2019年度项目支出10663961.78元对比增加27819966.62元,同比增加260.88%;主要原因是要求年底完成2020年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20年第二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20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20年第五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20年第六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收回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重新安排项目资金;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项目;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2020年中信集团帮扶等项目的支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803901.83元。与上年43529722.97元对比减少725821.14元,同比降低1.6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211064.3元与2019年1831592.6相比减少1620528.3元;二是村委会四职干部、遗属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三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及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开展,扶贫、无害化厕所等项目验收工作的增加,造成保运转费用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0.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12.14%。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483928.40元,与上年10663961.78元对比增加了27819966362元,同比增加260.88%。主要原因是要求年底完成2020年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20年第二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20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20年第五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20年第六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收回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重新安排项目资金;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项目;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2020年中信集团帮扶等项目的支付。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支出金额(元) |
1 | 新华乡人民政府厕所建设资金〔县农科局〕 | 720,469.00 |
2 | 人居环境提升补助资金〔州政协〕 | 328,811.81 |
3 | 菲租村内道路改建资金〔州交通局〕 | 8,957.00 |
4 | 2019年村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县委组织部〕 | 250,000.00 |
5 | 新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经费〔州政协〕 | 12,098.57 |
6 | 新华乡人畜共居工程款〔红河州农业学校〕 | 91,770.00 |
7 | 戈纪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县民政局〕 | 150,000.00 |
8 | 新华乡人民政府阿母黑村委会整村风貌建设款 | 100,000.00 |
9 | 新华乡人民政府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 2,338.00 |
10 | 新华乡人民政府村委会村小组活动建设款 | 14,960.00 |
11 | 第一批小型水库帮扶项目资金〔州财政局〕 | 1,322,356.00 |
12 | 阿母黑集镇农贸市场项目建设征地缺口资金 | 375,650.00 |
13 | 屏财预〔2019〕319号马鹿塘通村道路建设 | 400,000.00 |
14 | 屏财预〔2019〕318号西沙通村道路建设 | 120,000.00 |
15 | 新华人民政府村委会村小组活动室款 | 50,512.00 |
16 | 红财整合〔2019〕32号新华乡师宗室内外家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610,000.00 |
17 | 红财整合〔2019〕33号新华乡西沙坡村委会牛头寨村小组畜禽养殖及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 281,318.00 |
18 | 红财整合〔2019〕33号新华乡菲租克村委会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寨〕 | 169,531.84 |
19 | 红财整合〔2019〕33号新华乡岩蜂村委会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啊俄〕 | 179,000.00 |
20 | 红财整合〔2020〕3号第二批新华乡戈纪街室内外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102,000.00 |
21 | 红财整合〔2020〕3号第二批新华乡岩蜂室内外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610,000.00 |
22 | 红财整合〔2020〕3号第二批新华乡西沙坡室内外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1,270,000.00 |
23 | 红财农发〔2020〕25号马鹿塘整村功能提升 | 930,000.00 |
24 | 红财整合〔2019〕32号新华乡阿母黑村委会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凹塘〕 | 2,010,000.00 |
25 | 红财整合〔2019〕32号新华乡戈纪街村委会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烂泥坝〕 | 410,000.00 |
26 | 红财整合〔2019〕32号新华乡戈纪街村委会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戈纪街〕 | 710,000.00 |
27 | 红财整合〔2019〕32号新华乡戈纪街村委会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扎代〕 | 230,000.00 |
28 | 红财整合〔2019〕32号新华乡河南室内外家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560,000.00 |
29 | 屏财预〔2020〕177号菲租克、阿母黑村集体经济项目 | 675,160.00 |
30 | 红财整合〔2019〕32号新华乡倮姑室内外家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120,000.00 |
31 | 红财整合〔2019〕32号新华乡菲租克室内外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120,000.00 |
32 | 红财整合〔2019〕32号新华乡马鹿塘村委会室内外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278,000.00 |
33 | 红财整合〔2019〕32号新华乡阿母黑村委会室内外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117,127.40 |
34 | 红财整合〔2019〕32号新华乡戈纪街室内外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7,700,000.00 |
35 | 新华乡人民政府师宗水洞建设款 | 100,000.00 |
36 | 红财整合〔2019〕32号新华乡岩峰室内外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151,000.00 |
37 | 红财整合〔2019〕32号新华乡西沙坡室内外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437,500.00 |
38 | 新华乡岩蜂村委会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坡头〕 | 265,000.00 |
39 | 红财整合〔2020〕15号新华乡西沙坡、马鹿塘、师宗片区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项目 | 296,000.00 |
40 | 红财整合〔2020〕10号新华乡西沙坡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续建项目 | 182,600.00 |
41 | 红财农发〔2020〕40号多依树村小组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 432,100.00 |
42 | 红财农发〔2020〕40号阿母黑村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 144,700.00 |
43 | 新华乡阿母黑村委会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5,200.00 |
44 | 新华乡岩蜂村委会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岩蜂窝、上阿俄、坡头、猫狸山、老厂〕 | 200,000.00 |
45 | 新华乡岩蜂村委会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岩蜂窝〕 | 778,600.00 |
46 | 红财整合〔2020〕3号新华乡修复管道、管网、蓄水池等应急饮水保障项目 | 280,000.00 |
47 | 红财整合〔2020〕3号第二批新华乡马鹿塘室内外家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1,348,900.00 |
48 | 红财整合〔2020〕3号第二批新华乡河南室内外家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13,245.32 |
