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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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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新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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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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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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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新现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基础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也是谋划好“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年。
2020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委对红河州提出的“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要求,落实州委“13611”工作思路,全力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坚定不移贯彻县委“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战略思路,深入推进“一个园区、三大工程”建设,坚决贯彻镇党委提出的“打好三战役、强建三张网”的工作思路,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0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建议为:努力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以上,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以上,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4%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新现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
2.新现镇财政所(参公管理)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6.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7.新现中心校(事业单位)
8.新现四中(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245人。
离退休人员8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0年度收入合计125,880,450.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625,633.95元,占总收入的62.46%;其他收入47,254,816.32元,占总收入的37.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00元。总收入与上年111,458,777.83元相比增加14,421,672.44元,增长12.93%,增长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39,725,914.13元增长38,498,939.82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主要原因是:为确保能按时脱贫,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2020年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8,305,200.00元,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6,28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0年度支出合计137,991,285.47元。其中:基本支出68,125,685.13元,占总支出的49.37%;项目支出69,865,600.34元,占总支出的50.63%。总支出与上年度102,510,177.14元相比增加35,481,108.33元,增长34.61%。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度57,773,773.61元相比增加10,351,911.52元,增长了17.92%;项目支出与上年44736403.53元相比增加了25129196.81元,增长了56.17%。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教育支出增加,增加了学前教育支出,小学教育投入有一定增长;二是为确保能按时脱贫,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2020年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8,305,200.00元,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6,280,000.00元;三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四是本年开展的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换届选举等工作多、任务重,导致公用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125,685.13元。与上年57,773,773.61元对比增加了10,351,911.52元,增长了17.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加之2020年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换届选举等工作较多,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407,682.46元,占基本支出的93.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18,002.67元,占基本支出的6.93%。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开展的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换届选举等工作多、任务重,导致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865,600.34元。项目支出与上年44736403.53元相比增加了25129196.81元,增长了56.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确保能按时脱贫,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2020年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8,305,200.00元,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6,280,000.00元。主要的项目开支为:新现镇农村户厕建设项目支出1,464,000.00元,新现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4,509,997.60元,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3,460,0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4,000,356.31元,新现镇室内外居住功能提升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826,685.39元,新现镇农村房屋综合提升项目支出2,400,000.00元等。
部分项目支出占项目支出比例 | ||
科目名称 | 支出数 | 支出占比 |
新现镇保运转专项补助资金 | 248,307.81 | 0.36% |
财政专户拨入新现镇乡道养护金 | 164,092.00 | 0.23% |
财政专户拨入蒙屏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款 | 13,250,745.98 | 18.97% |
财政专户拨入新现农产品加工园区征地补偿款 | 10,195,082.96 | 14.59% |
落水洞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 500,000.00 | 0.72% |
新现镇石洞村人畜分离工程项目 | 128,311.00 | 0.18% |
公厕改建省级补助项目资金〔农业局〕 | 291,000.00 | 0.42% |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 | 443,200.00 | 0.63% |
新现镇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资金 | 100,000.00 | 0.14% |
2019年富滇银行捐赠项目资金 | 485,000.00 | 0.69% |
上海徐汇区救灾帮扶款〔财政局〕 | 500,000.00 | 0.72% |
新现镇中信救灾项目资金〔财政局〕 | 1,045,000.00 | 1.50% |
上海徐汇区红十字捐款〔财政局〕 | 150,000.00 | 0.21% |
乡镇公厕省级补助资金〔财政局〕 | 116,400.00 | 0.17% |
吉咪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局〕 | 500,000.00 | 0.72% |
国开行救灾资金〔房屋修缮〕 | 90,000.00 | 0.13% |
易地扶贫搬迁拆除奖励项目款 | 3,400,000.00 | 4.87% |
蒙屏高速公路拆迁安置点项目款 | 1,931,118.68 | 2.76% |
2020年初预算〔2020〕1号新现镇工作经费 | 191,746.61 | 0.27% |
财政专户拨入2019年村组活动场所建设经费 | 350,000.00 | 0.50% |
2020年初预算〔2020〕1号新现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工资结构 | 69,000.00 | 0.10% |
屏财预〔2019〕24号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345,400.00 | 0.49% |
财政专户拨入无害化卫生户厕补助资金 | 180,000.00 | 0.26% |
财政专户拨入特大防汛抗旱经费 | 52,900.00 | 0.08% |
财政专户拨入田家湾水池修缮款 | 30,000.00 | 0.04% |
新现镇村委会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3,350,000.00 | 4.79% |
新现镇农村户厕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464,000.00 | 2.10% |
新现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4,509,997.60 | 6.46% |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3,460,000.00 | 4.95% |
马卡村委会小木卡依畜禽养殖及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补助资金 | 40,000.00 | 0.06% |
号新现村委会室内外居住功能提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100,000.00 | 0.1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4,000,356.31 | 5.73% |
新现镇室内外居住功能提升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 11,826,685.39 | 16.93% |
新现镇农村房屋综合提升项目补助 | 2,400,000.00 | 3.44% |
新现镇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 558,980.00 | 0.80% |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补助资金 | 705,140.00 | 1.01% |
村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 | 412,620.00 | 0.59% |
新现镇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省级配套补助资金 | 120,000.00 | 0.17% |
新现镇返贫致贫风险防控等项目补助资金 | 1,770,000.00 | 2.53% |
新现镇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 60,000.00 | 0.09% |
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 150,000.00 | 0.21% |
马卡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资金 | 180,000.00 | 0.26%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989,682.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79%。与上年39,311,864.44元对比增加37,677,817.58元,增长了95.84%。与上年对比增长主要原因:一是为确保能按时脱贫,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2020年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8,305,200.00元,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6,280,000.00元;二是教师基本工资调资、遗属补助及村四职干部的调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扣缴比例的上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53,95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2.教育(类)支出22,004,44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8%。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重点任务;
3.科学技术(类)支出124,5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5,1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村级文化阵地建设、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87,590.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主要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2,511,58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卫生计生等基本及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437,2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8.农林水(类)支出36,899,65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3%。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等基本及项目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0.住房保障(类)支出2,935,5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6,900元,支出决算为139,486.40元,完成预算的74.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157.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329.40元,完成预算的56.5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2,901.86元,下降27.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99.66元,下降4.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2.20元,下降39.5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成效显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157.00元,占45.28%;公务接待费支出76,329.40元,占54.72%。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15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157.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往来县乡两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76,329.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6,329.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受上级的检查、考核、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4,994.62元,与上年1,265,724.42元对比减少了340,729.8元,降低26.92%。降低的主要原因为党委政府从严控制各项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到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调研督导等工作减少,商品服务支出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资产总额5429953.78元,其中,流动资产23969882.10元,固定资产25318653.68元,无形资产5,011,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149,848.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91,310.78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65,1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06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329,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65,16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