49 | 红财整合〔2020〕3号第二批新华乡师宗室内外家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147,757.96 |
50 | 红财整合〔2020〕3号第二批新华乡倮姑室内外家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1,815,192.00 |
51 | 红财整合〔2020〕3号第二批新华乡菲租克室内外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 400,000.00 |
52 | 红财整合〔2020〕15号新华乡戈纪街、倮姑片区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项目 | 350,000.00 |
53 | 安排农村房屋综合提升项目经费 | 760,000.00 |
54 | 红财政发〔2007〕221号岩蜂村委会生产道路修缮款 | 30,000.00 |
55 | 屏财预〔2020〕28号阿母黑白石岩上寨2个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341,200.00 |
56 | 红财整合〔2019〕33号姬松茸种植项目 | 32,000.00 |
57 | 红财整合〔2019〕30号万寿菊种植项目 | 431,552.00 |
58 | 红财整合〔2019〕33号生姜种植项目 | 206,000.00 |
59 | 红财整合〔2020〕15号新华菲租阿母黑村集体经济专项经费 | 400,000.00 |
60 | 红财整合〔2020〕10号老腊底自然村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 1,154,800.00 |
61 | 红财农发〔2020〕40号新华乡阿母黑村委会田尾巴村小组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 700,000.00 |
62 | 红财整合〔2020〕3号新华乡倮姑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 400,000.00 |
63 | 屏财预〔2020〕177号重新安排收回资金 | 12,620.00 |
64 | 屏财预〔2017〕157号西沙韦家箐养牛项目 | 250.00 |
65 | 红财整合〔2019〕30号生姜种植项目 | 30,430.00 |
66 | 第二批新华乡戈纪街村委会小三家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 700,000.00 |
67 | 新华乡西沙坡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西沙坡、松毛坡〕 | 350,000.00 |
68 | 新华乡阿母黑金厂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项目 | 344,500.00 |
69 | 新华乡西沙坡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 68,800.00 |
70 | 新华乡戈纪街村委会小三家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 334,000.00 |
71 | 红财整合〔2019〕33号鸡养殖项目 | 41,720.00 |
72 | 红财整合〔2019〕33号生猪养殖项目 | 440,000.00 |
73 | 红财农发〔2020〕40号新华乡返贫致贫风险防控项目 | 1,000,000.00 |
74 | 红财农发〔2020〕40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奖补项目 | 270,000.00 |
75 | 红财预发〔2019〕32号马鹿塘村委会短板资金 | 200,000.00 |
76 | 红财预发〔2019〕32号师宗村委会短板资金 | 1,420.00 |
77 | 红财预发〔2019〕48号马鹿塘西沙师宗爱心超市建设资金 | 500,000.00 |
78 | 红财预发〔2019〕83号戈纪街扶贫工作经费 | 20,000.00 |
79 | 红财预〔2007〕221号岩蜂窝村整村提升项目工程款 | 140,520.00 |
80 | 2018年易地搬迁征地缺口资金 | 700,000.00 |
81 | 红财预发〔2019〕32号西沙村委会短板资金 | 136,261.50 |
82 | 红财综发〔2019〕29号菲租牛不可活动室建设款 | 100,000.00 |
83 | 红财综发〔2020〕19号新华乡河南村委会河南角村活动室建设项目 | 250,000.00 |
合计 | 38483928.4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16204.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95%。与2019年度对比增加36022912.51元,同比增加117.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11月新录用公务员2人及11月新录用事业人员2人、三支一扶1人,使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村委会四职干部、遗属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三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及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开展,扶贫、无害化厕所等项目验收工作的增加,造成机关运转费用支出增加;四是支付项目工程款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202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9%。主要用于新华乡政府、人大、党委、财政所、乡纪委等部门的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教育(类)支出16391949.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1%。主要用于新华乡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3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新华乡文化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文体活动开展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648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民政办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1189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423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城建办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3676171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8%。主要用于农技站、林业站、水利站职工的工作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住房保障(类)支出21998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6100元,支出决算为349944.37元,完成预算的55.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525.88元,预算为180000元,完成预算的3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8418.49元,预算为456100元,完成预算的61.0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上级部门对我乡工作检查调研接待支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多,下乡次数多,公务用车老化,维修养护费较高。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03131.69元,同比下降36.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同比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829.73元,同比下降4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301.96元,同比下降34.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及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525.88元,占20.44%;公务接待费支出278418.49元,占79.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525.8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525.8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8418.4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8418.4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期间上级部门对我乡工作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1528.24元,与机2019年关运行经费支出2197270.59元对比减少665742.35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资产总额329017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21966100.00元,固定资产5125400.00元。与上年35,521,098.1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19398.1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75940.15元,固定资产减少243543.0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347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6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375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屏预公办发〔2021〕2号+附件+决算公开表(新华乡)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